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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如何协调好跨省河流的上下游水质监测和水质目标控制,是流域机构进行流域化管理的职责。本文仅以重庆市与四川省跨省、市县界河流涪江和嘉陵江为例,提出上游水系河流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实行省、市县界水质目标控制,最大限度降低污染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