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宁政办发[2012]1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