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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其中涉及到土地改革的政策在可预见范围内必将对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制与土地市场交易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改变,本文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改革的决定,简略的分析这些改革将对城乡规划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土地改革、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意志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随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公布,其中涉及到的关于土地改革的决定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尤其是关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流通的举措,必将对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编制带来巨大的冲击,也将引起我国现有的土地市场的巨大动荡。
关于决定中几点内容对城乡规划带来的影响的思考。
1、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就意味着我国的农业将向现代化,集约型农业发展,意味着现代农业庄园和大规模耕地的集中使用,这将给我们的城乡规划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即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的探讨、规划设计及实施。
我国的耕地长期处于人工耕种的落后模式,虽然有些地区已经开始普及了现代化大型农业器械的使用,但整体上,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还很落后。这次决定的提出,将会为现代化农业的普及定下基调,也将带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如何具体实施,是摆在城乡规划面前的一道难题,借鉴国外先进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模式是我们城乡规划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
在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道路上,除了发展模式,还有涉及到现代农业庄园或基地的功能划分,配套设施等方面的问题。这是规划工作中的重头戏,如何合理地安排各项用地,使农业庄园有效,高速且持久的正常运转,需要规划工作者不断的在实践中吸取经验,改善不足,尽量避免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改的情况出现。
2、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这就意味着农民的宅基地将可以进入市场,改变现有的只有国有土地在市场中流通的现状,农民的收益将得到保障,但是这将对城乡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带来许多的问题,如设计中将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的意愿,而不再是像国有土地那般以政府意志和设计者意志主导的局面,那么,如何组织好公众参与的方式以及公众参与和设计者、政府部门的有效沟通渠道的建立,将成为以后城乡规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被纳入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公众的意志将得到重视并提升其在城乡规划设计中的地位;又如规划实施中,土地的征用问题将会在现有困难的基础上更加被放大。
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制是以政府意志为主导的规划,在设计和实施中,政府意志占据着主导地位,公众意志更多的是服从以及后期的配合实施,而设计者意志处于辅助地位和调节这前两者之间的矛盾。而在先进国家的城乡规划编制中,公众意志是占最主导地位的,由公众意志来引导规划的设计以及实施。笔者认为这应该是规划本来应该保障和遵循的原则,即规划应该是保障公众参与者的权利,为公众过上更优质有序生活提供服务的,规划设计中必须对公众参与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及充分考虑公众意志。而当公众意志与现实发展需求相冲突的时候,就需要政府部门和规划设计者出面,合理的协调这二者之间的矛盾,而不是靠政府一味的强制实施,这样只会扩大矛盾,引起公众的更加不满。
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后将导致以后我国的城镇建设用地来源将分为两大块,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所有权属的不同,将会导致在某些功能用地上比重的偏差,因为照对决定的解读,现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入市场所获得的效益将还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所有权也还是农村集体所有制而不是国有土地。当其纳入到城镇建设用地范畴后,如何规范和设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流转的形式以及收益分配,将对现行的城乡规划编制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不再是以前一味的靠政府意志和设计者来进行分配。
现如今,我国土地的征收困难问题已日益凸显,关于拆迁难的问题也充斥在公众的面前,当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入市场后,土地征收的难度将会更大,规划中政府意志和设计者意志主导的项目实施的难度也将随之提高,例如,道路规划将不得不更多的尊重现状,拓宽与改线问题将提升到一个相当困难的程度。还有就是旧城更新与改造,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再中国的大地上也会出现像美国纽约市区众多现代新型建筑围绕一栋破旧小房屋修建的情况。
3、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關于城乡一体化、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早就确定的政策,此次决定的提出,也是延续这一政策,同时也是对这一政策的强调。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规划也将越来越引起广大规划工作者的关注,随着大城市建设的日趋饱和以及城市化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发生的逆城市化和郊区化进程,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将成为以后规划工作的主要方向。在这片目前还并未真正成熟的领域中,如何吸取已经建设的项目的经验和教训,并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规划体系需要我们全体规划从业者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在以后的规划中尽量少走弯路,高效,高质的保证规划的设计以及实施是规划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重大问题。例如,怎样解决村民宅基地的安置,是集中统一管理还是遵从现状,加以改善以满足居民使用需求,抑或是组团布局,形成各有特色的居住组团,让居民按自己需求选择安置。
4.、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众所周知,如今的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最大的问题是项目资金的来源,光靠国家财政和地方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拓宽项目资金来源的渠道,同时变革现有城镇的运营和管理方式,通过这两种方法来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以达成建设的目的。
首先是建立健全的城市建设融资体系,因为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不同于大城市,其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它无法吸引房地产商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投资,因而需要一套有效的融资体系来确保其建设资金的充足。可以是通过政府发行债券,通过以后城镇运营带来的收益(包括税收等)来偿还的形式筹集社会资金,确保城镇建设的顺利进行。
然后就是开放某些领域的政府管理权,譬如参照我国以往的道路收费,虽然这项政策饱受公众的质疑与诟病,但不可否认其在我国公路迅速发展的历史上带来的无可厚非的积极效应,又譬如通过补偿商业用地等途径来换取出资者在公建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不过在实施中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审查和规范制度,以免造成像公路收费一样过期依然未废除的漏洞存在。
总结
综上所述,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给城乡规划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机遇,如何正确及有效的处理这些挑战和机遇,是摆在我们所有规划从业者面前的问题。在挑战中发现机遇,在机遇中面对挑战,使城乡规划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好,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键词:土地改革、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意志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随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公布,其中涉及到的关于土地改革的决定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尤其是关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流通的举措,必将对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编制带来巨大的冲击,也将引起我国现有的土地市场的巨大动荡。
关于决定中几点内容对城乡规划带来的影响的思考。
1、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就意味着我国的农业将向现代化,集约型农业发展,意味着现代农业庄园和大规模耕地的集中使用,这将给我们的城乡规划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即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的探讨、规划设计及实施。
我国的耕地长期处于人工耕种的落后模式,虽然有些地区已经开始普及了现代化大型农业器械的使用,但整体上,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还很落后。这次决定的提出,将会为现代化农业的普及定下基调,也将带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如何具体实施,是摆在城乡规划面前的一道难题,借鉴国外先进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模式是我们城乡规划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
在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道路上,除了发展模式,还有涉及到现代农业庄园或基地的功能划分,配套设施等方面的问题。这是规划工作中的重头戏,如何合理地安排各项用地,使农业庄园有效,高速且持久的正常运转,需要规划工作者不断的在实践中吸取经验,改善不足,尽量避免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改的情况出现。
2、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这就意味着农民的宅基地将可以进入市场,改变现有的只有国有土地在市场中流通的现状,农民的收益将得到保障,但是这将对城乡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带来许多的问题,如设计中将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的意愿,而不再是像国有土地那般以政府意志和设计者意志主导的局面,那么,如何组织好公众参与的方式以及公众参与和设计者、政府部门的有效沟通渠道的建立,将成为以后城乡规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被纳入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公众的意志将得到重视并提升其在城乡规划设计中的地位;又如规划实施中,土地的征用问题将会在现有困难的基础上更加被放大。
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制是以政府意志为主导的规划,在设计和实施中,政府意志占据着主导地位,公众意志更多的是服从以及后期的配合实施,而设计者意志处于辅助地位和调节这前两者之间的矛盾。而在先进国家的城乡规划编制中,公众意志是占最主导地位的,由公众意志来引导规划的设计以及实施。笔者认为这应该是规划本来应该保障和遵循的原则,即规划应该是保障公众参与者的权利,为公众过上更优质有序生活提供服务的,规划设计中必须对公众参与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及充分考虑公众意志。而当公众意志与现实发展需求相冲突的时候,就需要政府部门和规划设计者出面,合理的协调这二者之间的矛盾,而不是靠政府一味的强制实施,这样只会扩大矛盾,引起公众的更加不满。
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后将导致以后我国的城镇建设用地来源将分为两大块,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所有权属的不同,将会导致在某些功能用地上比重的偏差,因为照对决定的解读,现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入市场所获得的效益将还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所有权也还是农村集体所有制而不是国有土地。当其纳入到城镇建设用地范畴后,如何规范和设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流转的形式以及收益分配,将对现行的城乡规划编制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不再是以前一味的靠政府意志和设计者来进行分配。
现如今,我国土地的征收困难问题已日益凸显,关于拆迁难的问题也充斥在公众的面前,当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入市场后,土地征收的难度将会更大,规划中政府意志和设计者意志主导的项目实施的难度也将随之提高,例如,道路规划将不得不更多的尊重现状,拓宽与改线问题将提升到一个相当困难的程度。还有就是旧城更新与改造,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再中国的大地上也会出现像美国纽约市区众多现代新型建筑围绕一栋破旧小房屋修建的情况。
3、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關于城乡一体化、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早就确定的政策,此次决定的提出,也是延续这一政策,同时也是对这一政策的强调。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规划也将越来越引起广大规划工作者的关注,随着大城市建设的日趋饱和以及城市化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发生的逆城市化和郊区化进程,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将成为以后规划工作的主要方向。在这片目前还并未真正成熟的领域中,如何吸取已经建设的项目的经验和教训,并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规划体系需要我们全体规划从业者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在以后的规划中尽量少走弯路,高效,高质的保证规划的设计以及实施是规划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重大问题。例如,怎样解决村民宅基地的安置,是集中统一管理还是遵从现状,加以改善以满足居民使用需求,抑或是组团布局,形成各有特色的居住组团,让居民按自己需求选择安置。
4.、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众所周知,如今的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最大的问题是项目资金的来源,光靠国家财政和地方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拓宽项目资金来源的渠道,同时变革现有城镇的运营和管理方式,通过这两种方法来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以达成建设的目的。
首先是建立健全的城市建设融资体系,因为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不同于大城市,其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它无法吸引房地产商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投资,因而需要一套有效的融资体系来确保其建设资金的充足。可以是通过政府发行债券,通过以后城镇运营带来的收益(包括税收等)来偿还的形式筹集社会资金,确保城镇建设的顺利进行。
然后就是开放某些领域的政府管理权,譬如参照我国以往的道路收费,虽然这项政策饱受公众的质疑与诟病,但不可否认其在我国公路迅速发展的历史上带来的无可厚非的积极效应,又譬如通过补偿商业用地等途径来换取出资者在公建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不过在实施中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审查和规范制度,以免造成像公路收费一样过期依然未废除的漏洞存在。
总结
综上所述,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给城乡规划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机遇,如何正确及有效的处理这些挑战和机遇,是摆在我们所有规划从业者面前的问题。在挑战中发现机遇,在机遇中面对挑战,使城乡规划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好,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