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婚姻,我的第三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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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他们之间不会再有雨中的漫步、雪中的嬉戏、夜色中的呢喃细语和海枯石烂的誓言,但只要他们能在一起生活一天,他们就会认真珍惜这一天。
  谈起“亚婚姻”,大多数人都还十分陌生。“亚婚姻”这一说法其实是一个舶来品,始作俑者是以浪漫著称的法国人。2000年春天,“亚婚姻”的社会新闻开始陆续登上法国传媒的头条。这个概念是指未婚异性(包括已婚离异者)之间不办理结婚手续,但以正式契约合同的方式蒂结成鸳鸯伴侣,组建一个“虚拟的婚姻世界”。它不像婚姻生活那样,有太多的责任、财产及子女的束缚;也不像同居那样随意和不可预测,丝毫不受法律、社会舆论的保护。也不同于“试婚”那样以最终结婚与否为目的。根据事先双方约定,“亚婚姻”的当事人享有在婚姻法规下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最最让人心动的就是想在一起过多久就过多久,想什么时候分手就什么时候分手,一切依据当事人两人商定的契约行事,无需像过去那样,要经过法律无比折腾人的一整套繁琐程序,更不用上法庭,面对面地把婚姻的最后一抹美好回忆清除殆尽。
  基于国情,“亚婚姻”生活状态在内地并不多,但在广州、深圳、上海等比较开放、宽容度大的城市,为数却不少。这些城市容纳了各地精英,特别是那些游离于传统体制之外的新社会阶层,他们文化程度高,接受新生事物快,长期接受西风美雨的熏陶,在选择自己的生活状态时,更少一些传统文化观念的束缚,也不太在乎社会舆论,因此,几乎与法国流行“亚婚姻”相同步,在这些城市的白领阶层中就出现了既不同于婚姻生活,又不同于一般的同居生活的第三种生活方式:“亚婚姻”。
  有人说,情感生活是一双鞋子,合适不合适,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如今,已31岁的李玲现为某都市报娱乐版责任编辑,她的情感选择再一次阐述了这简单而又真实的生活哲理。
  采访李玲是在合肥琥珀山庄她那布置优雅的家里。客厅的餐桌上一个花瓶里插着十朵鲜艳欲滴的玫瑰,其中五朵是红色的,另五朵是黄色的。她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微笑,说:“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一周年纪念日,我们各自给对方买了五朵玫瑰,庆贺一下。”
  李玲的那一位端来一盘洗得干干净净的水果放到餐桌上。李玲很自然地说了一声“谢谢”。他笑着看了看我们,算是对李玲的“谢谢”的一个回答。看得出,他们之间的生活虽然没有年轻人那样热烈,但却是默契的。
  看着李玲满足而自信的微笑,我问她:“你们为什么不履行法律手续,真正组成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家庭呢,像现在大多数家庭那样。”
  李玲淡淡地一笑。往事在她缓缓的叙述中如水般流淌。
  
  就在那天,我从他的口袋里看到期了哪张该死的纸条,顷刻之间,我觉得自己的梦想、我对生活的全部望彻底地破灭了。
  
  婚姻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是温暖的,人们总是用幸福、甜蜜等最美好的字眼来形容婚姻。而我自小起,就对婚姻没有太好的印象。从我记事起,印象最深的就是父母之间没完没了、没有任何理由的争吵。在我14岁那一年,也许是他们感到吵够了吧,终于离婚了。父母离婚后,我和两个姐姐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为了我们姐妹不再受到伤害,她一直没有再婚。父亲虽然再婚了,娶了一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大龄姑娘,可他们过得也不好,还是没有摆脱没日没夜的争吵,生活不顺心,婚后第二年父亲就患肝癌去世了。
  当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要考上大学,离开这个给我童年留下痛苦回忆的城市。在我上高二的时候,大姐结婚了。婚前,我们全家对姐夫的印象都不错,认为他出身普通工人家庭,人比较老实。大姐也觉得她的心上人一表人材,会体贴人。可大姐结婚后,才发现那个男的劣性难改,不但嗜赌如命,而且嗜酒如命。赌输了,喝醉了,就拿大姐出气。婚后第二年,大姐终于忍受不了姐夫的虐待,离婚了。后来大姐找了一个比他大十多岁的丧偶男人草草组织了一个家庭,大姐现在还经常回到家里伏在母亲的怀里流泪。
  二姐结婚前选择对象时也犯了与大姐一样致命的错误。当时,她有两个对象,都是中专毕业生,人都不错,工作也比较稳定。只是其中一个离过婚,这个离过婚的人在中学还与二姐同过学,他对二姐一往情深,对我们家人也很好。后来二姐觉得他是个离过婚的人,怕别人说闲话,面子上不好看。最后选择了那个没有结过婚的男人,结婚后一进入实际生活就出现了问题。现在他们婚姻生活很不幸,只是因为有个女儿,还有来自传统、家庭的压力,他们才一直在维系着貌似夫妻的关系。其实早就分着吃、分着住,行同陌路人。我觉得两个姐姐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绝不能走她们的路。
  在大学期间,其他同学纷纷谈恋爱,而我却把精力用在了学习上。毕业后,我分配在离家不远的一个中等城市的一个机关单位工作。那一年,我24岁,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由于父母和两个姐姐婚姻的不幸,我在找对象时就十分谨慎了。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也不看对方的社会地位高低以及家里财产有多少,而是把能够彼此无拘束的心灵交流和相互仰慕、尊重当作最高标准。后来,在同学介绍下,我认识了明。他是一个大学教师,工作非常敬业,人也好,会体贴人。初恋是一生中最幸福的乐园。既然在乐园,你就低下头去,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因为这样的幸福你是无法抗拒的。经过仔细体察对方的内心世界,在我很有把握的情况下,终于决定把自己完整地交给明,我感觉到他是我可以托付终身的人。新婚后的一段生活是甜蜜的,我们夫妻相处默契,一有时间,就在一起设计着未来。我们计划要生一个孩子,而且名子都先起好了,我们将把孩子培养成最出色的。此时,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一年后,我怀孕了,我整天沉浸在当妈妈的幸福向往中。有一天,我在给丈夫洗衣服时,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个女研究生写给他的情书,从情书中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好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有过多次肉体关系。原来我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而实际上却一直蒙在鼓中,受着我最爱的人的欺骗。
  我一气之下,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在其他方面我都可以含糊,但在感情上,我眼里绝对容不得一粒砂子。尽管他跪在我面前请求我原谅,但我还是断然拒绝了他的请求。我辞了工作,一个人来到广州,应聘在一家著名的报社当了一名娱乐版记者。
  
  他不是给你带来爱情的男人,他也不是给你带来奴役的男人。同居的日子,就好像是一条小船,漂泊在无边无际的大海里,始终找不到家的感觉。
  
  独身的日子是自由的,无拘无束,没有人牵挂你,也没有人束缚你,可独身也是沉闷的,让人难以忍受。结过婚的女人,再过没有男人的生活是困难的。特别是漫长的夜晚,醒来连一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你会觉得自己好像被抛弃到一个荒岛上。后来,我在报社遇到了彬。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专栏作家,因为在报上发了一篇批评稿子,得罪了所供职报社的一位上级领导,跳槽到我们报社来的。他也是因为逃避一场没有意义的婚姻,离家从内地来到南方的。由于有着共伺的情感经历,我们一见面就有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工作之余,我们在一起总是有着说不完的话题,从网络、基因、中东问题,到下岗职工、残障儿童问题,无所不谈。像我们这个年龄的男女,对性已经没有初恋时那样神圣,也没有初婚时那样神秘,特别是在一个没有太多熟悉面孔的城市里,两个有着较多的共同语言,彼此能够说得来,而且相互又有好感的男女之间发生什么,是一件很自然、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我们虽然没有了年青人那种烈火遇到干柴的激情,但是同居的生活,让我们体会到了极大的满足。在一起有了相互照应,生活也有了一些规律。 但是,从一开始我就明白,我们之间是没有最终结果的。他还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妻子,想离婚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也并不认为他就是我最终的选择。我们结合在一起当然不能说仅仅是两性上的需要,但至少可以说,两性上的需要在其中占了很大的成份,尽管这种两性上需要里已经融人了浓厚的精神内容。男女之间的相互需要满足之后,生活又将归于平淡。没有果实的花再美丽也难逃凋谢的结局。当时,我们租的房子很宽裕,装饰的也能讲得过去,一般家庭应有的家具我们都有。但是,在这里,我并没有家的感觉,那个装饰一新的住所只能说是一座不错的房子,而不能称之为家。
  因为是同居,彼此并没有什么约束,同床异梦是不可避免的。彬曾经与一个比他小十二岁的实习记者有过一段短暂恋情。对此,我并没有计较。可我一交上异性朋友,彬就接受不了。在一次新闻同仁的聚会上,我认识了诚。那一天,因为白天一件不太愉快的事,我喝了不少红酒。在闪烁的灯光下,大家一曲接着一曲在跳着舞,而我一个人却在一边独坐着。诚来到我身边,为我要了一杯能醒酒的红茶。他似乎看透了我的内心世界,先从我的作品说起。他说,你的娱乐新闻与时下一些娱记写的东西不一样,而你的文章虽然同样写娱乐界的恩恩怨怨,但你更关注的是人物内心世界,给人以深刻的启发。那晚,他驱车送我回家。可当彬知道是一个男人送我回来的时候,他那种男人特有的自私本性终于暴露出来了。他对我大发雷霆,与我大吵了一场。
  此后,我与诚见过几次面。最后一次见面,他送给我一本著名的女权主义作家写的一本书《女人应该有一间自己的房子》。这本书至今还留在我的枕边,看到这本书,心中总有一种失重的感觉。
  女人的大部分痛苦应该说都是男人给她们带来的,有些男人去会见一个女人时,带着他的疲倦和狭隘的爱而来;有些男人去会见一个女人时会带着他们未被填满的精神之坑而来;有些男人去会见一个女人时则把他的怯懦和残酷全部带来。当他们将上述东西抛下而逃之天天时,女人们就得拿着锄头和毅力,将他们留在女人房间里的这些“垃圾”重新作一次艰难的迁徙。
  疲倦与厌倦包围着我的身体。我与彬同居生活大概过了三个年头,大家都觉得再在一起已没有太大的意思,便很友好地分手了。在与一个男人在一起时,除了感情,除了性,我很少考虑自己,甚至从不考虑自己,只有到了他离开,或我离开他时,我才会意识到男人与女人之间的这种感情既脆弱又不可靠。
  
  其实,我不是个惧怕婚姻的女人,我非常喜欢有家庭的那种暖暖的温情。只是在我遇到椿之前,一直没有碰到有感觉、与我本质相同、适合我的人。而椿却不一样,或许他就是我用心等侯的那个人。
  
  虽然对婚姻我已不抱太大的希望,但我从来没有放弃过要结婚的信念,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我这个人做事、做人都有自己的原则和信念,不会因为外界的压力和影响就随意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
  看到周围许多人婚姻不幸福、不和谐、不快乐,我一直在思考:“我要找一个有感觉、与我本质相同、适合我的人做丈夫。”我用心在寻找,反正我不会再草率从事的。
  去年6月,在一次同事举行的party上,我遇到了椿。我们面对面坐在卡座上,他一边品尝着巴西进口的原装咖啡,一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刚巧,我也抬眼看了他,四日相对许久,他才把目光移开。交谈中得知,我们不但来自同一座城市,而且还在一个中学读过书,只是在校时,彼此都没有给对方留下太多的印象。听他说,他是为圆自己的艺术家梦来到南方的。因为在内地有太多的框框,没有搞艺术的宽松自由的环境。
  那一天party上,椿走到台前唱了一首《萍聚》。我能感觉到椿是用心在唱这首歌的,我甚至在想,他就是在为我而唱的。那一刻,我心里久久难以平静,就像一首歌中所唱的那样:“我的心犹如决堤的大海;一发不可收。”与明、彬分手后,埋藏在内心里那种女人特有的东西慢慢地,不以自己主观意志为转移,在萌动、膨胀。聚会结束后,我没有让椿送我回家。自己打车回到家里后,心情还难以平静,一照镜子,发现自己的脸已红到了脖根。
  以后的了几天,我一直在等着椿的电话。大概是一周以后,椿终于打来电话,约我在一家西餐厅吃饭。这是一家很有情调的餐厅,当我们坐下后,发现周围都是成双成对的。看来,在这里吃饭是椿特意选择的。饭后,我们又到街头公园转了几圈,一直转到12点多,椿终于提出要与我交朋友。当时,我的心乱极了,没有立即答应他。但我心里却充满感动、疑惑和矛盾。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搅在一起使我喜极而泣,回到家里我偷偷地哭了一场。
  又过了几天,我打电话给椿,我说我们相处一段时间再说吧。找一个合适的男人,组建一个家庭,当然是我十分向往的事,但鉴于前几次的情感历程,我不会再轻易走进“围城”的,我陷入了矛盾之中。能不能与椿结婚,我还不能做最后的决定,可我又不愿意过那种无拘无束、漂泊不定的同居生活。就在这时,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互联网上得知了“亚婚姻”这种生活形式。如果像法国人那样,按“亚婚姻”那种方式生活在一起,不就很好地解决我现在的矛盾吗?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他,他完全同意我的想法。
  我们首先到公证处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了公证。回到家里,我们在一起共同制订了一个“君子协定”: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在一起生活期间,双方各自履行“丈夫”和“妻子”的义务和责任,如果一方要解除契约关系,必须提前半年告知对方。对这个“君子协定”,我们还请来了几位谈得来的朋友当见证人。朋友们都以新奇又怀疑的目光看着我们。
  当我与椿第一次住在一起的那天晚上,椿表现出少有的温存。黑暗中他一边抚摸着我的脸,一边用嘴接触我的颈和肩上的肌肤。哦,男人,这就是我不了解的男人的另一面,他竟然是如此地温存。那些驰骋在尘埃、荒漠和时间中的男人面对一个女人时,竟然会用他的嘴唇去亲近一个妇人的颈、肩上及身体中全部的肌肤。我被这种意想不到的温存和他抚摸的方式所激荡着,我那蛰伏在冰层下的欲望,我那被自己监禁了很久的身体中最原始的力量,此时此刻就这样被唤醒了。
  也许我与椿之间不会再有雨中的漫步、雪中的嬉戏、夜色中的呢哝细语和海枯石烂的誓言,也许走过一段后,我们将分手,但只要我们能在一起生活一天,我们就会认真珍惜这一天。现在我们过得很好,我感觉到自己找到一个安全的港湾,椿对我体贴人微、爱护有加。我们有一个温暖的“家”,每天下班后,我就想往回赶,觉得与椿守在一起最幸福。我在想,他或许就是我用心等候的那个人,但只能说是“或许”。
  这时,由于我们俩个人对南方的潮湿的气候和快节奏的生活已不太感兴趣,,我们回到了老家合肥,在合肥重新安了一个“家”,他从事他心爱的绘画,我则应聘在一家报社的娱乐版当责任编辑。我们曾经都丢失了很多属于自己的东西,但我们现在会努力地去寻找它们,只有那样,我们才能真正找到自己,找到自信。至于明天,我们会怎么样,那是明天的事。
  说到这里,脸上浮起淡淡红晕的李玲站起来,拿起花瓶里一株黄色的玫瑰,她的目光注视着玫瑰,似乎从中看到了别人发现不了的意味……
  采访手记:“亚婚姻”现象是存在的,但没有任何法律支持,包括公证。“亚婚姻”生活中的人们更多的是采取一种君子协议。他们公开自己的同居生活与观点,渴求得到社会的承认,然而在中国,这似乎是离经叛道,更与传统道德观念和法律规则相对抗。但对社会来说,一方面,要对“亚婚姻”现象尽量采取宽容的态度,将其视为社会转型期的一个走向未来的驿站;另一方面,又要加以足够的重视,要充分发挥道德牙口法律的社会调节功能,对其加以正确的引导,肯定其积极价值,缩小和消除其负面影响。
  编辑/杨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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