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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次重大农村改革,它所引发的经济社会的变迁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构建基层社会合作治理模式既有需求又有基础:传统治理模式不适应日益复杂的治理环境,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与治理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助推合作治理。然而,农地产权残缺与合作治理模式的内在价值困境决定了基层社会合作治理模式的构建存在诸多的制约和风险。因此,应当注重这些约束条件,采取明确基层合作治理模式的适用范围、提升基层政府合作网络的管理能力、保持合作治理与科层治理间的张力等方式,稳步审慎地推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