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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婚姻家庭与人口生育的关系已出现了相对分离的态势,这就决定了婚姻家庭法与人口生育的分野。以往《婚姻法》为了控制人口增长及提高人口生育质量而作出的关于法定婚龄、禁婚亲、禁婚疾病的一些规定已不合时宜,婚姻家庭法应将此类规定剥离出来,由人口生育法单独予以调整,以适应人口生育与婚姻家庭相对分离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