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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企利润大幅增加,国家适时征缴红利,不仅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资本作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而且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目前,征缴后的国企红利主要流向国企,在体制内循环利用,并没有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根据国企经营目标的"公共性"原则,国企分红应扩大民生分配的比例,还利于民。为此,应逐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妥善处理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公共财政预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