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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核电企业“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简称“科研档案”)的分类有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长期实践过程中累积了类别层级低置、有机联系不够紧密、分类要求过简等客观问题,导致归档文件收集范围弹性较大、档案编码(以下简称档号)配置不合理、保管利用不方便等实际困难。对此,笔者提出如下两个方面建议:第一,按照来源原则和逻辑原则,修改相关标准,优化设置“科研档案”大类;第二,按照实用原则,在“科研档案”大类下设置二、三级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