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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是十八大报告中的核心要义之一。个人所得税在国外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进而降低基尼系数的一个重要政策工具,但对于我国,这种效应微乎其微。文章基于累进税率的视角,尝试使用中国家庭收入项目(CHIP)的调查数据来推算与探究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不均等程度及其内在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解决路径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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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税制结构导致实际征税的累退性。由于我国目前的税制,主要以针对消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营业税为主,而对于针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我国的占比很低。出现这种情形,与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时期是相关的。针对消费进行征收,有利于简化税收征管工作,快速征收国家财政资金,在现阶段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这种主要面相消费行为征税的税制结构,往往会使得税负向低收入阶层偏斜。因为对于高收入阶层,其消费所占个人所得的比例往往要大大小于低收入阶层,换言之,他们有充分的余下资金能够进行投资等其他非消费类的活动。而对于低收入阶层,这种情形则完全相反,他们的收入减除掉每月所必须的支出,往往所剩不多,而这部分必需的消费,还必须征收间接税。因此,可以这么说,在我国,主要税制结构偏向于针对消费征收税收,中低收入阶层由于无法避开以及消费占比较高而被征收了较多的税收,高收入阶层则得以避免,因此呈现出比较明显的累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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