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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生活服务业也纳入了缴纳增值税的范畴,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并行的局面不复存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是指导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重要政策。本文主要就营改增后对生活服务业的税负影响以及企业需要注意的方面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