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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吉仪中所见的三幅一套的书札资料,与重丧的吊答书使用的三幅书进行比较,探讨以通婚书为中心的吉书在唐至宋时期的演变过程。吉仪中书札格式在短时间内不断地发生变化,如别纸的出现与消失、从三幅至多幅,书仪并不能发挥约束其使用范围的作用。实际上以“三”为单位的时间也不长久,而且此“三”幅还可以再行细分,故而推测没有出现像凶仪的“三幅书”那样固有的专用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