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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趋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在不断地修订。而财务报表又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来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否向报表使用者传递真实、可靠的信息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2014年《企业新会计准则》中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做出了新的规定。本文围绕可供出售金融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处理方法及其原因做了详细的剖析,以使会计工作实务者理解和参考。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其他综合收益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一、引言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作为其他综合收益,不构成当期利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会计环境的变化,金融工具及其衍生金融工具的广泛应用,传统的收入费用观所提供的信息已经不能满足决策的需要。目前,我国会计准则趋向于资产负债观,资产负债观注重交易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其后果。即使这种变动是暂时性的未实现的也要体现企业收益的变动。因此对于可供出售金融公允价值变动会计上予以反映就理所当然的了。但这里有个问题,即为什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而不计入当期损益呢?其实这是出于向财务报表使用者传递真实可靠的企业经营信息的考虑。
二、案例及分析
[例]2014年10月13日,润泽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一批大海公司发行的股票500万股。取得时公允价值为每股7.4元,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为每股0.4元。另支付交易费用8万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2014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为每股7.9元。2015年3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下降为每股6.9元。甲公司将所购股票划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依据题意,2014年12月31日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为7.9元每股。则按照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作为其他综合收益,不构成当期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可做分录为,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420000贷:其他综合收益4420000。
分析:根据《企业新会计准则》规定,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时,我们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贷方。原因如下,首先从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来解释,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说影响后的净额。也就是说,以后能够计入损益类的情况,但是还不符合结转损益类的情况,就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次,我们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来看,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且变动幅度大时,如果按照先前的确认规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样就会影响到利润表。从而使企业利润大大增加,增加企业的效益。影响企业股价。而这些都将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这样就会给财务报表使用者传递一个不真实、客观的会计信息。
(二)2015年3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6.9元,则会计分录为借:其他综合收益500000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5000000。
分析: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时,我们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借方。如果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且幅度较大但不至于提减值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先前的确认原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就会影响到利润表,企业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大量的损失。因为按照公允价值反映,同时将公允价值计入到利润表,企业的损益就会出现大幅度波动,就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业绩,进而影响企业的股价。对企业造成很不利的影响。投资者可能会撤资,使企业资金减少,影响公司正常运转。
因此,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是不合理的。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幅度较大时,则会使企业损益出现大幅度的波动。因此,考虑到各方的利益,我们重新规定了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方法,即用公允价值反映,但是不能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计入利润表。而是在未处置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综合收益予以反映企业收益的变动,并在利润表项目中计入以后期间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结语
在期末,股票价格上下波动,公允价值也会随之变动,但此时所产生的差额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没有真正的实现,是一种潜在的差异。因此规定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大大地压缩了企业利用市场价格波动随意调节利润的空间,也贯彻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理念。笔者希望通过本文介绍,能够让会计工作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有个更深刻的理解。
参考文献:
[1]刘华玲.金融资产会计分类的准则规定对企业业绩的影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16.
[2]马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差异浅析[J].财会通讯,2011,16.
作者简介:刘秀爽(1994-),女,汉族,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其他综合收益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一、引言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作为其他综合收益,不构成当期利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会计环境的变化,金融工具及其衍生金融工具的广泛应用,传统的收入费用观所提供的信息已经不能满足决策的需要。目前,我国会计准则趋向于资产负债观,资产负债观注重交易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其后果。即使这种变动是暂时性的未实现的也要体现企业收益的变动。因此对于可供出售金融公允价值变动会计上予以反映就理所当然的了。但这里有个问题,即为什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而不计入当期损益呢?其实这是出于向财务报表使用者传递真实可靠的企业经营信息的考虑。
二、案例及分析
[例]2014年10月13日,润泽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一批大海公司发行的股票500万股。取得时公允价值为每股7.4元,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为每股0.4元。另支付交易费用8万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2014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为每股7.9元。2015年3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下降为每股6.9元。甲公司将所购股票划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依据题意,2014年12月31日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为7.9元每股。则按照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作为其他综合收益,不构成当期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可做分录为,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420000贷:其他综合收益4420000。
分析:根据《企业新会计准则》规定,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时,我们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贷方。原因如下,首先从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来解释,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说影响后的净额。也就是说,以后能够计入损益类的情况,但是还不符合结转损益类的情况,就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次,我们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来看,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且变动幅度大时,如果按照先前的确认规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样就会影响到利润表。从而使企业利润大大增加,增加企业的效益。影响企业股价。而这些都将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这样就会给财务报表使用者传递一个不真实、客观的会计信息。
(二)2015年3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6.9元,则会计分录为借:其他综合收益500000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5000000。
分析: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时,我们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借方。如果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且幅度较大但不至于提减值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先前的确认原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就会影响到利润表,企业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大量的损失。因为按照公允价值反映,同时将公允价值计入到利润表,企业的损益就会出现大幅度波动,就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业绩,进而影响企业的股价。对企业造成很不利的影响。投资者可能会撤资,使企业资金减少,影响公司正常运转。
因此,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是不合理的。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幅度较大时,则会使企业损益出现大幅度的波动。因此,考虑到各方的利益,我们重新规定了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方法,即用公允价值反映,但是不能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计入利润表。而是在未处置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综合收益予以反映企业收益的变动,并在利润表项目中计入以后期间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结语
在期末,股票价格上下波动,公允价值也会随之变动,但此时所产生的差额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没有真正的实现,是一种潜在的差异。因此规定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大大地压缩了企业利用市场价格波动随意调节利润的空间,也贯彻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理念。笔者希望通过本文介绍,能够让会计工作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有个更深刻的理解。
参考文献:
[1]刘华玲.金融资产会计分类的准则规定对企业业绩的影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16.
[2]马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差异浅析[J].财会通讯,2011,16.
作者简介:刘秀爽(1994-),女,汉族,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