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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历史档案》1991年第1期发表了赵友慈同志所撰《中华民国国旗史略》一文,读后,笔者认为其中两个问题值得商榷。1.关于旗中“青天白日”的位置。赵文认为“青天白日”在旗面右上角,此说不准确,应是在左上角。南京国民政府在1928年11月2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1931年6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和1947年1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等国民党中央政府文件中都明确地写着:“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