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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1%,牧区、半牧区旗县占全区旗县总数的66%。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边疆的巩固、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8年来,在党的正确路线的指引下,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特别是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建设的重点向西部倾斜,为民族地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内蒙古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显著增强,GDP增速连续4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跃居首位。平均增速达到14.41%,2004年人均GDP首次突破万元,达到11305元,在全国的位次由2000年的第16位,上升到2004年的第11位,居西部地区第1位,四年时间前移了5位。可以说,经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内蒙古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己进入一个持续快速稳步发展的时期。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尽管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发达省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经济实力还不强,GDP居全国第23位,占全国的比重为1.98%,广东为11.75%,上海为5.46%。二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三次产业比重与全国相比,第一产业高23%,第二产业低7.9%。第三产业基本持平。三是人民生活水平仍有相当差距。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9422元,内蒙古为8123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6.2%;农牧民人均收入全国为2936元,内蒙古为2606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8.7%。与国内发达省区相比,差距更大,而且在全国都在加快发展的形势下,这种差距还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当前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还存在不少矛盾和困难。一是基础设施落后,这是制约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几年,国家实施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大幅度地增加了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相继建成了一批重点项目,但由于种种原因,民族地区在水利、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欠账仍然较多;二是扶贫开发任重道远。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就内蒙古而言,扶贫开发的成效整体上仅仅体现在解决温饱的层面上,而且每年仍有些农牧民返贫。旗县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全区旗县经济规模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43%,地方财政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52.9%。全面小康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三是少数民族相对聚集的地区自身发展也不平衡,全区33个牧区旗县中,人均GDP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有20家,占总数的60.6%。分布为:包头市1家,鄂尔多斯市4家,呼伦贝尔市4家,锡盟7家,巴彦淖尔市1家,阿盟3家。人均财政收入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有6家,占总数的18.2%。分布为:呼伦贝尔市3家,阿盟2家,鄂尔多斯市1家。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有19家,占总数的57.6%。分布为:鄂尔多斯市4家,锡盟4家,呼伦贝尔市4家,阿盟3家,通辽市2家,包头市1家,巴彦淖尔市1家。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有17家,占总数的51.5%。分布为:锡盟6家,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阿盟各3家,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各1家。总体来看,全区牧区旗县中仍有近40%的地区人均GDP达不到全区平均水平,最低的只有不足4000元;有78%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最低的仅有105元;有42%的地区农牧民年人均收入达不到全区平均水平,最低的只有1120元;有49%的地区,在岗职工人年均工资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最低的为8290元;四是基础教育薄弱。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一些地区“普九”仍有一定难度。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建设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五是科学技术推广比较落后,科技创新能力弱,人才不足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缺乏;六是传统产业所占比重大,新兴产业发展缓慢,整体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的后劲还有待提高等等。
进入新的世纪,在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征程中,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就没有整个国家的兴旺发达和文明昌盛;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2005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会议强调,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发展是解决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年,也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利措施,创造条件,促进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投入力度
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财力有限,建设资金紧张,保持必要的投资拉动,对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自治区要采取特殊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
二、要加快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对民族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不从根本上改善基础设施,民族地区的经济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应当继续在民族地区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进一步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到民族地区投资和开发。
三、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要立足于发挥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优化和调整经济结构,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进一步搞好资源转化战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谐可持续发展。
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总体布置和要求,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
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多渠道地增加扶贫投入,加快实施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的易地搬迁进程,抓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改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和科学技术,尽快改变民族地区教育和科技落后的状况
民族地区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人才和科学技术落后,而教育是培养人才和推广科学技术的基础工程。以人为本发展教育和推广科学技术,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治本之策,一定要下大力气发展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和科学技术,增加教育补助,划拨专款,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制定更加优惠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的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建功立业。
(作者单位: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8年来,在党的正确路线的指引下,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特别是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建设的重点向西部倾斜,为民族地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内蒙古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显著增强,GDP增速连续4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跃居首位。平均增速达到14.41%,2004年人均GDP首次突破万元,达到11305元,在全国的位次由2000年的第16位,上升到2004年的第11位,居西部地区第1位,四年时间前移了5位。可以说,经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内蒙古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己进入一个持续快速稳步发展的时期。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尽管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发达省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经济实力还不强,GDP居全国第23位,占全国的比重为1.98%,广东为11.75%,上海为5.46%。二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三次产业比重与全国相比,第一产业高23%,第二产业低7.9%。第三产业基本持平。三是人民生活水平仍有相当差距。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9422元,内蒙古为8123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6.2%;农牧民人均收入全国为2936元,内蒙古为2606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8.7%。与国内发达省区相比,差距更大,而且在全国都在加快发展的形势下,这种差距还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当前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还存在不少矛盾和困难。一是基础设施落后,这是制约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几年,国家实施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大幅度地增加了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相继建成了一批重点项目,但由于种种原因,民族地区在水利、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欠账仍然较多;二是扶贫开发任重道远。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就内蒙古而言,扶贫开发的成效整体上仅仅体现在解决温饱的层面上,而且每年仍有些农牧民返贫。旗县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全区旗县经济规模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43%,地方财政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52.9%。全面小康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三是少数民族相对聚集的地区自身发展也不平衡,全区33个牧区旗县中,人均GDP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有20家,占总数的60.6%。分布为:包头市1家,鄂尔多斯市4家,呼伦贝尔市4家,锡盟7家,巴彦淖尔市1家,阿盟3家。人均财政收入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有6家,占总数的18.2%。分布为:呼伦贝尔市3家,阿盟2家,鄂尔多斯市1家。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有19家,占总数的57.6%。分布为:鄂尔多斯市4家,锡盟4家,呼伦贝尔市4家,阿盟3家,通辽市2家,包头市1家,巴彦淖尔市1家。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有17家,占总数的51.5%。分布为:锡盟6家,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阿盟各3家,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各1家。总体来看,全区牧区旗县中仍有近40%的地区人均GDP达不到全区平均水平,最低的只有不足4000元;有78%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最低的仅有105元;有42%的地区农牧民年人均收入达不到全区平均水平,最低的只有1120元;有49%的地区,在岗职工人年均工资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最低的为8290元;四是基础教育薄弱。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一些地区“普九”仍有一定难度。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建设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五是科学技术推广比较落后,科技创新能力弱,人才不足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缺乏;六是传统产业所占比重大,新兴产业发展缓慢,整体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的后劲还有待提高等等。
进入新的世纪,在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征程中,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就没有整个国家的兴旺发达和文明昌盛;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2005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会议强调,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发展是解决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年,也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利措施,创造条件,促进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投入力度
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财力有限,建设资金紧张,保持必要的投资拉动,对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自治区要采取特殊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
二、要加快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对民族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不从根本上改善基础设施,民族地区的经济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应当继续在民族地区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进一步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到民族地区投资和开发。
三、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要立足于发挥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优化和调整经济结构,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进一步搞好资源转化战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谐可持续发展。
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总体布置和要求,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
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多渠道地增加扶贫投入,加快实施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的易地搬迁进程,抓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改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和科学技术,尽快改变民族地区教育和科技落后的状况
民族地区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人才和科学技术落后,而教育是培养人才和推广科学技术的基础工程。以人为本发展教育和推广科学技术,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治本之策,一定要下大力气发展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和科学技术,增加教育补助,划拨专款,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制定更加优惠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的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建功立业。
(作者单位: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