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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儿童时期是心理与品德发展塑造的黄金时期。家庭关怀与教育缺失导致留守儿童亲情诉求得不到满足;产业结构不合理与县域经济落后消极影响留守儿童身心成长环境;学校教育缺位、盲点与低俗文化影响导致留守儿童道德品质和心理出现偏颇;同辈群体影响导致留守儿童道德认知缺陷传染;社会忽视与职能部门资源整合不足导致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展较慢。为此,实现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关爱联动,优化乡村文化环境,创新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革户籍制度,完善有关保护留守儿童权益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职能部门间密切配合,形成协调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联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心理与品德健康教育工作,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品质品德、人格心智健全发展。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 心理与品德 感情关怀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5-014-03
中国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城镇化进程下城镇与乡村制度二元化导致农村留守儿童产生。国家统计局2014年5月发布数据,我国2013年农民工数量已达到2.69亿人,比2012年增加2.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100万,流动儿童逾3000万,需要关爱的儿童占全国儿童总数的3成。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品质品德、人格心智健全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状况——以黑龙江为例
1.农村留守儿童调研取样情况。调查样本来自哈尔滨依兰县宏克力镇、愚公乡;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海镇、友谊乡;绥化兰西县榆林镇、奋斗乡6个行政区域农村的小学与初中,每个行政区域发放问卷120份,共720份,回收问卷674份,其中有效问卷641份,有效率95.1%。为确保信息的客观性,对调研人员的工作进行了标准化,调查问卷为匿名形式,采样地点为学校,本文涉及的农村留守儿童均为在校生。
2.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1)总样本中70.05%为留守儿童,31.22%双亲外出务工,17.35%母亲单方务工,51.43%父亲单方务工。(2)家长返乡时间间隔,16.5%1个月,12.92%三个月,20.24%半年,33.44%一年,16.9%两年或以上。省外务工的家长多春节期间回家,省内务工的家长多时隔半年回家,本市务工的家长两三个月回家一次。(3)监护人类型,母亲占33.18%,父亲占15.56%,隔代人占47.22%,其他亲属占10.47%,独自留守占3.57%。其中,隔代人、其他亲属和独自留守所占比例和为51.26%,明显高于(1)中双亲均外出务工比例31.22%。走访得知双亲单方外出务工的家庭,留在家中的家长也会在居住地附近临时务工,所以数据上是双亲单方在照顾孩子,但事实上是隔代人或亲属代为照顾。(4)21%的留守儿童经常与监护人沟通,52%沟通较少,27%基本无沟通。总样本中16.7%的儿童与老师经常沟通,62.1%沟通不频繁,21.2%无沟通。(5)课外活动情况,留守儿童中10.69%阅读,63.92%干农活,10.91%上网或看电视,9.58%玩或聊天,4.9%无所事事。通过数据可知,超过60%的留守儿童在课外需要承担家务和田间劳作,甚至个别留守儿童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经常参加课外娱乐活动的留守儿童不足40%,活动内容简单,一般多为看电视或者阅读书籍,基本没有参加文艺活动或者体育活动。
3.农村留守儿童品德与心理健康情况。(1)品德情况,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分别为:说过谎,26.06%,17.71%;说脏话,32.07%,30.21%;与他人有过肢体冲突,14.66%,15.1%;偷拿过他人物品,4.84%,2.6%。(2)心理健康情况,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分别为:感到孤独,70.82%,16.15%;有自卑感,46.99%,7.81%;脾气暴躁易怒,32.96%,14.58%;易感到紧张焦虑,38.98%,11.46%。品德与心理健康情况上非留守儿童好于留守儿童。
二、农村留守儿童品德与心理健康缺失成因分析
1.家庭关怀与教育缺失导致留守儿童亲情诉求得不到满足。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农民为创造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选择外出务工,近年来留守儿童比率呈持续上涨态势。超过半数的留守儿童与隔代人或亲戚一起居住,父母是法定监护人,但外出务工对子女放手不管,实质上监护职责已经产生转移。留守儿童生活起居得不到较好的照顾,常会遇到许多困难。多数农村留守儿童的代监护人文化素质较低,无法辅导儿童学习,没有与老师沟通的意识,不懂得在思想与心理上正确引导儿童成长。儿童正处于身心不成熟时期,且心理较为敏感,儿童的情绪源于对亲情的需要,但留守儿童往往在亲情诉求上得不到满足,家庭教育真空,亲情需要得不到填补,代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感情、心理、品德等方面关注严重不足,不能给予正确引导,这是留守儿童产生品德缺失与心理障碍的根本原因。
2.产业结构不合理与县域经济落后消极影响留守儿童身心成长环境。通过调查,7成以上家长回乡间隔在半年以上,原因是多在省外务工,在省内务工的家长一般从事建筑行业的零工或小工,或与劳务输出地的第二、三产业不发达有直接原因。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差距大、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不但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儿童长期离开监护人的照顾会对其身心健康产生消极影响。这是留守儿童产生品德缺失与心理障碍的直接原因。
县域经济落后地区中小学经济压力过大。“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投资体制使得经济落后地区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在应付日常开支时捉襟见肘,甚至学校教工的工资都勉强保证。这种勉强“保运转、保工资、保安全”的办学条件制约着学校教育硬件的发展和教工待遇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大多距就学地点较远,老师家访工作开展难度大。许多基层教育部门忽视留守儿童教育上存在的问题,没有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改善当下教学条件,对留守儿童的关心不够。 3.学校教育缺位、盲点与低俗文化影响导致留守儿童道德品质和心理出现偏颇。应试教育模式下教师将更多精力放在学生的学习成绩上,忽视学生德、体、美、劳方面的培养,片面的用成绩育人追求升学率。部分留守儿童的品行和性格上存在缺陷,逃学、厌学、学习成绩偏低导致教师逐渐对他们产生忽视,使儿童得不到品行上的教导与心理上的疏导,这种恶性循环影响孩子养成正确积极的学习态度、良好的心理状态与优良的思想品德。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上的缺失没有在学校教育上得到补偿,这是留守儿童产生品德缺失与心理障碍的主要原因。
儿童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农村娱乐设施匮乏,公共服务设施简陋,农闲时村民聚众赌博常有发生,对儿童的消极影响极大。现今社会传媒有极强的渗透力,电视、网络成为当今儿童娱乐的一部分,卡通片中语言粗俗、网络游戏内容暴力,学校周围的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对于儿童是很难抵挡的诱惑,儿童的模仿能力很强但判断力却很低,极易受到庸俗、低级趣味的作品影响。而且留守儿童远离了父母的监管,使得儿童的思想与行为得不到正确引导。
4.同辈群体影响导致留守儿童道德认知缺陷传染。人类天生具有归属需要,同辈群体影响力巨大。初小阶段的儿童精力旺盛、没有自控能力、心理发展与身体发育产生矛盾是该阶段儿童的特点。活泼好动,自我调节能力差,如果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会使儿童产生不良的行为和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儿童在同龄人群体中寻找友情、安全感和群体力量,很容易拉帮结伙形成小团体。由于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代监护人的看护又束于形式,分辨不清真正友谊还是江湖义气的儿童很容易被小团伙影响。这是留守儿童产生品德缺失与心理障碍的重要原因。
5.社会忽视与职能部门资源整合不足导致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展较慢。经调研,村级组织没有针对留守儿童与其家庭施行特殊的政策、扶持和帮助,甚至部分村干部认为“留守儿童问题”不是“问题”,并认为这是个人的家事,家庭内部处理好即可。虽然许多媒体、组织、学者呼吁社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但更多是停留在学术文章和形式主义上,并没有引起社会公众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视。
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众多,生活地区较为分散,各地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存在差异,不能从宏观层面对各级政府和不同服务部门进行统一协调。经访谈,留守儿童在遇到生活与学习的困难时会求助代监护人或是教师,对于村委会、妇联、共青团、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各级教育部门等他们感到陌生与畏惧;各部门之间实现联动作用较难。
三、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与品德状况的对策
在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上中国走在了前沿,因为留守儿童是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产生的,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不存在该问题。在美国没有户籍制度,不会产生留守儿童现象,美国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许脱离其监护人。澳大利亚的儿童独立代表人制度给予了儿童更多的权利,父母要履行更多的义务。加拿大各省都有儿童保护法,其中安大略省《儿童福利法》规定,若儿童在家庭遭受虐待,儿童保护组织有权通过法庭取得儿童的临时监护权。由是观之,西方发达国家在儿童保护上下足了功夫,保障儿童权益不只是政府的责任,这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的共同参与。
1.实现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关爱联动。首先,区校联动,建立以住宿制为基础,以学校为主体的留守儿童教育机制,学校作为载体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娱乐活动场所,开设思想政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学生的营养餐。其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那些无条件实行寄宿制学校的地区,实行“职业监护人”制度,施行国家对监管家庭的资金补助,加强对监管人的教育,完善留守儿童自身权益保全措施,将监护人实行监护细则化,标准化。再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社会对留守儿童关爱的衡量标准,在乡镇的社区中建立统一标准的儿童活动场所、儿童娱乐设施的标准、社会资金支持鼓励制度等。没有能力推行统一标准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将自身的实施方案区别于全国统一方案上报相关部门审批,以确保其实施的质量。
2.优化乡村文化环境,创新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农村文化,迎合农村人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多元化发展,进行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先进文化得到发展,低俗文化得到根治。首先,以政府引导,地方村和组为依托,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立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点、村组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丰富留守儿童课外活动内容,提升村民文化素养水平;其次,举办群众文化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以节目活动为依托,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再次,积极发掘、传承传统文化,提高村民的民族精神气质、凝聚力、感召力,加快农村乡土传统文化人才的培育与保护,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新文化建设是合理开发地域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市场,繁荣地域经济的有力措施,有利于农村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创新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减少留守儿童产生。我国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应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生产资源配置,使农业产业向集约化、专业化、效率化发展。发展农业产业链,满足产业或企业间的供需关系,增加原料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传递,合理产业的空间布局,做好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主体功能。夯实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推动传统农业向中高端迈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在居住地附近提供就业机会。
3.改革户籍制度,完善有关保护留守儿童权益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将户籍制度与社会资源脱钩。黑龙江省自2014年1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并对户口迁移制度做出了调整,其中哈尔滨与齐齐哈尔实行有条件落户。这种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打破了城乡分隔的壁垒。关于各项社会资源福利的分配应确定一套完整的标准,如看公民是否在此地有固定居所,是否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是否纳税等,而非根据其户口所在地和户口类型来确定。政府应下设专门的社会资源管理机关,让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也可以免费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文化资源等,降低留守儿童数量的增长。 目前关于未成年人的政策法规并不多,具体到农村留守儿童的则更少,《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也没有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规定,法律的缺失使得处理留守儿童问题时缺少法律依据以及法律保护,进而影响了保护留守儿童权益工作的高效进行。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使政策与法规能够有效的衔接,形成国家与地方之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联动机制,使得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有法可依。
4.职能部门间密切配合,形成协调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联动机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是一项耗时耗力的长期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儿童发展纲要》,由政府主导,把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根据地域环境特征、经济社会状况、留守儿童分布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形成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教育部门、妇联组织、综治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关工委组织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
首先,各级妇联组织、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协调有关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
其次,综治组织、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协调配合妇联组织和关工委组织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家长、不同类型家庭,围绕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生活习惯养成、学习兴趣培养等方面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再次,各个学校要提高教育水平,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将其作为重点内容划入教学计划中;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留守儿童的自求、应急避难能力;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关系,组织留守儿童监护人成立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心理与品德健康教育工作。虽然国家和政府部门是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中坚力量,但人力、物力和精力是有限的,因此有必要吸收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首先,作为国家和政府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强力支柱,社会慈善组织和个人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针对慈善捐赠企业和社会成员给予免税等扶持政策,对慈善组织的独立社会地位给与肯定,并对善举的组织或机构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课外书籍、学习用品、关爱志愿者“爱心妈妈”的帮助结对等帮助,做好留守儿童的全面关爱工作。
其次,与相关院校建立实习合作关系,向农村的初中和小学派驻支教学生,为农村留守儿童传授课业、疏导心理、提供生活帮助,促使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地成长,更好地度过童年。
参考文献:
[1]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中国人口出版社
[2] 肖谭璐.农村留守儿童道德行为存在的问题及教育对策[D].华中师范大学,2014
[3] 魏凯.留守儿童问题之国外经验借鉴与立法建议[J].法制博览,2013(4)
[4] 付春.新农村文化建设要坚持地域特色原则[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7)
[5] 戴孝悌.发展产业链:中国农业产业发展新思路[J].农业经济,2015(1)
[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2014.11.03
(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30)
(作者简介:通讯作者:汪洋,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陈虹旭,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农村与区域发展研究;王平达,东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道德与法制、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研究。)
(责编:贾伟)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 心理与品德 感情关怀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5-014-03
中国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城镇化进程下城镇与乡村制度二元化导致农村留守儿童产生。国家统计局2014年5月发布数据,我国2013年农民工数量已达到2.69亿人,比2012年增加2.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100万,流动儿童逾3000万,需要关爱的儿童占全国儿童总数的3成。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品质品德、人格心智健全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状况——以黑龙江为例
1.农村留守儿童调研取样情况。调查样本来自哈尔滨依兰县宏克力镇、愚公乡;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海镇、友谊乡;绥化兰西县榆林镇、奋斗乡6个行政区域农村的小学与初中,每个行政区域发放问卷120份,共720份,回收问卷674份,其中有效问卷641份,有效率95.1%。为确保信息的客观性,对调研人员的工作进行了标准化,调查问卷为匿名形式,采样地点为学校,本文涉及的农村留守儿童均为在校生。
2.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1)总样本中70.05%为留守儿童,31.22%双亲外出务工,17.35%母亲单方务工,51.43%父亲单方务工。(2)家长返乡时间间隔,16.5%1个月,12.92%三个月,20.24%半年,33.44%一年,16.9%两年或以上。省外务工的家长多春节期间回家,省内务工的家长多时隔半年回家,本市务工的家长两三个月回家一次。(3)监护人类型,母亲占33.18%,父亲占15.56%,隔代人占47.22%,其他亲属占10.47%,独自留守占3.57%。其中,隔代人、其他亲属和独自留守所占比例和为51.26%,明显高于(1)中双亲均外出务工比例31.22%。走访得知双亲单方外出务工的家庭,留在家中的家长也会在居住地附近临时务工,所以数据上是双亲单方在照顾孩子,但事实上是隔代人或亲属代为照顾。(4)21%的留守儿童经常与监护人沟通,52%沟通较少,27%基本无沟通。总样本中16.7%的儿童与老师经常沟通,62.1%沟通不频繁,21.2%无沟通。(5)课外活动情况,留守儿童中10.69%阅读,63.92%干农活,10.91%上网或看电视,9.58%玩或聊天,4.9%无所事事。通过数据可知,超过60%的留守儿童在课外需要承担家务和田间劳作,甚至个别留守儿童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经常参加课外娱乐活动的留守儿童不足40%,活动内容简单,一般多为看电视或者阅读书籍,基本没有参加文艺活动或者体育活动。
3.农村留守儿童品德与心理健康情况。(1)品德情况,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分别为:说过谎,26.06%,17.71%;说脏话,32.07%,30.21%;与他人有过肢体冲突,14.66%,15.1%;偷拿过他人物品,4.84%,2.6%。(2)心理健康情况,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分别为:感到孤独,70.82%,16.15%;有自卑感,46.99%,7.81%;脾气暴躁易怒,32.96%,14.58%;易感到紧张焦虑,38.98%,11.46%。品德与心理健康情况上非留守儿童好于留守儿童。
二、农村留守儿童品德与心理健康缺失成因分析
1.家庭关怀与教育缺失导致留守儿童亲情诉求得不到满足。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农民为创造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选择外出务工,近年来留守儿童比率呈持续上涨态势。超过半数的留守儿童与隔代人或亲戚一起居住,父母是法定监护人,但外出务工对子女放手不管,实质上监护职责已经产生转移。留守儿童生活起居得不到较好的照顾,常会遇到许多困难。多数农村留守儿童的代监护人文化素质较低,无法辅导儿童学习,没有与老师沟通的意识,不懂得在思想与心理上正确引导儿童成长。儿童正处于身心不成熟时期,且心理较为敏感,儿童的情绪源于对亲情的需要,但留守儿童往往在亲情诉求上得不到满足,家庭教育真空,亲情需要得不到填补,代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感情、心理、品德等方面关注严重不足,不能给予正确引导,这是留守儿童产生品德缺失与心理障碍的根本原因。
2.产业结构不合理与县域经济落后消极影响留守儿童身心成长环境。通过调查,7成以上家长回乡间隔在半年以上,原因是多在省外务工,在省内务工的家长一般从事建筑行业的零工或小工,或与劳务输出地的第二、三产业不发达有直接原因。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差距大、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不但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儿童长期离开监护人的照顾会对其身心健康产生消极影响。这是留守儿童产生品德缺失与心理障碍的直接原因。
县域经济落后地区中小学经济压力过大。“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投资体制使得经济落后地区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在应付日常开支时捉襟见肘,甚至学校教工的工资都勉强保证。这种勉强“保运转、保工资、保安全”的办学条件制约着学校教育硬件的发展和教工待遇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大多距就学地点较远,老师家访工作开展难度大。许多基层教育部门忽视留守儿童教育上存在的问题,没有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改善当下教学条件,对留守儿童的关心不够。 3.学校教育缺位、盲点与低俗文化影响导致留守儿童道德品质和心理出现偏颇。应试教育模式下教师将更多精力放在学生的学习成绩上,忽视学生德、体、美、劳方面的培养,片面的用成绩育人追求升学率。部分留守儿童的品行和性格上存在缺陷,逃学、厌学、学习成绩偏低导致教师逐渐对他们产生忽视,使儿童得不到品行上的教导与心理上的疏导,这种恶性循环影响孩子养成正确积极的学习态度、良好的心理状态与优良的思想品德。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上的缺失没有在学校教育上得到补偿,这是留守儿童产生品德缺失与心理障碍的主要原因。
儿童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农村娱乐设施匮乏,公共服务设施简陋,农闲时村民聚众赌博常有发生,对儿童的消极影响极大。现今社会传媒有极强的渗透力,电视、网络成为当今儿童娱乐的一部分,卡通片中语言粗俗、网络游戏内容暴力,学校周围的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对于儿童是很难抵挡的诱惑,儿童的模仿能力很强但判断力却很低,极易受到庸俗、低级趣味的作品影响。而且留守儿童远离了父母的监管,使得儿童的思想与行为得不到正确引导。
4.同辈群体影响导致留守儿童道德认知缺陷传染。人类天生具有归属需要,同辈群体影响力巨大。初小阶段的儿童精力旺盛、没有自控能力、心理发展与身体发育产生矛盾是该阶段儿童的特点。活泼好动,自我调节能力差,如果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会使儿童产生不良的行为和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儿童在同龄人群体中寻找友情、安全感和群体力量,很容易拉帮结伙形成小团体。由于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代监护人的看护又束于形式,分辨不清真正友谊还是江湖义气的儿童很容易被小团伙影响。这是留守儿童产生品德缺失与心理障碍的重要原因。
5.社会忽视与职能部门资源整合不足导致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展较慢。经调研,村级组织没有针对留守儿童与其家庭施行特殊的政策、扶持和帮助,甚至部分村干部认为“留守儿童问题”不是“问题”,并认为这是个人的家事,家庭内部处理好即可。虽然许多媒体、组织、学者呼吁社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但更多是停留在学术文章和形式主义上,并没有引起社会公众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视。
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众多,生活地区较为分散,各地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存在差异,不能从宏观层面对各级政府和不同服务部门进行统一协调。经访谈,留守儿童在遇到生活与学习的困难时会求助代监护人或是教师,对于村委会、妇联、共青团、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各级教育部门等他们感到陌生与畏惧;各部门之间实现联动作用较难。
三、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与品德状况的对策
在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上中国走在了前沿,因为留守儿童是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产生的,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不存在该问题。在美国没有户籍制度,不会产生留守儿童现象,美国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许脱离其监护人。澳大利亚的儿童独立代表人制度给予了儿童更多的权利,父母要履行更多的义务。加拿大各省都有儿童保护法,其中安大略省《儿童福利法》规定,若儿童在家庭遭受虐待,儿童保护组织有权通过法庭取得儿童的临时监护权。由是观之,西方发达国家在儿童保护上下足了功夫,保障儿童权益不只是政府的责任,这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的共同参与。
1.实现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关爱联动。首先,区校联动,建立以住宿制为基础,以学校为主体的留守儿童教育机制,学校作为载体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娱乐活动场所,开设思想政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学生的营养餐。其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那些无条件实行寄宿制学校的地区,实行“职业监护人”制度,施行国家对监管家庭的资金补助,加强对监管人的教育,完善留守儿童自身权益保全措施,将监护人实行监护细则化,标准化。再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社会对留守儿童关爱的衡量标准,在乡镇的社区中建立统一标准的儿童活动场所、儿童娱乐设施的标准、社会资金支持鼓励制度等。没有能力推行统一标准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将自身的实施方案区别于全国统一方案上报相关部门审批,以确保其实施的质量。
2.优化乡村文化环境,创新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农村文化,迎合农村人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多元化发展,进行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先进文化得到发展,低俗文化得到根治。首先,以政府引导,地方村和组为依托,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立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点、村组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丰富留守儿童课外活动内容,提升村民文化素养水平;其次,举办群众文化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以节目活动为依托,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再次,积极发掘、传承传统文化,提高村民的民族精神气质、凝聚力、感召力,加快农村乡土传统文化人才的培育与保护,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新文化建设是合理开发地域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市场,繁荣地域经济的有力措施,有利于农村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创新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减少留守儿童产生。我国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应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生产资源配置,使农业产业向集约化、专业化、效率化发展。发展农业产业链,满足产业或企业间的供需关系,增加原料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传递,合理产业的空间布局,做好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主体功能。夯实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推动传统农业向中高端迈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在居住地附近提供就业机会。
3.改革户籍制度,完善有关保护留守儿童权益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将户籍制度与社会资源脱钩。黑龙江省自2014年1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并对户口迁移制度做出了调整,其中哈尔滨与齐齐哈尔实行有条件落户。这种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打破了城乡分隔的壁垒。关于各项社会资源福利的分配应确定一套完整的标准,如看公民是否在此地有固定居所,是否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是否纳税等,而非根据其户口所在地和户口类型来确定。政府应下设专门的社会资源管理机关,让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也可以免费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文化资源等,降低留守儿童数量的增长。 目前关于未成年人的政策法规并不多,具体到农村留守儿童的则更少,《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也没有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规定,法律的缺失使得处理留守儿童问题时缺少法律依据以及法律保护,进而影响了保护留守儿童权益工作的高效进行。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使政策与法规能够有效的衔接,形成国家与地方之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联动机制,使得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有法可依。
4.职能部门间密切配合,形成协调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联动机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是一项耗时耗力的长期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儿童发展纲要》,由政府主导,把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根据地域环境特征、经济社会状况、留守儿童分布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形成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教育部门、妇联组织、综治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关工委组织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
首先,各级妇联组织、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协调有关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
其次,综治组织、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协调配合妇联组织和关工委组织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家长、不同类型家庭,围绕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生活习惯养成、学习兴趣培养等方面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再次,各个学校要提高教育水平,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将其作为重点内容划入教学计划中;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留守儿童的自求、应急避难能力;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关系,组织留守儿童监护人成立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心理与品德健康教育工作。虽然国家和政府部门是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中坚力量,但人力、物力和精力是有限的,因此有必要吸收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首先,作为国家和政府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强力支柱,社会慈善组织和个人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针对慈善捐赠企业和社会成员给予免税等扶持政策,对慈善组织的独立社会地位给与肯定,并对善举的组织或机构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课外书籍、学习用品、关爱志愿者“爱心妈妈”的帮助结对等帮助,做好留守儿童的全面关爱工作。
其次,与相关院校建立实习合作关系,向农村的初中和小学派驻支教学生,为农村留守儿童传授课业、疏导心理、提供生活帮助,促使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地成长,更好地度过童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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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付春.新农村文化建设要坚持地域特色原则[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7)
[5] 戴孝悌.发展产业链:中国农业产业发展新思路[J].农业经济,2015(1)
[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2014.11.03
(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30)
(作者简介:通讯作者:汪洋,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陈虹旭,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农村与区域发展研究;王平达,东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道德与法制、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研究。)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