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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现代化以及国家宏观政策制度的松动使得农民有可能向城市流动,在城市就业机会增加的情况下,在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的诱惑下,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向城市。城市中,国有单位隐性失业的显性化,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城市自愿失业的出现使得城市失业率居高不下。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经历了从“捡”饭碗向“抢”饭碗的过程,农民与市民“争”饭碗是个必然趋势,“饭碗”属于有竞争优势者。
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本分”的中国农民“不安分”起来了,丢掉世代相守的土地,潮涌般从四面八方涌向城市,势不可挡。而就在同样的时间阶段里,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失业和下岗的人数剧增。进城寻找工作的农民与下岗失业者在城中相遇了,于是,农民工“抢”了城市人饭碗的说法出现了,而一些有“正义感”的文人也纷纷提笔为农民工“正名”。那么,究竟是什么促使农民涌入城市?什么原因造成了城市人的下岗失业?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是否抢了城市人的饭碗?抢了哪些人的饭碗?他们对城市就业有哪些影响?本文将详细对其进行分析。
一、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动因分析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现代化以及国家宏观政策制度的松动使得农民有可能向城市流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的农村管理体制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度膨胀,基本解决了大部分农民的温饱问题和中国人的粮食问题。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有限的土地吸纳不了那么多的劳动力,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有14种制度限制了农民的自由流动,如户籍制度、粮票及其他票证制度、住房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等,这些制度将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改革开放后,这些制度逐渐松动,如1977~1980年,国家将农转非比例从1.5‰放宽到2‰,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自理口粮户口制度,90年代初又实行了蓝印户口制度以及80年代以来各种票证的消失,各地粮油市场的放开,都为农民进城提供了条件。农民终于可以冲破重重枷锁,向城市挺进。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压抑许久的消费欲望得到了释放,消费水平的迅速提高促进了消费结构的优化,同时刺激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而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为农村进城劳动力提供了就业空间。同时,在改革大潮的推动下,城市劳动就业制度突破了原有的劳动力配置模式,企业在招工用人、工资分配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许多农民以临时工、合同工的身份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就业。另外,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改革力度的加大,催生出一批民企、私企、三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个体户,他们在劳动用工方面具有更大的自主权,为进城农民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三)悬殊的城乡收入差距增加了农民进城就业的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得到了较快发展,扣除物价因素,从1978~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7.06%。但与城市居民相比,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1978年绝对差额为209.8元,2003年上升到5850元。80年代上半期城乡收入比呈下降趋势,1983、1984年降到1.54:1,达最低点,而1985年又升到1.86:1,虽在90年代又有所回复,但到2003年,又上升到3.23:1。
二、城市下岗失业的原因分析
(一)国有单位的隐性失业显性化
隐性失业是指一个生产单位中所雇用的劳动者数量(或所使用的劳动数量)超过为达到某一经济指标所必需的数量,而该生产单位又没有对部分劳动者(或劳动数量)作其他用途的配置,让其在生产单位内部存在下去,这部分多余劳动就是隐性失业。在我国,隐性失业的产生与就业制度变迁和经济体制改革有关。
1.传统计划就业制度的变迁使隐性失业问题暴露出来
在传统计划就业制度下,单位(主要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由国家决定、工资标准由国家制定、劳动者就业由国家分配。建国初期到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资本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而同一时期,城市劳动力数量增加迅速。国家为了实现给所有就业人口提供工作机会的目的,硬性安排工作,对用人单位下达就业指标,结果只能是用隐性失业代替公开的显性失业。80年代后,我国开始实行双轨制就业,单位拥有了较完全的用工权,劳动力也可以自主择业,较自由“进出”单位,积蓄已久的隐性失业问题暴露出来。
2.国企改革的深入加剧了隐性失业的显性化
在改革前,国企的生产任务由国家下达,经营目标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完成计划指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棘轮效应,即企业若在本期超额完成计划产量,则下一期的计划指标就会被提高。在这样的制度下,理性的企业是不会超产的,而是有意压低当期产量,结果导致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数量减少,而计划就业制度的存在使国企不得不接受超过其生产要求的劳动力,这部分超出的劳动力就成为隐性失业者。
随着改革的深入,国企经营的目标由完成计划产量转向利润最大化,同时,在劳动用工、工资决定等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权力,国企可以按照生产需要来雇用相应数量的劳动力,而那些超过需求的劳动力便由隐蔽状态公开化了。另一方面,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相当一部分国企实行了非国有化,这些企业在非国有化后拥有了更大的劳动用工权(包括解雇权),隐性失业显性化表现得更突出。
(二)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结构性失业
如果说国有单位的隐性失业显性化与国情和体制有关,那么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失业则是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正常现象。经济的高速发展会带来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新产业不断出现,老产业逐渐被淘汰,在新旧更替的过程中,会出现一种现象,新产业所需的劳动力短缺,而老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萎缩,因此岗位空缺和失业并存,这是市场经济的常态。
(三)城市自愿失业的出现
城市人下岗失业后并不是一点就业机会也没有,很多脏、险、累,很不体面的工作还是需要人去做的,但是他们丢不开面子或吃不了苦,宁肯坐等政府安排也不愿于这类工作。因为有下岗失业金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费,即使不工作也不会挨饿,于是便产生了城市自愿失业一族。
三、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城市就业的影响
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进城务工 经商的农民与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这两支劳动力大军在城市中相逢,关于文章开头提到的“饭碗”问题应该从历史的角度,用发展的眼光来分析看待。
(一)农民进城“捡饭碗”阶段
建国以来,农民从未停止过向城市流动的步伐,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不同特点。早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素质普遍较低,甚至低于未外出的农村劳动力。据1986年全国百村劳动力调查,外出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数比未外出劳动力低0.6年。他们打工的目的也很简单明确——赚钱。他们自认为到城里是卖苦力,只要能赚钱,再脏再苦再累的工作他们都乐于做,而这些工作是城市人不愿做也不能做的。所以,这个阶段可以说是农民进城“捡饭碗”,“捡”城市人不要的“饭碗”。
(二)农民从“捡饭碗”向“抢饭碗”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失业率大幅上升。巨大的城乡收入差异诱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向城市,此时外出打工的农民素质比早期明显提高,对技术专长也非常重视。1998年全国跨省区流动的农村劳动力中,有26.1%受过专业技术培训。而同一年,河南省外出劳动力中接受技术培训的占33.2%。在农村外出劳动力中有技术专长的比重更高,1993年全国农村外出劳动力中技术专长者占33.7%。1995年对江苏乡镇企业和上海市某街道的调查表明,外来农村劳动力中43.2%有技术专长。可以说现在的农民进城是“有备而来”,他们不再局限于“捡”饭碗,很多人已具备了“抢”饭碗的实力。
目前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具有分层的特征,即高层次的“人才”市场、中间层次的一般劳动力市场以及低层次--劳动力市场。以农村务工者现有的素质和能力,进人高层次人才市场的可能性极小,他们不具备在那块市场“抢”饭碗的实力;低层次劳动力市场的工作以脏、险、累为特点,城市人不愿或不屑于做,基本上被农村务工者“垄断”,可以说,在这块市场,农民仍然处于“捡饭碗”状态;而中间层次的一般劳动力市场则是下岗失业者和农村务工者都愿意并能够进入的,两者处于竞争状态,所谓的“抢饭碗”就是指这块市场。
(三)“饭碗”属于具有竞争优势者
虽然进城农民素质有所提高,但与城市人比仍处劣势,所以他们只能“抢”一部分城市人的饭碗,这些人便是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普遍特点:一是年龄大,资料显示1997年珠海的下岗失业者中有43%超过36岁,而这一数字在北京和无锡则达到55%;二是技能适应性差,由于这些人过去大多是在国有制造业中工作,这种经历和经验有“资产专用性”,在新兴行业中并不能直接适用;三是教育素质低,这些人的高中教育基本上是在十年动乱期间完成的,教育质量差。相反,农村务工者则是:年轻,1997年在对北京、无锡和珠海三市的调查中,外来农村务工者普遍比下岗失业人员小5岁;接受新技能速度快;教育素质虽低,但不比下岗失业者差。此外,他们更能吃苦耐劳,忍受城市人无法接受的工作条件和较低的工资待遇;勤劳本分,易于管理。所以,在与下岗失业者的竞争中农村务工者占优势。
为了保证当地市民就业,许多地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清退农民工的政策,但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农村务工者以其独特的优势而受到用工单位的青睐。可喜的是,国家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政策逐渐放宽:2000年7月,劳动保障部和国务院提出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2001年底,国家发改委要求取缔面向农民工的七项收费;2004年3月,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了合宪性基础。
(四)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城市就业的长期影响
短期内,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确实“抢”了一部分城市人的饭碗,但长期来看是有积极效果的。首先,农民进城务工的直接目的是多赚钱,农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是极大的,腰包鼓了自然会增加消费,对刺激国民经济增长起到很大的作用。其次,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有效地抑制了城市劳动力成本的上涨,一方面可以增加企业利润,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扩大再生产,从而扩大就业规模;另一方面,劳动力成本低一直是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没有农民这支劳动力大军做后备,这种低成本也很难保持。第三,农村务工者的存在会增加城市劳动者的工作压力,X效率理论告诉我们,外部压力增加会使个人更愿意努力工作,而压力不足则会导致劳动者的努力水平降低。第四,农村经商者创业会增加工作机会。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的调查表明,具有农村户口的城镇私营企业主比例从1983年的零上升到1987年7.4%。也就是说,进城经商的农民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还为城市中的其他劳动者创造了工作机会。
四、趋势与展望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城市就业的影响不能简单地说是“捡饭碗”或是“抢饭碗”,它是有一个历史过程的。在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中,“饭碗”属于具有竞争优势者。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农民市民化是个必然趋势,农民与市民“争”饭碗也将是个必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本分”的中国农民“不安分”起来了,丢掉世代相守的土地,潮涌般从四面八方涌向城市,势不可挡。而就在同样的时间阶段里,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失业和下岗的人数剧增。进城寻找工作的农民与下岗失业者在城中相遇了,于是,农民工“抢”了城市人饭碗的说法出现了,而一些有“正义感”的文人也纷纷提笔为农民工“正名”。那么,究竟是什么促使农民涌入城市?什么原因造成了城市人的下岗失业?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是否抢了城市人的饭碗?抢了哪些人的饭碗?他们对城市就业有哪些影响?本文将详细对其进行分析。
一、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动因分析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现代化以及国家宏观政策制度的松动使得农民有可能向城市流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的农村管理体制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度膨胀,基本解决了大部分农民的温饱问题和中国人的粮食问题。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有限的土地吸纳不了那么多的劳动力,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有14种制度限制了农民的自由流动,如户籍制度、粮票及其他票证制度、住房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等,这些制度将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改革开放后,这些制度逐渐松动,如1977~1980年,国家将农转非比例从1.5‰放宽到2‰,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自理口粮户口制度,90年代初又实行了蓝印户口制度以及80年代以来各种票证的消失,各地粮油市场的放开,都为农民进城提供了条件。农民终于可以冲破重重枷锁,向城市挺进。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压抑许久的消费欲望得到了释放,消费水平的迅速提高促进了消费结构的优化,同时刺激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而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为农村进城劳动力提供了就业空间。同时,在改革大潮的推动下,城市劳动就业制度突破了原有的劳动力配置模式,企业在招工用人、工资分配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许多农民以临时工、合同工的身份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就业。另外,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改革力度的加大,催生出一批民企、私企、三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个体户,他们在劳动用工方面具有更大的自主权,为进城农民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三)悬殊的城乡收入差距增加了农民进城就业的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得到了较快发展,扣除物价因素,从1978~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7.06%。但与城市居民相比,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1978年绝对差额为209.8元,2003年上升到5850元。80年代上半期城乡收入比呈下降趋势,1983、1984年降到1.54:1,达最低点,而1985年又升到1.86:1,虽在90年代又有所回复,但到2003年,又上升到3.23:1。
二、城市下岗失业的原因分析
(一)国有单位的隐性失业显性化
隐性失业是指一个生产单位中所雇用的劳动者数量(或所使用的劳动数量)超过为达到某一经济指标所必需的数量,而该生产单位又没有对部分劳动者(或劳动数量)作其他用途的配置,让其在生产单位内部存在下去,这部分多余劳动就是隐性失业。在我国,隐性失业的产生与就业制度变迁和经济体制改革有关。
1.传统计划就业制度的变迁使隐性失业问题暴露出来
在传统计划就业制度下,单位(主要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由国家决定、工资标准由国家制定、劳动者就业由国家分配。建国初期到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资本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而同一时期,城市劳动力数量增加迅速。国家为了实现给所有就业人口提供工作机会的目的,硬性安排工作,对用人单位下达就业指标,结果只能是用隐性失业代替公开的显性失业。80年代后,我国开始实行双轨制就业,单位拥有了较完全的用工权,劳动力也可以自主择业,较自由“进出”单位,积蓄已久的隐性失业问题暴露出来。
2.国企改革的深入加剧了隐性失业的显性化
在改革前,国企的生产任务由国家下达,经营目标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完成计划指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棘轮效应,即企业若在本期超额完成计划产量,则下一期的计划指标就会被提高。在这样的制度下,理性的企业是不会超产的,而是有意压低当期产量,结果导致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数量减少,而计划就业制度的存在使国企不得不接受超过其生产要求的劳动力,这部分超出的劳动力就成为隐性失业者。
随着改革的深入,国企经营的目标由完成计划产量转向利润最大化,同时,在劳动用工、工资决定等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权力,国企可以按照生产需要来雇用相应数量的劳动力,而那些超过需求的劳动力便由隐蔽状态公开化了。另一方面,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相当一部分国企实行了非国有化,这些企业在非国有化后拥有了更大的劳动用工权(包括解雇权),隐性失业显性化表现得更突出。
(二)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结构性失业
如果说国有单位的隐性失业显性化与国情和体制有关,那么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失业则是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正常现象。经济的高速发展会带来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新产业不断出现,老产业逐渐被淘汰,在新旧更替的过程中,会出现一种现象,新产业所需的劳动力短缺,而老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萎缩,因此岗位空缺和失业并存,这是市场经济的常态。
(三)城市自愿失业的出现
城市人下岗失业后并不是一点就业机会也没有,很多脏、险、累,很不体面的工作还是需要人去做的,但是他们丢不开面子或吃不了苦,宁肯坐等政府安排也不愿于这类工作。因为有下岗失业金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费,即使不工作也不会挨饿,于是便产生了城市自愿失业一族。
三、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城市就业的影响
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进城务工 经商的农民与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这两支劳动力大军在城市中相逢,关于文章开头提到的“饭碗”问题应该从历史的角度,用发展的眼光来分析看待。
(一)农民进城“捡饭碗”阶段
建国以来,农民从未停止过向城市流动的步伐,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不同特点。早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素质普遍较低,甚至低于未外出的农村劳动力。据1986年全国百村劳动力调查,外出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数比未外出劳动力低0.6年。他们打工的目的也很简单明确——赚钱。他们自认为到城里是卖苦力,只要能赚钱,再脏再苦再累的工作他们都乐于做,而这些工作是城市人不愿做也不能做的。所以,这个阶段可以说是农民进城“捡饭碗”,“捡”城市人不要的“饭碗”。
(二)农民从“捡饭碗”向“抢饭碗”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失业率大幅上升。巨大的城乡收入差异诱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向城市,此时外出打工的农民素质比早期明显提高,对技术专长也非常重视。1998年全国跨省区流动的农村劳动力中,有26.1%受过专业技术培训。而同一年,河南省外出劳动力中接受技术培训的占33.2%。在农村外出劳动力中有技术专长的比重更高,1993年全国农村外出劳动力中技术专长者占33.7%。1995年对江苏乡镇企业和上海市某街道的调查表明,外来农村劳动力中43.2%有技术专长。可以说现在的农民进城是“有备而来”,他们不再局限于“捡”饭碗,很多人已具备了“抢”饭碗的实力。
目前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具有分层的特征,即高层次的“人才”市场、中间层次的一般劳动力市场以及低层次--劳动力市场。以农村务工者现有的素质和能力,进人高层次人才市场的可能性极小,他们不具备在那块市场“抢”饭碗的实力;低层次劳动力市场的工作以脏、险、累为特点,城市人不愿或不屑于做,基本上被农村务工者“垄断”,可以说,在这块市场,农民仍然处于“捡饭碗”状态;而中间层次的一般劳动力市场则是下岗失业者和农村务工者都愿意并能够进入的,两者处于竞争状态,所谓的“抢饭碗”就是指这块市场。
(三)“饭碗”属于具有竞争优势者
虽然进城农民素质有所提高,但与城市人比仍处劣势,所以他们只能“抢”一部分城市人的饭碗,这些人便是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普遍特点:一是年龄大,资料显示1997年珠海的下岗失业者中有43%超过36岁,而这一数字在北京和无锡则达到55%;二是技能适应性差,由于这些人过去大多是在国有制造业中工作,这种经历和经验有“资产专用性”,在新兴行业中并不能直接适用;三是教育素质低,这些人的高中教育基本上是在十年动乱期间完成的,教育质量差。相反,农村务工者则是:年轻,1997年在对北京、无锡和珠海三市的调查中,外来农村务工者普遍比下岗失业人员小5岁;接受新技能速度快;教育素质虽低,但不比下岗失业者差。此外,他们更能吃苦耐劳,忍受城市人无法接受的工作条件和较低的工资待遇;勤劳本分,易于管理。所以,在与下岗失业者的竞争中农村务工者占优势。
为了保证当地市民就业,许多地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清退农民工的政策,但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农村务工者以其独特的优势而受到用工单位的青睐。可喜的是,国家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政策逐渐放宽:2000年7月,劳动保障部和国务院提出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2001年底,国家发改委要求取缔面向农民工的七项收费;2004年3月,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了合宪性基础。
(四)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城市就业的长期影响
短期内,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确实“抢”了一部分城市人的饭碗,但长期来看是有积极效果的。首先,农民进城务工的直接目的是多赚钱,农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是极大的,腰包鼓了自然会增加消费,对刺激国民经济增长起到很大的作用。其次,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有效地抑制了城市劳动力成本的上涨,一方面可以增加企业利润,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扩大再生产,从而扩大就业规模;另一方面,劳动力成本低一直是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没有农民这支劳动力大军做后备,这种低成本也很难保持。第三,农村务工者的存在会增加城市劳动者的工作压力,X效率理论告诉我们,外部压力增加会使个人更愿意努力工作,而压力不足则会导致劳动者的努力水平降低。第四,农村经商者创业会增加工作机会。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的调查表明,具有农村户口的城镇私营企业主比例从1983年的零上升到1987年7.4%。也就是说,进城经商的农民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还为城市中的其他劳动者创造了工作机会。
四、趋势与展望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城市就业的影响不能简单地说是“捡饭碗”或是“抢饭碗”,它是有一个历史过程的。在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中,“饭碗”属于具有竞争优势者。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农民市民化是个必然趋势,农民与市民“争”饭碗也将是个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