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朱某有房屋位于江北区某合作社土地上,该片土地被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XX号文件批准征用,在征地过程中,某市江北区国土局决定按《某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办法》,对朱某的4头奶牛、房屋以及附属物予以补偿安置。但朱某认为补偿太少,进而与江北区国土局发生争议。朱某于是向江北区人民政府申请协调,江北区政府经过协调,作出行政调解书,但朱某未在调解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