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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营企业劳资关系中存在着明显人资本主导的“强资本弱劳动”的劳资力量失衡特征,在学理对比、制度供给、市场格局、组织需求四方面显现出其失衡性,导致现实中出现危害社会稳定的社会、政治与经济风险。
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利益关系,其平衡取决于劳资双方的力量博弈。针对目前民营企业中“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应该通过国家适度限制资本力量以及对劳资关系建立规范和制衡机制来平衡双方实力,缓和劳资冲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因此,解析现阶段民营企业“强资本弱劳动”的人劳资关系失衡格局,对于民营企业劳资矛盾的化解,国家、劳方、资方的利益和谐,避免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实危害: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
实事求是地承认,目前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存在着明显资本主导的“强资本弱劳动”的劳资关系失衡格局,导致现实中出现危害社会稳定的社会、政治、经济风险。
社会风险:现阶段劳动者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后,往往因为劳资博弈渠道不畅,强势一方对问题置之不理,导致弱势一方极易选择集体行动。劳资之间因薪酬、加班等引发怠工、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时,弱势一方往往不惜绑架公众利益,通过集体行动维权,使政府公共管理支出增加、社会承受高额交易成本。例如2008年3月31日,昆明东航集体返航事件与11月3日重庆市主城区出租车全城停运事件等等(乔健,2009)。政治风险:目前绝大部分劳资冲突的实质是经济矛盾即利益冲突,主要是由于劳动者权利受到侵害。如果各级政府在处理冲突时应用支持资方的惯性思维,并且利用国家机器介入劳资冲突,其后果非常严重。中国共产党的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将劳资矛盾转化为政府与工人的矛盾,演变为工人与政府的对立,经济矛盾转化为政治对立的后果将会严重危害党的执政基础。经济风险:近十年来,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劳资矛盾常态化,劳动纠纷远远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5—2004年十年间的统计,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每年由3.3万件上升到26万件,增长6.9倍,年均增长率31.05%,而同期GDP增速为8.7%,劳动争议案件增速是同期GDP增速的3.6倍(郭金兴,2008)。如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将有可能危害经济的持续增长与财富分配向公平合理化的发展,影响劳动力的发展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以及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延缓经济结构调整。
二、学理对比:资本雇佣劳动的“马太效应”
马克思在分析生产与流通过程中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关系体现不同阶段性特征时指出,在生产过程中,资本的价值增值完全取决于资本作为对象化劳动同活劳动的关系,即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关系;但作为商品,资本却取决于生产过程之外的流通。“但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作用物的力量,而这种作用物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而是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因此,“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整个社会的物质生产条件达到了这样的程度:“这里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中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作用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
当前,经济全球化中技术进步导致的资本与劳动的性质分化与资本和消费者联盟的特点共同深化了强势资本与弱势劳动的“马太效应”。在全球化与信息化的电子时代,资本具备独立自主的增殖能力,能够高速、高效的自由流动;而劳动者受到迁移与信息搜寻成本的限制,只能停留在局部地域,这种背反关系使资本能够与劳动分离。同时资本为了获得竞争力、高效率、获利最大化不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固定的契约,转而依赖于消费者。资本的流动方向和规模都受消费者偏好与规模所决定,其结果必然导致劳动的影响已经成为次级考虑因素。劳动者的地位和劳动的性质发生了巨大变化的后果是不利于流动的劳动者,使之越发限于无力对抗资本的绝对贫困之中。主要表现为灵活就业、短期合同、滚动合同或没有合同的劳资关系,致使就业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增强,就业质量下降,短期雇佣取代长期雇佣。同时,随着社会对劳动者的知识层次和技术含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这种精英化与专业化的劳动方式使大部分劳动者无力参与社会劳动,被替代性增强;技术化的劳动方式不仅缩短了劳动者的劳动寿命,而且使他们对生活预期充满不确定性。二者共同作用的后果已造成了强势资本与弱势劳动的“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资本拥有者固化与加强目前已然强势的社会地位,控制社会变迁的话语权;劳动者越发陷入贫穷从而丧失社会主人的地位,但却又很难通过马克思意义上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集体力量来争取自身权利。
三、制度供给:领导集团和强势利益群体“资本”偏好主导
在劳动政策的设计层面:在中央与地方分税制改革后,就各级政府而言,在现有政治体制和干部考核体制的安排下,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具有强烈的经济动机即自我利益最大化。作为各级政府的代理人——各级官员则表现为赢得上级政府的赏识以获取更大的政治晋升机会和掌握更多的经济资源从而获取更多财政收入、获取高经济增长指标与发展地方经济,其实现途径多体现为吸引资本、争取投资。由于劳方利益并不与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利益一致甚至有时相悖,这就使得在劳方与资方的力量博弈中各级政府并不仅不能作为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反而在劳动政策的设计方面或是不作为,或是牺牲劳动者利益偏向资方。同时,在制度设计过程中,掌握经济力量的强势集团有着更多的表达机会和话语权。这样,资本具有优势,通过各种关系,借助各种强势部门的推动,很容易获得政治资源的支持。资本在社会变迁中逐渐渗透到政治领域,获得权力支持后利用其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左右社会舆论、影响立法甚至控制立法,最终使劳动政策的设计向资方倾斜。事实上,劳资力量在博弈的初始阶段,资本凭借制度支持就处于优于劳动的强势地位。
在劳动政策的执行层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政府对劳动关系的管理由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指令式的直接管理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式的间接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模式转变以后,虽然有利于劳资双方协商,但也导致当前劳动力市场的泛市场化的失控无序状态。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定位不清、职能不明,面对牵涉多方利益的劳动关系问题,往往作为乏力;政府缺乏提供公共服务的经验体现在劳资关系方面,其实际协调与执行能力相当有限,二者共同作用导致在制度供给方面,劳资关系出现“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
四、市场格局:个体劳动者面对整体企业
依据西方经济学原理论分析,市场配置资源高效需要前提条件:市场充分竞争、信息完全对称、经济人完全理性与企业同劳动者经济活动无外部性。如果前提条件不完备就会出现市场失灵。现实中我国劳动力市场是一个供求极端不平衡的买方市场,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其需求,需要就业的大学生、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与下岗职工增加使劳动力供给压力越来越大。就吸纳劳动力的主力企业即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素质、技术要求不高,劳动力的可替代性很强,作为个体劳动者并不具备多少讨价还价的能力;同时,由于劳动力市场信息传递机制不完善与劳动者素质的局限,出现很多非理性行为即劳动力供给方自身恶性竞争,为雇主压低雇佣条件提供了可能性,导致工作条件和劳动者权益的“竞相逐底”(Race To Bottom)。劳动力市场出现的“市场失灵”特点导致劳动关系中以个体劳动关系为基本形态,即劳动关系的构成和处理是整体企业面对个体劳动者,导致劳动者的谈判地位太弱,无力制衡强势资本,从而显现出“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
五、组织需求:工会目标扭曲、作为乏力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资关系,基本都是以集体劳资关系为核心,劳资之间产生矛盾,通过工会或集体代表与资方谈判解决,从而使劳资关系相对平衡。而现实中工会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定位于政治团体,而不是职业团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不能自发地产生科学社会主义的意识,自觉地完成伟大的历史使命,需要被灌输,需要教育引导”,以此理念,中国的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团体,是党领导群众的联系与纽带。第二,工会作为党的一个管理分支机构,由于历史需要的原因,它与劳动者的关系的主要方面就是体现在教育与管理,其次才是对劳动者的利益维护与服务,当然从总的方面来看,党与整个工人阶级的利益是一致的,但具体的个人利益是千差万别的。对劳动者的定位不清与职能不明,得不到劳动者群体的支持,造成了工会的定位是客体与依附,缺乏主体性与独立性;同时工会在企业管理中不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又造成了在管理层级中逐渐被冷落、漠视与边缘化。工会职能仅局限于“娱乐工会”、“福利工会”,而作为劳动者权利表达者和维护者的职能却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工会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个最基本的手段却在实践中流于形式,自身作为乏力,发挥不了代表劳动者集体的作用,导致劳动关系的构成和处理是整体企业面对个体的劳动者,结果容易导致劳动者的谈判地位太弱,无力制衡强势资本,从而显现出“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
结语:民营企业正以无可争议的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的经济形式,民营企业劳资关系也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的最主要的经济关系之一。一方面资本相对于劳动强势发展,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针对劳资力量对比失衡特征,学界有观点认为劳资矛盾与劳资冲突常态化及劳动者利益受损是“改革中必须承受的阵痛”、“要发展必须有牺牲”,淡化甚至不承认劳资冲突的存在,否定“强资本弱劳动”的现实格局。解析现阶段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失衡格局的实践意义在于,一方面深刻揭示在“强资本弱劳动”劳资关系失衡格局中,劳方与资方反馈国家协调的行为实质与规律,在劳动政策实施中更加有效地指导与影响双方的经济行为;另一方面能够使国家、劳方与资方利益和谐,避免负面集体行动等情况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20111012)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利益关系,其平衡取决于劳资双方的力量博弈。针对目前民营企业中“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应该通过国家适度限制资本力量以及对劳资关系建立规范和制衡机制来平衡双方实力,缓和劳资冲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因此,解析现阶段民营企业“强资本弱劳动”的人劳资关系失衡格局,对于民营企业劳资矛盾的化解,国家、劳方、资方的利益和谐,避免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实危害: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
实事求是地承认,目前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存在着明显资本主导的“强资本弱劳动”的劳资关系失衡格局,导致现实中出现危害社会稳定的社会、政治、经济风险。
社会风险:现阶段劳动者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后,往往因为劳资博弈渠道不畅,强势一方对问题置之不理,导致弱势一方极易选择集体行动。劳资之间因薪酬、加班等引发怠工、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时,弱势一方往往不惜绑架公众利益,通过集体行动维权,使政府公共管理支出增加、社会承受高额交易成本。例如2008年3月31日,昆明东航集体返航事件与11月3日重庆市主城区出租车全城停运事件等等(乔健,2009)。政治风险:目前绝大部分劳资冲突的实质是经济矛盾即利益冲突,主要是由于劳动者权利受到侵害。如果各级政府在处理冲突时应用支持资方的惯性思维,并且利用国家机器介入劳资冲突,其后果非常严重。中国共产党的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将劳资矛盾转化为政府与工人的矛盾,演变为工人与政府的对立,经济矛盾转化为政治对立的后果将会严重危害党的执政基础。经济风险:近十年来,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劳资矛盾常态化,劳动纠纷远远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5—2004年十年间的统计,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每年由3.3万件上升到26万件,增长6.9倍,年均增长率31.05%,而同期GDP增速为8.7%,劳动争议案件增速是同期GDP增速的3.6倍(郭金兴,2008)。如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将有可能危害经济的持续增长与财富分配向公平合理化的发展,影响劳动力的发展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以及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延缓经济结构调整。
二、学理对比:资本雇佣劳动的“马太效应”
马克思在分析生产与流通过程中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关系体现不同阶段性特征时指出,在生产过程中,资本的价值增值完全取决于资本作为对象化劳动同活劳动的关系,即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关系;但作为商品,资本却取决于生产过程之外的流通。“但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作用物的力量,而这种作用物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而是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因此,“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整个社会的物质生产条件达到了这样的程度:“这里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中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作用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
当前,经济全球化中技术进步导致的资本与劳动的性质分化与资本和消费者联盟的特点共同深化了强势资本与弱势劳动的“马太效应”。在全球化与信息化的电子时代,资本具备独立自主的增殖能力,能够高速、高效的自由流动;而劳动者受到迁移与信息搜寻成本的限制,只能停留在局部地域,这种背反关系使资本能够与劳动分离。同时资本为了获得竞争力、高效率、获利最大化不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固定的契约,转而依赖于消费者。资本的流动方向和规模都受消费者偏好与规模所决定,其结果必然导致劳动的影响已经成为次级考虑因素。劳动者的地位和劳动的性质发生了巨大变化的后果是不利于流动的劳动者,使之越发限于无力对抗资本的绝对贫困之中。主要表现为灵活就业、短期合同、滚动合同或没有合同的劳资关系,致使就业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增强,就业质量下降,短期雇佣取代长期雇佣。同时,随着社会对劳动者的知识层次和技术含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这种精英化与专业化的劳动方式使大部分劳动者无力参与社会劳动,被替代性增强;技术化的劳动方式不仅缩短了劳动者的劳动寿命,而且使他们对生活预期充满不确定性。二者共同作用的后果已造成了强势资本与弱势劳动的“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资本拥有者固化与加强目前已然强势的社会地位,控制社会变迁的话语权;劳动者越发陷入贫穷从而丧失社会主人的地位,但却又很难通过马克思意义上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集体力量来争取自身权利。
三、制度供给:领导集团和强势利益群体“资本”偏好主导
在劳动政策的设计层面:在中央与地方分税制改革后,就各级政府而言,在现有政治体制和干部考核体制的安排下,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具有强烈的经济动机即自我利益最大化。作为各级政府的代理人——各级官员则表现为赢得上级政府的赏识以获取更大的政治晋升机会和掌握更多的经济资源从而获取更多财政收入、获取高经济增长指标与发展地方经济,其实现途径多体现为吸引资本、争取投资。由于劳方利益并不与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利益一致甚至有时相悖,这就使得在劳方与资方的力量博弈中各级政府并不仅不能作为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反而在劳动政策的设计方面或是不作为,或是牺牲劳动者利益偏向资方。同时,在制度设计过程中,掌握经济力量的强势集团有着更多的表达机会和话语权。这样,资本具有优势,通过各种关系,借助各种强势部门的推动,很容易获得政治资源的支持。资本在社会变迁中逐渐渗透到政治领域,获得权力支持后利用其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左右社会舆论、影响立法甚至控制立法,最终使劳动政策的设计向资方倾斜。事实上,劳资力量在博弈的初始阶段,资本凭借制度支持就处于优于劳动的强势地位。
在劳动政策的执行层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政府对劳动关系的管理由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指令式的直接管理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式的间接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模式转变以后,虽然有利于劳资双方协商,但也导致当前劳动力市场的泛市场化的失控无序状态。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定位不清、职能不明,面对牵涉多方利益的劳动关系问题,往往作为乏力;政府缺乏提供公共服务的经验体现在劳资关系方面,其实际协调与执行能力相当有限,二者共同作用导致在制度供给方面,劳资关系出现“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
四、市场格局:个体劳动者面对整体企业
依据西方经济学原理论分析,市场配置资源高效需要前提条件:市场充分竞争、信息完全对称、经济人完全理性与企业同劳动者经济活动无外部性。如果前提条件不完备就会出现市场失灵。现实中我国劳动力市场是一个供求极端不平衡的买方市场,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其需求,需要就业的大学生、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与下岗职工增加使劳动力供给压力越来越大。就吸纳劳动力的主力企业即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素质、技术要求不高,劳动力的可替代性很强,作为个体劳动者并不具备多少讨价还价的能力;同时,由于劳动力市场信息传递机制不完善与劳动者素质的局限,出现很多非理性行为即劳动力供给方自身恶性竞争,为雇主压低雇佣条件提供了可能性,导致工作条件和劳动者权益的“竞相逐底”(Race To Bottom)。劳动力市场出现的“市场失灵”特点导致劳动关系中以个体劳动关系为基本形态,即劳动关系的构成和处理是整体企业面对个体劳动者,导致劳动者的谈判地位太弱,无力制衡强势资本,从而显现出“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
五、组织需求:工会目标扭曲、作为乏力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资关系,基本都是以集体劳资关系为核心,劳资之间产生矛盾,通过工会或集体代表与资方谈判解决,从而使劳资关系相对平衡。而现实中工会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定位于政治团体,而不是职业团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不能自发地产生科学社会主义的意识,自觉地完成伟大的历史使命,需要被灌输,需要教育引导”,以此理念,中国的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团体,是党领导群众的联系与纽带。第二,工会作为党的一个管理分支机构,由于历史需要的原因,它与劳动者的关系的主要方面就是体现在教育与管理,其次才是对劳动者的利益维护与服务,当然从总的方面来看,党与整个工人阶级的利益是一致的,但具体的个人利益是千差万别的。对劳动者的定位不清与职能不明,得不到劳动者群体的支持,造成了工会的定位是客体与依附,缺乏主体性与独立性;同时工会在企业管理中不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又造成了在管理层级中逐渐被冷落、漠视与边缘化。工会职能仅局限于“娱乐工会”、“福利工会”,而作为劳动者权利表达者和维护者的职能却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工会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个最基本的手段却在实践中流于形式,自身作为乏力,发挥不了代表劳动者集体的作用,导致劳动关系的构成和处理是整体企业面对个体的劳动者,结果容易导致劳动者的谈判地位太弱,无力制衡强势资本,从而显现出“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
结语:民营企业正以无可争议的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的经济形式,民营企业劳资关系也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的最主要的经济关系之一。一方面资本相对于劳动强势发展,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针对劳资力量对比失衡特征,学界有观点认为劳资矛盾与劳资冲突常态化及劳动者利益受损是“改革中必须承受的阵痛”、“要发展必须有牺牲”,淡化甚至不承认劳资冲突的存在,否定“强资本弱劳动”的现实格局。解析现阶段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失衡格局的实践意义在于,一方面深刻揭示在“强资本弱劳动”劳资关系失衡格局中,劳方与资方反馈国家协调的行为实质与规律,在劳动政策实施中更加有效地指导与影响双方的经济行为;另一方面能够使国家、劳方与资方利益和谐,避免负面集体行动等情况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20111012)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