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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农户金融需求为视角,采用问卷入户调查方式,从农户融资的现实需求和农户信贷供给的现状入手,探究农户资金需求及其约束条件,分析探讨金融支持农户增收、优化农村金融体系,降低农户融资成本的发展途径。
关键词:农户;融资需求;差异性
一、农户融资需求的基本特征
本次调查选取怀化沅陵、麻阳、芷江、新晃、洪江5个县(市)的10个行政村, 以及县域15家涉农金融机构为主要调查对象,采取抽样调查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对500个农户家庭和15家金融机构进行了逐个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15份,收回问卷515份,有效问卷515份,其中普通农户113户、养殖户145户、个体经营户143户,务工户76户、其他户23户。数据基本反映了怀化辖内农户融资行为,对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提供了翔实证据。
(一)农户融资需求旺盛
调查中,当问及“您家在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过程中是否需要借款”时,有357户回答“需要借款”,占调查户数的71.4%,其中种植户75家,养殖户118家,个体经营户113家,务工户41家和其他户10家;只有143户回答“不需要借款”,占调查户数的28.6%,种植户38家、养殖户27家、个体经营户30家、务工户35家和其他户13家;其中,不需要借款的农户自有资金已能满足现在生产生活需要的54户、没有借款习惯的51户、没有好发展项目的41户、其他7户。从借贷户看,种植户需要借款的占该户数的66.4%,养殖户占81.4%,个体经营户占79.0%,务工户占53.9%,其他户占43.5%。这一结果说明,怀化大部分农户都具有融资需求,特别是养殖、个体经营户和种植户他们在生活生产经营面临着明显资金短缺,即融资需求的频度比较高,养殖、和种植户还伴随着大量的农业保险需求。以劳务收入为主的农户对贷款需求量较少,但对结算、银行卡知识、存款利率、人寿保险需求较旺盛。
(二)农户融资额度小期限长
对357户需要借款的农户进一步调查发现,有301户家庭发生过借款行为,占需要借款户数的84.3%,其中种植户62家、养殖户90家、个体经营户104家、务工户36家,其他户9家;没有发生借贷56户,占比为25.7%,其中没有借到的15户,担心还不起,没有去借的41户。301户借贷农户2012年借贷余额1652.65万元,平均每户家庭借贷5.49万元。其中借贷余额在5万元以下的115户,占借贷农户38.2%;借贷余额为5万元的142户,占借贷农户47.2%;余额在5万元以上的44户,占借贷农户的14.6%。农户融资以中长期融资为主,其中选择6个月以内的8户,占2.7%;6个月—1年的57户,占比19.0%;1-2年的104户,占比34.6;2年以上的132户,占比43.7%。数据反映了样本区域农户融资规模小,借贷期限远长于农业生产周期的长度,表明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户开始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对生产性投资的力度在加大,购买农资、农机、畜禽以及发展工商业已经成为农民借款的主要用途。
(三)收入水平决定融资规模
调查的500家农户按户均收入5万元以下(包括5万元)的农户有215户,有贷款需求的有146户,占比67.8%,没有贷款需求的69户,占比32.2%。户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农户285户,有贷款需求的有211户,占比74.0%,没有贷款需求的74户,占比36.0%。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农户,借贷资金也普遍2-3万元之间。收入超过5万元以上的农户,借贷资金一般在7-8万元,最高的借贷资金为40万元。从贷款需求来看高收入组农户的占比超过低收入组,且差距越来越明显,即收入水平高的农户借贷规模越大。
(四)融资目的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项目
对有融资需求的被调查户,其融资的主要目的是解决生产性资金不足,比如,购置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大型农机具、开办养鸡场、养猪场、种植蔬菜或特种经济植物、承包果园、承包鱼塘等等,特别是近几年怀化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不断增多,产生了一些以养殖、果品、蔬菜种植与加工等为主要项目的专业化生产基地,基地农户的大规模生产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产生了对外部资金的需求。在被调查的301户发生过借贷行为的农户融资需求中,有215户属于纯粹的生产性需求,24户的融资需求既用于生产也用于生活,8户仅用于生活,18户用于子女教育。说明样本区域借贷资金用途是生产支出性使用占据着核心地位,在生活性借款上,用于改善生活质量的住房建设成为借款的首要目的,其次为看病,这表明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大缺陷,导致农民医疗负担比较大。另外还有部分农民用于子女教育,这表明农村教育支出在农民收入中占的比重还比较大。
(五)正规金融成为农户融资的主要方式
调查中,301户借贷发生农户,有255户的借款资金来源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只有46户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民间借贷;对46户民间借贷户的进一步调查,其中没有申请贷款的有41户,申请被拒绝的5户。申请被拒绝的原因都是因为不能提供有效的担保物品。在对银行、信用社申请贷款的难易程度调查中反映,59.6%的家庭认为差不多、27.4%认为更加容易,13.0%认为更加困难。以上结果得益于近年来怀化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扩大对农业、农户贷款投入的结果。2012年怀化辖内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55.9亿元,全年新增20.9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农户贷款余额97.9亿元,全年新增23.7亿元,同比增长32.0%。
二、限制农户融资的原因分析
(一)农户融资成本过高
正规金融机构,都是商业性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农村小额贷款户数多、金额小,为了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涉农金融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农户的调查建档、评级授信和贷后管理等工作,增加了贷款的管理成本。对2012年有过融资经历的农户调查融资成本时发现,农户除了关心能否借到钱,还非常关注融资的成本,农户普遍反映融资成本较高。信用社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动(0.9~2.3)倍。以一年期贷款(2012年7月)为例,基准利率为6.00%,农村信用社可以在5.40%~13.8%的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样本调查户的最高利率为14.15%的,最低为6.00%的,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有27户,执行基准利率的仅5户,基准利率以下的无一户。对调查样本的县域涉农金融机构了解,农户贷款的利率浮动区间主要集中在基准利率或其以下、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以内的为0;上浮10-30%的仅1家占调查机构的6.7%;上浮60-100%有5家,占33.3%;上浮60-100%有6家,占40.0%;上浮100%以上的有3家,占20.0%。调查样本农户融资平均年利率水平为10.53%。68.6%的农户表示不能够接受目前的贷款利率,仅31.4%的农户表示能够接受目前的利率,农户对利率水平较为敏感,农户融资成本过高。 (二)农村信用环境不理想
一是在农户信用评级上缺乏有公信力的信用评价指标,目前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主要依靠农信社自己选取标准和指标,由农信社与代表一起打分确定,因此存在较大的主观因素,在此信用评级基础上发放贷款,容易发生信用风险,形成不良贷款。2012年样本农户通过信用贷款的160户,保证贷款的128,抵押贷款的23户,质押贷款的7户,由于缺乏有效的惩戒措施,恶意逃废信用社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农村抵押担保体系不健全。在市场环境中,保证机制是金融交易的必要条件之一。依据当前的法律法规,农村房产、农村土地、荒山等承包经营权很难实现交易,在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抵押担保机制的条件下,必然导致农村贷款风险增加。三是农村保险体系处于起步阶段。三农本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差,但目前农业保险发展缓慢,严重落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同时政府主导的风险补偿机制尚没有建立健全,农户损失得不到补偿,导致农民贷款没有任何风险补偿渠道,由此产生的风险全部由农村金融机构承担,这无疑加剧了机构的贷款风险。四是农业产业生产周期长,收益低,风险高,从而导致资金向非农业转移,农村难以吸引外部资金,商业性金融活动难以广泛开展。不论自然风险或是市场风险,一旦发生很容易超出农户的承受能力。具了解,由于农户抗风险能力较弱,样本区域的15家金融机构,已有8家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已全部上收至上级行。
(三)涉农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弱化
此次样本调查的500户农户,授信农户达378户,占被调查户数的75.6%;未授信农户122户,占比为24.4%。378户授信农户中认为达到自己预期授信额度的有194户,占被调查户数的51.3%。认为没有达到预期授信额度的184户,占比为48.7%;其中,银行授信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有146户,授信额度为5万元的160户,5万元以上的仅72户。这一结果表明,仍有近一半的农户认为自己的授信额度不够,农户授信满足率不高。同时,据对贷款农户调查,在信用社办理贷款业务的有244户,占被调查者比重的83.8%;到农业银行办理贷款的35户,比重为12.0%;到邮政储蓄办理业务的12户,比重为4.2%。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较少,服务功能弱化。在接受调查的500个农户中,认为要简便贷款手续的有350户,占调查户数的70.0%;要求增设网点的47户,占9.4%;不索拿卡要的12户,占比2.4%;改进服务态度的60户,占比12.0%;加强信贷知识宣传的91户,占比18.2%。以上数据说明农户对当地金融机构服务的满意程度一般,涉农金融机构的服务还需有待加强。
三、相关建议
(一)建立相关机制,确保银行、农户实现双赢
建立小额农户信贷定价机制,根据资金成本、贷款管理成本、农民承受能力和农村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情况,合理设定农户小额信贷的价格,保证涉农金融机构经营小额信贷利润收益的同时减轻农户还款负担,以保持农户小额信贷得长期健康发展;探索农业贷款新型抵押方式,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贷款方式,以运输工具、农业机械、农产品等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方式。拓宽质押物的范围,可以用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的订单作为贷款质押物,探索应收账款质押方式。加快利率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农村金融货币和资本市场,促进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创新。灵活的利率机制,将有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满足不同农户融资需求以及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市场上从事金融活动并获得合理收益和发展的需要;完善担保方式。
(二)建立服务体系,开发适合农村的金融产品
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从形态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实际上各部金融部门功能不协调也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使农村金融更好的为三农服务。农行应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农村信用社支农金融主力军作用。邮政储蓄银行应扩大涉农服务范围。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发展多种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引导各类资本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
(三)加强环境建设, 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制度建设
加大信用宣传,使农户了解到按时还款所带来的以后融资便利性和声誉增强所带来的切实好处,同时要将违约农户的情况公之于众,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增大其违约的社会惩罚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发不限定单一的生产用途,期限相对较长,具有循环使用特点,同时根据收入来源分期还款的信贷产品。在评估农户信贷产品的还款来源时不仅要考虑该项信贷投入所带来的现金流,还要充分考虑贷款期限内家庭总体的现金收入以及消费支出。另外,正视农户的消费性信贷需求,扩大贷款范围尤其是增加消费贷款的种类,积极探索农户消费性贷款的发放方式。进一步建立损失补贴机制。从国家到各级政府应层层建立小额农贷损失的补偿制度,在遇到重大(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小额农贷损失时,由政府组织分级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偿,以保证农村信用社在执行国家支农政策时的全法利益。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分担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关键词:农户;融资需求;差异性
一、农户融资需求的基本特征
本次调查选取怀化沅陵、麻阳、芷江、新晃、洪江5个县(市)的10个行政村, 以及县域15家涉农金融机构为主要调查对象,采取抽样调查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对500个农户家庭和15家金融机构进行了逐个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15份,收回问卷515份,有效问卷515份,其中普通农户113户、养殖户145户、个体经营户143户,务工户76户、其他户23户。数据基本反映了怀化辖内农户融资行为,对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提供了翔实证据。
(一)农户融资需求旺盛
调查中,当问及“您家在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过程中是否需要借款”时,有357户回答“需要借款”,占调查户数的71.4%,其中种植户75家,养殖户118家,个体经营户113家,务工户41家和其他户10家;只有143户回答“不需要借款”,占调查户数的28.6%,种植户38家、养殖户27家、个体经营户30家、务工户35家和其他户13家;其中,不需要借款的农户自有资金已能满足现在生产生活需要的54户、没有借款习惯的51户、没有好发展项目的41户、其他7户。从借贷户看,种植户需要借款的占该户数的66.4%,养殖户占81.4%,个体经营户占79.0%,务工户占53.9%,其他户占43.5%。这一结果说明,怀化大部分农户都具有融资需求,特别是养殖、个体经营户和种植户他们在生活生产经营面临着明显资金短缺,即融资需求的频度比较高,养殖、和种植户还伴随着大量的农业保险需求。以劳务收入为主的农户对贷款需求量较少,但对结算、银行卡知识、存款利率、人寿保险需求较旺盛。
(二)农户融资额度小期限长
对357户需要借款的农户进一步调查发现,有301户家庭发生过借款行为,占需要借款户数的84.3%,其中种植户62家、养殖户90家、个体经营户104家、务工户36家,其他户9家;没有发生借贷56户,占比为25.7%,其中没有借到的15户,担心还不起,没有去借的41户。301户借贷农户2012年借贷余额1652.65万元,平均每户家庭借贷5.49万元。其中借贷余额在5万元以下的115户,占借贷农户38.2%;借贷余额为5万元的142户,占借贷农户47.2%;余额在5万元以上的44户,占借贷农户的14.6%。农户融资以中长期融资为主,其中选择6个月以内的8户,占2.7%;6个月—1年的57户,占比19.0%;1-2年的104户,占比34.6;2年以上的132户,占比43.7%。数据反映了样本区域农户融资规模小,借贷期限远长于农业生产周期的长度,表明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户开始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对生产性投资的力度在加大,购买农资、农机、畜禽以及发展工商业已经成为农民借款的主要用途。
(三)收入水平决定融资规模
调查的500家农户按户均收入5万元以下(包括5万元)的农户有215户,有贷款需求的有146户,占比67.8%,没有贷款需求的69户,占比32.2%。户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农户285户,有贷款需求的有211户,占比74.0%,没有贷款需求的74户,占比36.0%。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农户,借贷资金也普遍2-3万元之间。收入超过5万元以上的农户,借贷资金一般在7-8万元,最高的借贷资金为40万元。从贷款需求来看高收入组农户的占比超过低收入组,且差距越来越明显,即收入水平高的农户借贷规模越大。
(四)融资目的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项目
对有融资需求的被调查户,其融资的主要目的是解决生产性资金不足,比如,购置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大型农机具、开办养鸡场、养猪场、种植蔬菜或特种经济植物、承包果园、承包鱼塘等等,特别是近几年怀化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不断增多,产生了一些以养殖、果品、蔬菜种植与加工等为主要项目的专业化生产基地,基地农户的大规模生产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产生了对外部资金的需求。在被调查的301户发生过借贷行为的农户融资需求中,有215户属于纯粹的生产性需求,24户的融资需求既用于生产也用于生活,8户仅用于生活,18户用于子女教育。说明样本区域借贷资金用途是生产支出性使用占据着核心地位,在生活性借款上,用于改善生活质量的住房建设成为借款的首要目的,其次为看病,这表明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大缺陷,导致农民医疗负担比较大。另外还有部分农民用于子女教育,这表明农村教育支出在农民收入中占的比重还比较大。
(五)正规金融成为农户融资的主要方式
调查中,301户借贷发生农户,有255户的借款资金来源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只有46户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民间借贷;对46户民间借贷户的进一步调查,其中没有申请贷款的有41户,申请被拒绝的5户。申请被拒绝的原因都是因为不能提供有效的担保物品。在对银行、信用社申请贷款的难易程度调查中反映,59.6%的家庭认为差不多、27.4%认为更加容易,13.0%认为更加困难。以上结果得益于近年来怀化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扩大对农业、农户贷款投入的结果。2012年怀化辖内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55.9亿元,全年新增20.9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农户贷款余额97.9亿元,全年新增23.7亿元,同比增长32.0%。
二、限制农户融资的原因分析
(一)农户融资成本过高
正规金融机构,都是商业性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农村小额贷款户数多、金额小,为了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涉农金融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农户的调查建档、评级授信和贷后管理等工作,增加了贷款的管理成本。对2012年有过融资经历的农户调查融资成本时发现,农户除了关心能否借到钱,还非常关注融资的成本,农户普遍反映融资成本较高。信用社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动(0.9~2.3)倍。以一年期贷款(2012年7月)为例,基准利率为6.00%,农村信用社可以在5.40%~13.8%的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样本调查户的最高利率为14.15%的,最低为6.00%的,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有27户,执行基准利率的仅5户,基准利率以下的无一户。对调查样本的县域涉农金融机构了解,农户贷款的利率浮动区间主要集中在基准利率或其以下、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以内的为0;上浮10-30%的仅1家占调查机构的6.7%;上浮60-100%有5家,占33.3%;上浮60-100%有6家,占40.0%;上浮100%以上的有3家,占20.0%。调查样本农户融资平均年利率水平为10.53%。68.6%的农户表示不能够接受目前的贷款利率,仅31.4%的农户表示能够接受目前的利率,农户对利率水平较为敏感,农户融资成本过高。 (二)农村信用环境不理想
一是在农户信用评级上缺乏有公信力的信用评价指标,目前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主要依靠农信社自己选取标准和指标,由农信社与代表一起打分确定,因此存在较大的主观因素,在此信用评级基础上发放贷款,容易发生信用风险,形成不良贷款。2012年样本农户通过信用贷款的160户,保证贷款的128,抵押贷款的23户,质押贷款的7户,由于缺乏有效的惩戒措施,恶意逃废信用社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农村抵押担保体系不健全。在市场环境中,保证机制是金融交易的必要条件之一。依据当前的法律法规,农村房产、农村土地、荒山等承包经营权很难实现交易,在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抵押担保机制的条件下,必然导致农村贷款风险增加。三是农村保险体系处于起步阶段。三农本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差,但目前农业保险发展缓慢,严重落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同时政府主导的风险补偿机制尚没有建立健全,农户损失得不到补偿,导致农民贷款没有任何风险补偿渠道,由此产生的风险全部由农村金融机构承担,这无疑加剧了机构的贷款风险。四是农业产业生产周期长,收益低,风险高,从而导致资金向非农业转移,农村难以吸引外部资金,商业性金融活动难以广泛开展。不论自然风险或是市场风险,一旦发生很容易超出农户的承受能力。具了解,由于农户抗风险能力较弱,样本区域的15家金融机构,已有8家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已全部上收至上级行。
(三)涉农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弱化
此次样本调查的500户农户,授信农户达378户,占被调查户数的75.6%;未授信农户122户,占比为24.4%。378户授信农户中认为达到自己预期授信额度的有194户,占被调查户数的51.3%。认为没有达到预期授信额度的184户,占比为48.7%;其中,银行授信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有146户,授信额度为5万元的160户,5万元以上的仅72户。这一结果表明,仍有近一半的农户认为自己的授信额度不够,农户授信满足率不高。同时,据对贷款农户调查,在信用社办理贷款业务的有244户,占被调查者比重的83.8%;到农业银行办理贷款的35户,比重为12.0%;到邮政储蓄办理业务的12户,比重为4.2%。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较少,服务功能弱化。在接受调查的500个农户中,认为要简便贷款手续的有350户,占调查户数的70.0%;要求增设网点的47户,占9.4%;不索拿卡要的12户,占比2.4%;改进服务态度的60户,占比12.0%;加强信贷知识宣传的91户,占比18.2%。以上数据说明农户对当地金融机构服务的满意程度一般,涉农金融机构的服务还需有待加强。
三、相关建议
(一)建立相关机制,确保银行、农户实现双赢
建立小额农户信贷定价机制,根据资金成本、贷款管理成本、农民承受能力和农村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情况,合理设定农户小额信贷的价格,保证涉农金融机构经营小额信贷利润收益的同时减轻农户还款负担,以保持农户小额信贷得长期健康发展;探索农业贷款新型抵押方式,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贷款方式,以运输工具、农业机械、农产品等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方式。拓宽质押物的范围,可以用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的订单作为贷款质押物,探索应收账款质押方式。加快利率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农村金融货币和资本市场,促进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创新。灵活的利率机制,将有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满足不同农户融资需求以及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市场上从事金融活动并获得合理收益和发展的需要;完善担保方式。
(二)建立服务体系,开发适合农村的金融产品
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从形态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实际上各部金融部门功能不协调也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使农村金融更好的为三农服务。农行应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农村信用社支农金融主力军作用。邮政储蓄银行应扩大涉农服务范围。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发展多种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引导各类资本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
(三)加强环境建设, 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制度建设
加大信用宣传,使农户了解到按时还款所带来的以后融资便利性和声誉增强所带来的切实好处,同时要将违约农户的情况公之于众,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增大其违约的社会惩罚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发不限定单一的生产用途,期限相对较长,具有循环使用特点,同时根据收入来源分期还款的信贷产品。在评估农户信贷产品的还款来源时不仅要考虑该项信贷投入所带来的现金流,还要充分考虑贷款期限内家庭总体的现金收入以及消费支出。另外,正视农户的消费性信贷需求,扩大贷款范围尤其是增加消费贷款的种类,积极探索农户消费性贷款的发放方式。进一步建立损失补贴机制。从国家到各级政府应层层建立小额农贷损失的补偿制度,在遇到重大(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小额农贷损失时,由政府组织分级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偿,以保证农村信用社在执行国家支农政策时的全法利益。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分担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