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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会 互助保障 劳动关系 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F246 【文献标识码】A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我国的工会组织作为“国家—单位—个人”社会纵向管理结构中辅助单位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承担着依附企业行政管理职工、推动生产效率提升的重要职能,在该时期创设的以“经济互助”为主的工会互助制度,减轻了职工的现实经济困难,缓解了“福利全包”企业的多重压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社会体制呈现出“多元协同整合”的新趋势,工会互助制度转向工会互助保障的新样态,即以非营利性、普惠性、互助性、社会保障补充性为特征的职工互助互济制度。工会互助制度由“矛盾缓冲阀”进阶到“风险防护线”,既是我国工会组织角色定位的因时调整,更体现出工会作为群团组织运作体系中的“情感机制”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前,工会互助互济活动是我国工人运动中密切联系工人群众的重要方式,1924年5月《中共扩大执委会工会运动问题议决案》中指出,“不能组织工会的地方,应当先组织互助会俱乐部、合作社、普通教育学校或技术教育学校等。”原先工人“抱义气”形成的互助组织团结为共产党领导的工会组织,并通过互助会形式解决工人就业困难。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应对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实际情况和大量失业和半失业工人生活困难的现实需要,1950年全国总工会发出《为救济失业工人告全国工人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最大规模的互助互济活动。计划经济时期,“互助储金会”作为群众互助互济活动的组织化体现,在职工收入水平较低、生活负担较重的客观状况下,发挥职工互助友爱精神和工会互助传统,发动工人群众自身力量,为部分困难职工解决了临时经济困难。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总工会响应国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号召,成立全国统一的职工互助保障组织——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我国工会组织作为服务于党政体系的群团组织,在不增加政府经济负担的基本前提下,结合“互助互济”的中国传统社会福利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与“共摊风险”的西方互助保险制度,创设工会互助保障的新样态,提高职工抵御突发性经济风险的能力。
新样态的“新”体现在职工基于共同的保险需求,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共同出资,以谋求共同的保险利益为宗旨,按照保险经营规律运作,以达到保障疾病或意外风险为目标的一种保险形态,体现了职工之间平等的互助互济关系。这是工会互助传统与现代互助保险运营机制的有机结合。企业“输血”与职工“众筹”相结合的早期工会互助制度,是具有悠久思想传统与实践场域的制度,伴随着经验积累与惯习延续,演变为更大规模的职工保险互助会。规模化、组织化的职工保险互助会保留了“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困、为职工解难”的价值取向,却打破了仅在同一企业内部推行的壁垒,互助会利用经济手段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对其他参与互助保障活动职工所面临的各种困难进行帮助和扶持。
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的首要特征是普惠性,体现在维护中低收入职工的保障需求。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然而,目前国家平均社会保障水平与职工实际保障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商业保险公司市场定位主要面向中高收入群体。工会互助保障面向中低收入职工群体推出了小额保障计划,该群体收入及支付水平有限,短期限的工会互助保障产品保费低廉,有利于减轻职工一次性支付保费的压力。工会互助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低收入职工在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方面的风险保障需求,不断扩大保障范围,补齐保障短板,提高职工保障水平。
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提升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特殊时期,职工总体收入虽有提升,但职工收入差距较大,中低收入职工的保障水平仍然不足。互助保障计划依循“大数法则”的互助保险基本原理,分散个体风险,其会费制定原则“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含经营利润,让职工真正享受到互助保障“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实惠。工会互助保障缴费低廉,减轻了城市职工的经济负担,各级工会互助保障机构还与各级工会合作为部分濒临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群体和特殊行业职工群体无偿提供互助保障计划。这与各级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等相似,是工会组织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发挥了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社会角色。工会互助保障是通过“以小见大”的智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借助工会组织网络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特性,将工会互助保障打造为践行我国工会角色的“品牌名片”。基层单位工会是支撑互助保障事业的基石,工会干部能及时了解职工实际困境,解决职工的生活难题,他们形塑了“工会贴心人新形象”,改变了存在于部分职工印象中“工会收会费不办事”的刻板印象。
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以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推动群团组织功能发挥。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城镇职工社会医保虽然基本能够实现全覆盖,但职工自付费用比例仍占到30%以上。此外,在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农民工群体及其家庭多数游离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农民工等新工人群体的社会保障参保率偏低,工会组织应发挥自身维权职能化解这些难题。在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重构性健全群团工作体系,系统性增强群团组织活力是对各级工会组织履责的新要求。群团组织优势在于它们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建构的一种沟通与流动通道,发挥工会代表职工利益的主体意识和行动能力,成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平台,助力国家推进社会整合。工会扮演着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角色,工会的职能将从政府政策执行者转向社会职能提供者,更多转向关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核心领域。
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缓解了产能过剩行业的改革和转型压力。随着“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为重点任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钢铁、煤炭、造纸等传统过剩产业去产能压力持续释放出来,相关企业职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制约改革的新难题。工会组织通过发展职工互助保障,有利于在去产能过程中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转岗,分流职工风险保障不足的问题。在转岗、再就业安置过程中,加大对一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力度,着力帮扶资金和救助政策的倾斜。运用工会互助保障的网络数据库资源,了解困难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切实需要,如采取“借巢孵卵”方式拓展异地安置空间,不同地区的工会互助保障组织机构通力合作,有针对性地帮助该群体落实职工互助保障关系的转接。因此,在推進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工会组织通过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极大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激发了职工推动自主创业创新的潜力,调动了广大职工拥护改革的积极性,进而缓解了产能过剩行业的改革和转型压力,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速度。
【注:本文系吉林大学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劳动关系视域下工会互助制度功能研究”(项目编号:2020LD006)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少年研究专项)“青年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9q1)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王向民:《工会的去行政化改革及其路径》,《工会理论研究》,2014年第4期。
责编/李一丹 美编/杨玲玲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我国的工会组织作为“国家—单位—个人”社会纵向管理结构中辅助单位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承担着依附企业行政管理职工、推动生产效率提升的重要职能,在该时期创设的以“经济互助”为主的工会互助制度,减轻了职工的现实经济困难,缓解了“福利全包”企业的多重压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社会体制呈现出“多元协同整合”的新趋势,工会互助制度转向工会互助保障的新样态,即以非营利性、普惠性、互助性、社会保障补充性为特征的职工互助互济制度。工会互助制度由“矛盾缓冲阀”进阶到“风险防护线”,既是我国工会组织角色定位的因时调整,更体现出工会作为群团组织运作体系中的“情感机制”的重要作用。
我国工会互助保障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前,工会互助互济活动是我国工人运动中密切联系工人群众的重要方式,1924年5月《中共扩大执委会工会运动问题议决案》中指出,“不能组织工会的地方,应当先组织互助会俱乐部、合作社、普通教育学校或技术教育学校等。”原先工人“抱义气”形成的互助组织团结为共产党领导的工会组织,并通过互助会形式解决工人就业困难。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应对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实际情况和大量失业和半失业工人生活困难的现实需要,1950年全国总工会发出《为救济失业工人告全国工人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最大规模的互助互济活动。计划经济时期,“互助储金会”作为群众互助互济活动的组织化体现,在职工收入水平较低、生活负担较重的客观状况下,发挥职工互助友爱精神和工会互助传统,发动工人群众自身力量,为部分困难职工解决了临时经济困难。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总工会响应国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号召,成立全国统一的职工互助保障组织——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我国工会组织作为服务于党政体系的群团组织,在不增加政府经济负担的基本前提下,结合“互助互济”的中国传统社会福利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与“共摊风险”的西方互助保险制度,创设工会互助保障的新样态,提高职工抵御突发性经济风险的能力。
新样态的“新”体现在职工基于共同的保险需求,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共同出资,以谋求共同的保险利益为宗旨,按照保险经营规律运作,以达到保障疾病或意外风险为目标的一种保险形态,体现了职工之间平等的互助互济关系。这是工会互助传统与现代互助保险运营机制的有机结合。企业“输血”与职工“众筹”相结合的早期工会互助制度,是具有悠久思想传统与实践场域的制度,伴随着经验积累与惯习延续,演变为更大规模的职工保险互助会。规模化、组织化的职工保险互助会保留了“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困、为职工解难”的价值取向,却打破了仅在同一企业内部推行的壁垒,互助会利用经济手段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对其他参与互助保障活动职工所面临的各种困难进行帮助和扶持。
我国工会互助保障对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
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的首要特征是普惠性,体现在维护中低收入职工的保障需求。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然而,目前国家平均社会保障水平与职工实际保障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商业保险公司市场定位主要面向中高收入群体。工会互助保障面向中低收入职工群体推出了小额保障计划,该群体收入及支付水平有限,短期限的工会互助保障产品保费低廉,有利于减轻职工一次性支付保费的压力。工会互助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低收入职工在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方面的风险保障需求,不断扩大保障范围,补齐保障短板,提高职工保障水平。
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提升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特殊时期,职工总体收入虽有提升,但职工收入差距较大,中低收入职工的保障水平仍然不足。互助保障计划依循“大数法则”的互助保险基本原理,分散个体风险,其会费制定原则“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含经营利润,让职工真正享受到互助保障“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实惠。工会互助保障缴费低廉,减轻了城市职工的经济负担,各级工会互助保障机构还与各级工会合作为部分濒临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群体和特殊行业职工群体无偿提供互助保障计划。这与各级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等相似,是工会组织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发挥了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社会角色。工会互助保障是通过“以小见大”的智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借助工会组织网络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特性,将工会互助保障打造为践行我国工会角色的“品牌名片”。基层单位工会是支撑互助保障事业的基石,工会干部能及时了解职工实际困境,解决职工的生活难题,他们形塑了“工会贴心人新形象”,改变了存在于部分职工印象中“工会收会费不办事”的刻板印象。
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以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推动群团组织功能发挥。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城镇职工社会医保虽然基本能够实现全覆盖,但职工自付费用比例仍占到30%以上。此外,在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农民工群体及其家庭多数游离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农民工等新工人群体的社会保障参保率偏低,工会组织应发挥自身维权职能化解这些难题。在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重构性健全群团工作体系,系统性增强群团组织活力是对各级工会组织履责的新要求。群团组织优势在于它们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建构的一种沟通与流动通道,发挥工会代表职工利益的主体意识和行动能力,成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平台,助力国家推进社会整合。工会扮演着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角色,工会的职能将从政府政策执行者转向社会职能提供者,更多转向关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核心领域。
工会互助保障新样态缓解了产能过剩行业的改革和转型压力。随着“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为重点任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钢铁、煤炭、造纸等传统过剩产业去产能压力持续释放出来,相关企业职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制约改革的新难题。工会组织通过发展职工互助保障,有利于在去产能过程中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转岗,分流职工风险保障不足的问题。在转岗、再就业安置过程中,加大对一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力度,着力帮扶资金和救助政策的倾斜。运用工会互助保障的网络数据库资源,了解困难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切实需要,如采取“借巢孵卵”方式拓展异地安置空间,不同地区的工会互助保障组织机构通力合作,有针对性地帮助该群体落实职工互助保障关系的转接。因此,在推進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工会组织通过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极大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激发了职工推动自主创业创新的潜力,调动了广大职工拥护改革的积极性,进而缓解了产能过剩行业的改革和转型压力,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速度。
【注:本文系吉林大学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劳动关系视域下工会互助制度功能研究”(项目编号:2020LD006)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少年研究专项)“青年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9q1)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王向民:《工会的去行政化改革及其路径》,《工会理论研究》,2014年第4期。
责编/李一丹 美编/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