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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家庭农场的原则应当是坚持“两不变”、做到“三为主”、“一适度”。n 坚持“两不变”:一是坚持农户承包土地的主体地位不变,二是,坚持农户流转土地的主体地位不变,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n 做到“三为主”,即以农户家庭劳动力为主。家庭农场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既体现了农户家庭是承包经营主体的本质,又反映了家庭成员是劳动人民的性质。以流转土地为主。统计资料显示,现在我国农户承包土地规模在5000平方米,周口市在5336平方米左右,农户要扩大经营规模,必然要流转别的农户耕地。以种植业为主。一是发展大田种植的家庭农场,有利于大面积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机械化,提高土地产出率;二是有利于贯彻国家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方针、防止“非粮化”、“非农化”;三是适应当前大多数农民的劳动素质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