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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近日先后发布公告称,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年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目前,这些企业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