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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多次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当前正在党内深度开展的反腐斗争,正是有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之需。在各类腐败特权和行为中,“一把手”的权利滥用占据着重要的比例。因此,必须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权力越位、错位和缺位,有利于更好地预防惩治腐败和推进依法治国。
[关键词]依法治国;腐败;一把手;监督
“一把手”是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中,“一把手”处于权力结构顶层,地位具有特殊性,如果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对其手中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则常常处于失效状态。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中,利益诱惑不断增多,完全依赖“一把手”自身养成高尚坚定的德才素质来规范用权,显然难以达到预防权力腐败和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因此,必须重视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问题,内外兼修,实现依法用权,规避权力腐败风险,推进依法治国。
一、当前我国“一把手”权力监督情况的现实分析
(一)监督制度有待完善
党内民主集中制建设逐渐发展成熟,配套党政权力监督法规也逐渐建立,但是各类通报的腐败案件中,“一把手”违法违纪现象依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的权力制度还不很严密规范,实际操作性不强。例如党内议事表决问题,虽然明确了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一些规章条例规定,党内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开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并没有具体规定。而在现行体制下,对于“一把手”的党内监督不明确,党内议事的内容和方向基本有“一把手”集中把握,议事程序虽然充分实行了民主,但是很多委员慑于“一把手”的威力,只是遵从“一把手”意愿的缝修补漏,“一把手”否定的事情肯定是通不过的,这样很容易造成“一把手”的“一言堂”。此外,对“一把手”违背了监督制度如何处理?对监督人应该实行什么样的保护?我国还没有具体的监督制度予以保证,这也是造成监督难的原因之一。
(二)监督力度有待强化
当前从形式上看,现行的“一把手”监督方式很多。有党内的上级党组织监督、同级组织监督、下级党员干部监督,有党外的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群众信访监督。但总体来看,监督的形式虽然多样化,实际上却缺乏监督力度。上级党组织监督更多取决于上级领导的能力和意识,下级的“一把手”往往是这些上级领导推荐选拔的,否定他们就是否定自己,所以这种监督更多是种提醒和规劝,实际惩治行动并没有;同级党组织监督根本无法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的约束,因为“一把手”更多地直接或间接地掌管着具体监督的执行部门,执行部门权力受其制约;下级党员干部监督往往就是形式上党内开展批评,因为下级党员都是“一把手”下属,按照其指示要求开展工作,很难单独实现监督;人大法律监督主要是人大决定政府领导及其主要负责人任免,这种监督只在人大会议期间发生一些约束效力,平时没有多大约束力;政协只是一种建议性监督,没有裁决的权力,因而也是一种无力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主要是审计部门对企业和各职能部门财政经济运行状况的一种内部监督,由于受同级“一把手”的领导,很难施展;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通过新闻运作手段进行监督,但是由于新闻部门本身当地受党组织的领导,监督的权限有限;群众信访监督是群众通过信访件等形式向相关部门检举进行监督,这种监督还是要通过其他党内监督形式实现其效果,归根结底也要受到干扰和制约。
二、当前我国“一把手”权力监督运行困难的原因
(一)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
每个人都受到个人需求和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把人和社会连贯起来的唯一纽带就是人的个人需要和利益”“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政府官员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完全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他们与普通人一样具有自私自利的思想,总是希望不断增强自己的势力和影响,强化自己的地位和声望,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中,这种负面思想也慢慢渗透到公共权力的运作中,致使官员的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时发生了颠倒。有些“一把手”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工作中或领导行为上,他只对上级负责、对个人负责而不对党和人民负责。他们掌握权力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利用职权贪图享乐,或者效忠和回报某个领导。在重大决策中和任免中,他们独断专行,搞“一言堂”。
(二)权力配置过分集中
当前我国政治体制一大特点就是公共权力的配置过分集中,虽然一定程度上促使政治资源的组织化和动员化程度高,确保行政决策和执行的高效率,但是公共权力的制约主要依靠上级,同级或下级的制约很少,权力行驶的随意性就很大。政治生活中的“家长制”和“一言堂”是“一把手”权力随意化的典型表现,也是权力配置过分集中的产物。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权力过分集中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
(三)权力监督机制缺乏
当前我国政治体制中一直缺长期有效地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政治活动很多时候并没有做到透明公开,相当多数“一把手”不愿意手中的权力被约束,这要就导致出现监督难,主要表现有:首先,对权力的行使主体监督不力。在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下,“一把手”可以支配一切资源,包括监督者的自身资源享有。其次,对权力的行为过程监督不力。过多的强调进行首长负责制,容易形成“一把手”制。什么都要“一把手”说了算,什么都要“一把手”表态决定。权力的过分集中很容易导致人的精神的异化,滋生犯罪心理。再次,对权力行为的后果监督不力。实际工作中,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结果的考核往往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一些 “一把手”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不惜劳民伤财,大搞政绩工程,凭借表面的印象和虚假的数字,赢得上级领导的重视。 三、健全完善我国“一把手”权力监督的对策
(一)加强权力观教育,树立法治理念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办法,大都要通过“一把手”这一内因发挥作用。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受思想支配的,其中最深层的就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全面开放的今天,面对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身为“一把手”更要提高警惕,不断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检查自己,明确“为谁做官、做什么样的官和怎样做官”的问题。 “一把手”要切实的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要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重。
中央领导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因此,可以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教育等途径,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法治理念教育,使他们懂得 “一把手”没有超越凌驾的特权,真正提高“一把手”为民用权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为制约和监督“一把手”权力运行筑固思想道德防线。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
让“一把手”的领导行为处于制度约束之下,是使“一把手”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的有效措施。如果党政“一把手”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那么,人权、财权、物权都在“一把手”的掌控之下,往往容易出现利用公权力,谋取个人非法或不正当利益。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首先,改革政府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对“一把手”的权力范围进行严格的界定。在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的过程中,包括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审批权,做出具体界定,也让监督者明确监督的依据,以避免造成“一把手”用权无度。其次,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完善适度分解权力的制衡机制。在不影响一把手正确行使领导权的前提下,根据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将一把手拥有的过分集中的权力适当分散。通过合理分权,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改变一把手一把抓的状况。第三,建立严格的权力运行程序。在“一把手”权利运行的过程中,领导班子内部要形成对“一把手”制约的监督机制。在实现民主基础上,形成决策环节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从而既保证“一把手”权力行使正确运行,又有效地杜绝“一把手”滥用权力的腐败现象滋生。
(三)完善监督体制,健全监督网路
腐败的实质就是权力的剥削,而监督的实质就是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制约。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有待完善,主要原因就是监督机构在体制上从上到下都处于从属地位,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应该承担的历史使命。中央已经在试行纪检部门的垂直领导,即省、市、县、乡四级纪检机关直接接受上一级纪检机关的领导,其业务、人事任免、工作经费、考核奖惩都由上级纪检机关直接负责。摆脱以前那种受制于同级领导部门的人事任免、经费等限制,做到真正使监督独立,从而有效的监督同级领导部门。同时,建立监督职责,落实监督制度。现行有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人员无所事事,实际上不是无事可做而是不想和不敢履行自己的职责。要通过公开招聘、挑选那些德才兼备,一身正气的干部到监督部门来,真正敢于行驶自己的职责。
此外,我们要注意发挥社会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综合优势,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对“一把手”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结合起来,全方位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使“一把手”事事、处处感受到监督的存在,从而在工作中自觉约束言行、检点操守,做到勤廉施政、奉献为民。
总而言之,“一把手”的监督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而短期内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当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要求,让国家权力的运作和社会秩序的维系在相应的制度和程序控制中,各级“一把手”在依法治国条件下实行依法执政。只有依法执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子今.权力的黑光——中国封建政治迷信批判[M].中央党校出版社.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3]蒋红军.制度约束、多元机制及政策选择——从新加坡高级官员监督经验看我国党政一把手监督,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J].2011年第3期.
[作者简介]何周华(1981-),广西柳州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讲师,2014年武汉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党建;黄奕欢(1983-),广西南宁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依法治国;腐败;一把手;监督
“一把手”是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中,“一把手”处于权力结构顶层,地位具有特殊性,如果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对其手中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则常常处于失效状态。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中,利益诱惑不断增多,完全依赖“一把手”自身养成高尚坚定的德才素质来规范用权,显然难以达到预防权力腐败和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因此,必须重视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问题,内外兼修,实现依法用权,规避权力腐败风险,推进依法治国。
一、当前我国“一把手”权力监督情况的现实分析
(一)监督制度有待完善
党内民主集中制建设逐渐发展成熟,配套党政权力监督法规也逐渐建立,但是各类通报的腐败案件中,“一把手”违法违纪现象依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的权力制度还不很严密规范,实际操作性不强。例如党内议事表决问题,虽然明确了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一些规章条例规定,党内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开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并没有具体规定。而在现行体制下,对于“一把手”的党内监督不明确,党内议事的内容和方向基本有“一把手”集中把握,议事程序虽然充分实行了民主,但是很多委员慑于“一把手”的威力,只是遵从“一把手”意愿的缝修补漏,“一把手”否定的事情肯定是通不过的,这样很容易造成“一把手”的“一言堂”。此外,对“一把手”违背了监督制度如何处理?对监督人应该实行什么样的保护?我国还没有具体的监督制度予以保证,这也是造成监督难的原因之一。
(二)监督力度有待强化
当前从形式上看,现行的“一把手”监督方式很多。有党内的上级党组织监督、同级组织监督、下级党员干部监督,有党外的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群众信访监督。但总体来看,监督的形式虽然多样化,实际上却缺乏监督力度。上级党组织监督更多取决于上级领导的能力和意识,下级的“一把手”往往是这些上级领导推荐选拔的,否定他们就是否定自己,所以这种监督更多是种提醒和规劝,实际惩治行动并没有;同级党组织监督根本无法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的约束,因为“一把手”更多地直接或间接地掌管着具体监督的执行部门,执行部门权力受其制约;下级党员干部监督往往就是形式上党内开展批评,因为下级党员都是“一把手”下属,按照其指示要求开展工作,很难单独实现监督;人大法律监督主要是人大决定政府领导及其主要负责人任免,这种监督只在人大会议期间发生一些约束效力,平时没有多大约束力;政协只是一种建议性监督,没有裁决的权力,因而也是一种无力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主要是审计部门对企业和各职能部门财政经济运行状况的一种内部监督,由于受同级“一把手”的领导,很难施展;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通过新闻运作手段进行监督,但是由于新闻部门本身当地受党组织的领导,监督的权限有限;群众信访监督是群众通过信访件等形式向相关部门检举进行监督,这种监督还是要通过其他党内监督形式实现其效果,归根结底也要受到干扰和制约。
二、当前我国“一把手”权力监督运行困难的原因
(一)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
每个人都受到个人需求和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把人和社会连贯起来的唯一纽带就是人的个人需要和利益”“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政府官员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完全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他们与普通人一样具有自私自利的思想,总是希望不断增强自己的势力和影响,强化自己的地位和声望,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中,这种负面思想也慢慢渗透到公共权力的运作中,致使官员的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时发生了颠倒。有些“一把手”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工作中或领导行为上,他只对上级负责、对个人负责而不对党和人民负责。他们掌握权力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利用职权贪图享乐,或者效忠和回报某个领导。在重大决策中和任免中,他们独断专行,搞“一言堂”。
(二)权力配置过分集中
当前我国政治体制一大特点就是公共权力的配置过分集中,虽然一定程度上促使政治资源的组织化和动员化程度高,确保行政决策和执行的高效率,但是公共权力的制约主要依靠上级,同级或下级的制约很少,权力行驶的随意性就很大。政治生活中的“家长制”和“一言堂”是“一把手”权力随意化的典型表现,也是权力配置过分集中的产物。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权力过分集中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
(三)权力监督机制缺乏
当前我国政治体制中一直缺长期有效地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政治活动很多时候并没有做到透明公开,相当多数“一把手”不愿意手中的权力被约束,这要就导致出现监督难,主要表现有:首先,对权力的行使主体监督不力。在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下,“一把手”可以支配一切资源,包括监督者的自身资源享有。其次,对权力的行为过程监督不力。过多的强调进行首长负责制,容易形成“一把手”制。什么都要“一把手”说了算,什么都要“一把手”表态决定。权力的过分集中很容易导致人的精神的异化,滋生犯罪心理。再次,对权力行为的后果监督不力。实际工作中,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结果的考核往往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一些 “一把手”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不惜劳民伤财,大搞政绩工程,凭借表面的印象和虚假的数字,赢得上级领导的重视。 三、健全完善我国“一把手”权力监督的对策
(一)加强权力观教育,树立法治理念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办法,大都要通过“一把手”这一内因发挥作用。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受思想支配的,其中最深层的就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全面开放的今天,面对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身为“一把手”更要提高警惕,不断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检查自己,明确“为谁做官、做什么样的官和怎样做官”的问题。 “一把手”要切实的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要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重。
中央领导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因此,可以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教育等途径,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法治理念教育,使他们懂得 “一把手”没有超越凌驾的特权,真正提高“一把手”为民用权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为制约和监督“一把手”权力运行筑固思想道德防线。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
让“一把手”的领导行为处于制度约束之下,是使“一把手”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的有效措施。如果党政“一把手”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那么,人权、财权、物权都在“一把手”的掌控之下,往往容易出现利用公权力,谋取个人非法或不正当利益。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首先,改革政府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对“一把手”的权力范围进行严格的界定。在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的过程中,包括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审批权,做出具体界定,也让监督者明确监督的依据,以避免造成“一把手”用权无度。其次,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完善适度分解权力的制衡机制。在不影响一把手正确行使领导权的前提下,根据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将一把手拥有的过分集中的权力适当分散。通过合理分权,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改变一把手一把抓的状况。第三,建立严格的权力运行程序。在“一把手”权利运行的过程中,领导班子内部要形成对“一把手”制约的监督机制。在实现民主基础上,形成决策环节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从而既保证“一把手”权力行使正确运行,又有效地杜绝“一把手”滥用权力的腐败现象滋生。
(三)完善监督体制,健全监督网路
腐败的实质就是权力的剥削,而监督的实质就是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制约。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有待完善,主要原因就是监督机构在体制上从上到下都处于从属地位,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应该承担的历史使命。中央已经在试行纪检部门的垂直领导,即省、市、县、乡四级纪检机关直接接受上一级纪检机关的领导,其业务、人事任免、工作经费、考核奖惩都由上级纪检机关直接负责。摆脱以前那种受制于同级领导部门的人事任免、经费等限制,做到真正使监督独立,从而有效的监督同级领导部门。同时,建立监督职责,落实监督制度。现行有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人员无所事事,实际上不是无事可做而是不想和不敢履行自己的职责。要通过公开招聘、挑选那些德才兼备,一身正气的干部到监督部门来,真正敢于行驶自己的职责。
此外,我们要注意发挥社会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综合优势,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对“一把手”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结合起来,全方位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使“一把手”事事、处处感受到监督的存在,从而在工作中自觉约束言行、检点操守,做到勤廉施政、奉献为民。
总而言之,“一把手”的监督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而短期内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当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要求,让国家权力的运作和社会秩序的维系在相应的制度和程序控制中,各级“一把手”在依法治国条件下实行依法执政。只有依法执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子今.权力的黑光——中国封建政治迷信批判[M].中央党校出版社.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3]蒋红军.制度约束、多元机制及政策选择——从新加坡高级官员监督经验看我国党政一把手监督,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J].2011年第3期.
[作者简介]何周华(1981-),广西柳州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讲师,2014年武汉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党建;黄奕欢(1983-),广西南宁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