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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运作方式包括协议拆迁和行政裁决两种。公共选择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分别为我们提供了两种方式的法律经济学根据.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两种运作方式是符合法律经济学视角下的“效率标准”的。我国房屋拆迁实践中的突出矛盾是.当拆迁人发现达成拆迁协议的成本远远大于申请行政裁决的成本时,其就想方设法去贿赂政府官员,优先选择行政裁决,不仅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而且变相纵容了拆迁人进行违法拆迁和行政官员的腐败。为此,我们借助法律经济学方法,通过将房屋拆迁划分为商业目的拆迁和公益目的拆迁两类,进行不同的制度设计;为申请行政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