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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旧社会有一乡民,由于将“南坑的地卖掉”错写成“把南炕的她卖掉”,曾经引出一个“卖嫂打官司”的笑话。新闻报道中因一字之差而造成麻烦的事也是不少的。1990年第8期《新闻通讯》有篇文章揭露,《扬子晚报》在“扬子快语”栏内刊出一篇《“纳言”与“敏行”》的文章,因为把“讷言”(意为讲话应该谨慎)错为“纳言”,引起了30多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