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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在公司设立制度上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主要包括两者的立法主义上分别是许可主义和准则主义、股东出资缴纳的原则上分别是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 ,而且在股东人数和资格、公司章程规定事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各有特色。通过比较研究 ,可以为我国公司法的修改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