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分析3种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覆盖下高血压患者门诊服务利用的公平性,并探讨其影响因素。方法:选取14个省(市、自治区)28个分中心社区的8 670名15岁及以上的高血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间接标化法和集中指数分析高血压患者门诊服务利用的公平性,并采用集中指数分解法分别探讨整个样本人群以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医保样本人群门诊就诊不公平的影响因素。结果:整个样本人群的门诊服务利用的集中指数为0.2378。标化“需要”变量后,门诊就诊水平不公平指数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