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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原安徽古井集团董事长王效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08万元、美元67.6942万元、港币5万元。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王效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要不是他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配合组织动员家人退回涉案赃款,至少也要被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