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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企业集团化发展很快。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企业集团1991年仅为2600家,到1996年已达2万余家。为了使我国组建企业集团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定企业集团规模的合理性标准,必须明确组建企业集团的限制性条件。 根据有关的资源配置和制度创新等理论,组建企业集团的限制性条件有下列几种:生产要素利用限制、交通运输条件限制、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类别限制、市场限制、成本和收益限制等。上述限制共同决定了企业集团规模的合理性界限。具体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