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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新增了证人匿名作证制度,从而为证人出庭作证提供了安全保护的屏障。其创制的初衷是保护证人免受打击报复,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但是,从近两年的实施状况来看,匿名作证制度并未充分发挥其应有效用,实践运用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明晰。匿名作证制度目前在务实界和理论界都是备受关注的热点。如何让证人走向法庭,让匿名作证制度焕发光彩,是一个迫切紧要的课题。通过实证考量,发现我国证人匿名作证在刑事诉讼中运用率极低,加之匿名作证的法律规制粗疏,导致其作用被虚化。另外,匿名作证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