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丹阳市1999年开始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农业部确定的第二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县(市)之一。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丹阳市以“机构合理化、人员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建立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先进、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综合执法专职队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地位、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