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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南京两名年幼女童在家中活活饿死的消息,激起一片震惊和痛心,也引发激烈的争论:政府部门为什么不能强势介入“家务事”,避免悲剧发生?
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回应,将此事定位为“家庭悲剧”。从现行法律上说,这一定位无可指责:幼童父母吸毒,父亲服刑,母亲对孩子不闻不问,亲戚不敢接手。面对这样的家庭,警察、社区和邻居也算尽职了:警方想尽办法保持跟幼童母亲的联系,不让她玩“失踪”;社区和派出所定期给她发放救助金,告诫她钱要花在孩子身上;邻居曾几次发现饿得奄奄一息的小姐妹,送饭送水,把她们从鬼门关拉回来。
但千夫所指的是:为什么不把幼童送往孤儿院?警方和社区很无奈,不符合政策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显然,两名女童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为什么法院不撤销?因为没有“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去申请。那为什么政府部门不去申请?追问到此,有关部门就哑口无言了。由此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明知现行法律有缺失也不作为、不干预、不行动。
“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这种表述,在法律条文和政府规章中一再出现,在热点事件和重大事故中更是常客。“漂流猪”、“假羊肉”、“毒皮蛋”接二连三,“有关部门”表示联合执法、严肃处理;雾霾天从寒冬到盛夏,毫无好转迹象,“有关部门”表示高度重视、正在治理;堵车城市越来越多,每个城市堵车时间越来越长,“有关部门”表示列为大事、加快解决。怪不得网友讽刺,“有关部门”才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其结果呢?“有关部门”没收了皮蛋,绝不会查一查咸蛋;论证了PM2.5不可怕,绝不会提一提治理措施和时间表;推出了车号限行,绝不会想一想道路设计是不是合理、城市规划要不要调整。“有关部门”就像进了贾府的林妹妹一样,绝不多走一步路,绝不多说一句话。一言以蔽之,就是懒政,就是回避管理责任。
一个社会,必然存在大量需要政府部门介入和干预的事务,而且相当一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需要政府部门强势介入、干预到位、彻底管理。如果政府部门惟恐多做事、多担责,在诸多选项中选择最“安全”的“不做事”,只用一份份紧急通知、工作计划来回应百姓呼声,只用一次次专项整顿、集中治理来面对社会关切,结果只会形成全社会的疲态——问题老生常谈,个个久拖不决。
无论是两名幼童的生命、马路上“吃人”的井盖这些个案,还是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交通堵塞这些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都在迫切召唤:政府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固然,“小政府、大社会”是现代社会的趋势,在一个理想的文明社会里,政府角色淡化,司法机构、民间公益、商业组织也能承担社会管理责任。但那也不代表政府可以回避责任。新加坡是个很好的例子。这个现代化国家保留了传统鞭刑,小到管理街头涂鸦,大到管理性骚扰,都可适用。其前领导人李光耀说:“我们知道有时候把人关在监狱里,他不会因此而改过自新,但如果你鞭打他,他在一个星期内都无法好好坐下,就会三思而后行。”一根小小的鞭子,代表了政府的强势介入、干预到位、彻底管理。
当今的中国,“大政府”的传统还难以克服,又处于法制不健全、公民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多元化的特殊阶段,许多棘手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出面协调,才能迅速、高效、顺利地解决。而且,从长远看,完善法制、健全社区功能、培养社会机构承担管理责任,更需要政府部门去推动。如果政府回避了责任,其他机构、单位和个人,要么有力无处使,要么干着急没办法,要么看似什么都做了,结果却什么效果也没有。
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回应,将此事定位为“家庭悲剧”。从现行法律上说,这一定位无可指责:幼童父母吸毒,父亲服刑,母亲对孩子不闻不问,亲戚不敢接手。面对这样的家庭,警察、社区和邻居也算尽职了:警方想尽办法保持跟幼童母亲的联系,不让她玩“失踪”;社区和派出所定期给她发放救助金,告诫她钱要花在孩子身上;邻居曾几次发现饿得奄奄一息的小姐妹,送饭送水,把她们从鬼门关拉回来。
但千夫所指的是:为什么不把幼童送往孤儿院?警方和社区很无奈,不符合政策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显然,两名女童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为什么法院不撤销?因为没有“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去申请。那为什么政府部门不去申请?追问到此,有关部门就哑口无言了。由此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明知现行法律有缺失也不作为、不干预、不行动。
“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这种表述,在法律条文和政府规章中一再出现,在热点事件和重大事故中更是常客。“漂流猪”、“假羊肉”、“毒皮蛋”接二连三,“有关部门”表示联合执法、严肃处理;雾霾天从寒冬到盛夏,毫无好转迹象,“有关部门”表示高度重视、正在治理;堵车城市越来越多,每个城市堵车时间越来越长,“有关部门”表示列为大事、加快解决。怪不得网友讽刺,“有关部门”才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其结果呢?“有关部门”没收了皮蛋,绝不会查一查咸蛋;论证了PM2.5不可怕,绝不会提一提治理措施和时间表;推出了车号限行,绝不会想一想道路设计是不是合理、城市规划要不要调整。“有关部门”就像进了贾府的林妹妹一样,绝不多走一步路,绝不多说一句话。一言以蔽之,就是懒政,就是回避管理责任。
一个社会,必然存在大量需要政府部门介入和干预的事务,而且相当一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需要政府部门强势介入、干预到位、彻底管理。如果政府部门惟恐多做事、多担责,在诸多选项中选择最“安全”的“不做事”,只用一份份紧急通知、工作计划来回应百姓呼声,只用一次次专项整顿、集中治理来面对社会关切,结果只会形成全社会的疲态——问题老生常谈,个个久拖不决。
无论是两名幼童的生命、马路上“吃人”的井盖这些个案,还是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交通堵塞这些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都在迫切召唤:政府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固然,“小政府、大社会”是现代社会的趋势,在一个理想的文明社会里,政府角色淡化,司法机构、民间公益、商业组织也能承担社会管理责任。但那也不代表政府可以回避责任。新加坡是个很好的例子。这个现代化国家保留了传统鞭刑,小到管理街头涂鸦,大到管理性骚扰,都可适用。其前领导人李光耀说:“我们知道有时候把人关在监狱里,他不会因此而改过自新,但如果你鞭打他,他在一个星期内都无法好好坐下,就会三思而后行。”一根小小的鞭子,代表了政府的强势介入、干预到位、彻底管理。
当今的中国,“大政府”的传统还难以克服,又处于法制不健全、公民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多元化的特殊阶段,许多棘手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出面协调,才能迅速、高效、顺利地解决。而且,从长远看,完善法制、健全社区功能、培养社会机构承担管理责任,更需要政府部门去推动。如果政府回避了责任,其他机构、单位和个人,要么有力无处使,要么干着急没办法,要么看似什么都做了,结果却什么效果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