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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案例父母状告医院不该让缺陷胎儿出生案,被法院驳回在医院引产,本意要把母体中的缺陷胎儿处理掉,不料却引出个活体女婴来。由此而引发一起福建首例、在全国都属罕见的官司。2005年3月29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由医院“引产”引发的官司做出民事裁定,以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