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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是上海市首批注册社工。2003年12月,我参加了闸北区社会工作者培训班,主讲人是香港注册社工,牛津大学博士,他所从事的职业正是香港和解中心的一名调解员,许多生动的个案案例就来自于他的调解工作实践。这次培训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就有意识地把社工的理念和方法运用到调解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的做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