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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后,根据国际法优先适用的原则,我国政府必须对现行的国内法进行全面的清理,以便对国内法中存在的与国际法不相符合的内容进行修改或度止,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与国际法的对接,形成适合于WTO法律体系框架原则和规则要求的司法、执法、管理制度环境和文化。我国警察制度创新也应与WTO规则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