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技术与技术检察

来源 :中国检察官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yxxz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内容摘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参与诉讼活动,依法实行监督。检察机关技术部门的工作贯穿于诉讼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技术部门履行对诉讼中技术性证据的监督权(侦查权、审查权),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把检察技术部门改称为技术检察部门能更好的反映其法律监督属性。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后,检察机关应加强对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鉴定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是现实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检察技术 法律监督 技术检察 司法鉴定
  
  一、检察工作主题呼唤检察技术工作的能力建设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关键是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充分体现法律监督属性,形成监督合力。2003年以来,贾春旺检察长从强化法律监督的角度,多次强调了检察技术工作的重要性,指出:“检察技术,包括法医、文检、痕检、视听等等在基层的法律监督中很重要,检察机关如果这些手段很弱,只能听任其他部门的,很难实施有效监督。”贾检察长又指出:“为了搞好批捕、起诉等工作和有效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地市以上检察机关还要加强法医、文检、痕检、视听等技术手段的建设。”因此,要充分认识检察技术与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各项业务工作都是法律监督的有机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的整体提升,就必须增加办案中的科技含量,检察技术是提高办案科技含量的唯一载体,加强检察技术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既能提高发现问题、监督违法的水平,又能提高发现线索、突破案件的水平。从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和坚决贯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的角度出发,各项业务工作就不能离开检察技术,只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不变,检察技术工作的能力建设就不能削弱。
  
  二、检察技术在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了肩负起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规定了检察机关一系列具体职能,检察技术为履行一系列具体职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手段,因此,检察技术职能内在地统一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具体来说,检察技术在诉讼中的职能作用有:一是配合自侦部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发现线索、突破案件、揭露犯罪的能力,侦查部门就必须与检察技术部门紧密配合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的司法鉴定是侦查工作的需要,因此,发挥司法鉴定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作用是检察技术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不仅如此,从现阶段职务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以及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要求等实际出发,在立法上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迫切的。当前职务犯罪手段日趋智能化、现代化,犯罪行为人对抗侦查的手段更加诡秘和隐蔽的情况下,依靠这种专门的调查手段揭露和证实犯罪事实,对于强化法律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是配合其它业务部门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文证审查,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技术性证据的合法性、科学性、客观性、规范性等进行专门性审查,是技术部门又一项重要职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后,社会鉴定机构数量大量增加、类型繁杂,社会鉴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近几个月的情况看,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质量存在不少问题,已经在一些案件中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对社会鉴定机构出具的各类鉴定要加大审查力度,不仅要对鉴定机构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还要对其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鉴定人员的资质、鉴定结论的依据,依法全面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检察技术部门对诉讼活动中的司法鉴定进行监督,是检察权的应有之意,是由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检察技术部门在诉讼中的职能作用即具有监督的属性,又具有配合侦查的属性。
  
  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决定检察技术部门是法律监督部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确立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等职能。在检察机关内部,划分了多个业务部门履行一系列的具体监督职能,检察技术部门是其中一个比较特殊的业务部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总体职能决定了检察技术部门具有配合侦查(司法鉴定、视听技术、心理测试等技术手段)、文证审查的职能。也就是说检察技术部门不仅要为侦查部门查处职务犯罪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还要对批捕、起诉、抗诉、申诉、监所、民行等法律程序上的案件中有关技术性证据材料进行文证审查。由于它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分别体现在其它各个业务部门中,因此,目前不少人从表面上把它看成一个服务性的部门,包括从事检察技术工作的人,原因是没有看清或是很少深层次的探究技术工作在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决定了检察机关是通过侦查和审查等手段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侦查和审查的过程一定也会是检察技术部门参与其中的过程,不能说在这个过程中其它业务部门是法律监督部门而检察技术部门就不是法律监督部门了,检察技术工作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和监督贯穿于检察诉讼监督的各个环节,具备诉讼监督的特点,同时由于审查内容及其监督对象的特性(技术性证据),再加上极强的专业性,因此他成为一个独立的检察业务部门顺理成章,也就是说检察技术的文证审查是一种独立的检察监督权的形式,绝对不能因分工不同而忽略了本质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检察技术部门改称为技术检察部门才能更准确地反映出这种本质属性。
  
  四、构建司法鉴定监督权---技术检察权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解决了现行司法鉴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但是,谁代表国家对司法鉴定行使诉讼监督的权力?确保司法鉴定证据公正、科学、合理采信,实现并维护国家诉讼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显然应当是检察机关。2006年,高检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文证审查规则》(暂行)第二条指出:“文证审查是检察技术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门知识,根据案件承办部门的委托,对技术性证据的合法性、科学性、客观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的专门性活动”。这一点也可以从检察技术平时的业务工作中清楚的看到:一是对自侦案件中的技术性证据进行收集、固定和检验鉴定。二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中的技术性证据进行文证审查,必要时对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作出的鉴定进行重新鉴定,对民行抗诉、申诉、刑罚执行监督中的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或重新鉴定。可以说在检察诉讼环节中,凡是涉及到技术性证据的地方,都有检察技术对技术性证据审查的身影,这主要是由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的特点决定的。从诉讼流程的角度讲,无论哪个机关出具的鉴定文书,都有可能被检察技术部门审查,这是由我国的诉讼制度设计所决定的。
  通过分析技术工作的业务范围和性质,不难看出检察机关的技术工作的法律属性是法律监督,这与公安、法院的技术工作以及社会鉴定机构的法律属性相比是最本质的区别。从静态的角度讲,检察机关的技术工作是技术部门为了配合各项检察业务解决专门性问题、提供科学证据而依法运用的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和鉴定证据的一项专门性技术工作,类似于公安的刑事技术工作,为区别起见,称检察技术无可非议;但从动态的角度看,技术部门的审查对象是特定的,主要负责在诉讼中对所涉及的技术性诉讼证据进行审查和监督,代表国家行使对司法鉴定的监督权力,防止该权力滥用。当然这种审查监督不是凌驾于其它鉴定机构之上的监督,而是通过参与诉讼,按照一定的程序,依法进行监督。审查技术性证据不仅需要专业素质,而且也需要法律素质,它一方面审查技术性证据的科学性,另一方面是对公安、社会鉴定机构的鉴定行为进行监督,显然在这里用检察技术来表述检察机关的技术工作不足以反映其本质特征。因此,笔者认为用技术检察的称谓无论是从静态还是从动态都比较自然的反映了检察机关的技术工作的法律属性,而且也与目前检察机关其它业务部门的称谓相对一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是我国第一次对司法鉴定管理的立法。《决定》指出:根据侦查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可以保留必要的司法鉴定机构,但不得向社会提供鉴定服务。《决定》明确了检察机关鉴定机构的性质和工作范围,因此作为技术部门,首先应进一步改革和规范检察机关的司法鉴定工作,更好地发挥司法鉴定在查辦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作用;其二,把面向社会提供鉴定服务的注意力转移到对诉讼环节的技术性证据(来自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社会鉴定机构)的审查和监督上来,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切实肩负起法律监督的职责。因此,构建司法鉴定监督权--技术检察权,把检察技术部门改称为技术检察部门是落实人大《决定》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保证司法鉴定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的客观需要,是确保鉴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
  责任编辑:安益石
其他文献
在反贪污贿赂犯罪的侦查实践中,贿赂犯罪案件因其缺乏直接证据的固有特性历来被认为是查办难度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预审工作的成功与否,在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孙子兵法》云:“用兵之道,以计为首,以谋取胜。”笔者结合近几年来的办案实践,就如何在预审中巧用谋略突破贿赂犯罪,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造势    造势,即营造一个最佳的预审氛围,使贿赂犯罪的被预审对象在一开始就
IS there a bank near here?
期刊
     
小兔在干什么?
可口可樂与百事可乐之争已有百年,虽然可口可乐创立时间更早,但现在百事可乐公司已超过可口可乐公司,成为世界上经营利润最高的饮料公司,而带领百事走向巅峰的正是百事集团前任CEO卢英德位来自印度的女企业家。  In Indian movies, the status of women is relatively low. As an laccessory of men, women have to go
夜晚,玛丽听见了哭声。在好奇心的引领下,玛丽结识了忧郁悲观的柯林。柯林和玛丽同龄,但是他过去的十年都是在床上度过的,因为包括他父亲在内的所有人都认为他会夭折,所以不让他出门甚至下床。玛丽不小心向柯林透露了秘密花园的存在。  “ls the spring coming?" he said. "What is it like? Youdon’t see it in rooms if you are i
内容摘要:查办徇私舞弊型犯罪,在查办程序和侦查取证等方面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具体而言,查处徇私舞弊型犯罪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是否存在前案、前案的形式及其认定标准,以利于选准有利时机查办“本案”。同时对徇私舞弊型犯罪案件的取证要点也不能忽视。  关键词:徇私舞弊型犯罪 查办程序 侦查取证    渎职罪中,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
表面上看,拆迁问题是被拆迁人与拆迁人难以达成协议因而拒绝搬迁的问题,但在实质上则是公权力没有能够有效地理顺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关系。要彻底解决拆迁问题,必须按照征收的基本理论模型来改造现行立法。此种改造包括两部分,一是对拆迁许可制度的改造,一是拆迁补偿制度的改造。对拆迁许可制度的改造,就是变拆迁许可为征收决定,变以行政暴力为后盾的强制拆迁为房屋所有权的依法转移。对此,首先应该明确行政征收决定机构。只有
旺达。佩特罗斯基有着一个奇怪的名字和一条旧裙子,这些都是同学们捉弄她的原因。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家里有一百条裙子,这会给旺达带来什么改变吗?   Wanda Petronski. Most of the children in Room 13 didn’t have names like that. They had names easy to say, like Thomas, Smith, o
鲍键同志于2002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经浙江省公务员统一招生考试于同年7月进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进院以后,曾担任公诉科内勤及书记员工作,后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2006年2月通过竞争上岗,任公诉科副科长,并被聘任为主诉检察官。2007年9月,提任为检察员。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及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选派,参加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