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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法治思维是政府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基础,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的重要性入手,着重分析了我国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缺失及其问题,积极探索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策略,以提高政府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关键词 政府 领导干部 法治思维 培养
作者简介:陈晓伟,新疆自治区党校,博士在读,讲师,研究方向:法理学、宪法。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159-02
领导干部担负着我国政府职能的执行工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带头人。党的十八大要求我国政府领导干部拥有完善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法治能力。研究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不仅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促进我国法治建设,而且对我国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国依法治国方略
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具有关键性意义。首先,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我国政府领导干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依法执政能力包含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法治思维是依法治国的思想领导,我国政府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必须加强法治思维的培养,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另外,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实现我国依法执政的前提,依法执政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培养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对社会法治理念的宣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政府领导干部只有在法律前提下科学执政,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政府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完善的法治思维,才能在工作过程中做到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积极贯彻落实我国依法治国政策,不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其次,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够优化依法管理方法,提高依法管理效果。政府领导干部承担我国社会事务的管理责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对政府领导干部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具有深刻意义。
(二)有利于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培养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够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为领导干部的工作提供正確的思想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法治理念处于思想领导地位,为我国法治建设指明方向。另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能够指导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提供具体的工作程序要求,完善法治政府工作内容,培养按程序工作的意识,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其次,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能够为政府工作人员提供可科学的分析依据。法治思维能够指导领导干部对事物进行科学定性,从而帮助领导干部判断事物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辨别事物性质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最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有利于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够帮助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科学合法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使政府领导干部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积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三)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
首先,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能够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杜绝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由于领导干部担负着管理社会事务的责任,领导干部拥有较大的权力,而法治思维的培养能够使政府领导干部正确认识自身权力的来源,意识到人民群众的重要性,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自觉抵制贪污腐败,正确合法使用权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其次,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法治思维的培养有利于政府领导干部从法律角度看待自己担负的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从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二、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缺失现象及其原因
(一)领导干部人治思维的影响
虽然我国法治建设已取得巨大成效,但一些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仍采用人治思维,强调个人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将社会的正常运行寄希望于贤明的政治家,忽视了社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但是,由于人类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对待不同的任务难以采用统一标准去评判,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具有主观性,并且单凭自身的管理经验难以解决工作中的所有问题,人治思维严重影响了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而人治思维来源于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在思想意识领域,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人才在社会事务管理过程中起着最重要作用,历史人治管观念的束缚导致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缺乏。
(二)领导干部权力思维的影响
我国政府领导干部拥有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力,而政府领导干部的权利来自于人民群众,领导干部使用权力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各项权利。但是一些领导干部将自己拥有的权力放在第一位,忽略了对人民群众权利的保护。这种重权力、轻权利的思维导致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一系列错误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忽视人民权利导致政府领导干部和人民的背离,严重阻碍我国依法治国进程。领导干部的权力思维在封建社会达到鼎盛时期,我国封建社会采取君主专制的方式进行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皇帝的权力受到所有人的膜拜和向往,建国后,虽然我国的民主思想和民主意识已有较大发展,但是有些政府领导干部仍然难以摆脱权力思维的束缚,政治环境对掌控我国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总方向。政府领导干部过分推崇权力导致法治思维的缺乏。
(三)领导干部过度重视工作业绩 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过分重视工作业绩而忽略工作过程,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为达到工作业绩采用违法手段损害人民的权利,以人民的利益为代价满足自己的工作业绩。虽然显著的业绩体现了现阶段社会管理效果,但却不利于政府领导干部的长期工作,阻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由于政府领导机关大多依靠业绩来进行人事调动及工资定位,导致部分政府领导干部过度重视工作业绩而忽视工作程序,甚至在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伪造或夸大自己的业绩,追求更高的政府职位,从而获得更大利益。领导干部对工作程序的忽视与我国依法执政的要求相背离,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以为追求工作效果,却忽视了工作的规范性与合法性。而规范合法的工作程序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缺乏规范的程序,导致我国的社会管理工作难以纳入法律体系之中,不利于我国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
三、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策略
(一)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制思维
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重视领导干部遵守法律的思维和贯彻落实法律意识。首先,要培养政府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认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律意识管理社会事务。领导干部要重视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规章制度,掌握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了解我国各项法律规定。同时,政府领导干部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要學会将法律知识运用到社会管理工作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另外,政府领导干部要在工作实践中自觉培养法律意识,提高对我国法律的重视程度。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积极抵制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逐渐养成法治思维;其次,培养政府领导干部践行法律的思维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国政府领导干部要树立严格执法意识,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领导干部严格执法意识的培养需要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按照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审视自身法律意识缺陷,培养依法执政思维,杜绝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培养依法执政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培养领导干部的权利思维
首先要培养政府领导干部尊重权利的思维。政府要强化领导干部的权利观念,将工作重心由“追求权力”转移到“保障权利”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急切要求尊重个人权利,追求自由平等。这使得公民权利的保障在我国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中变得极为重要。而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因此,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公民权利,培养权利意识;其次,政府领导干部要形成维护权利的思维,领导干部要在尊重公民权利的基础上认识到公民权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维护公民权利。另外,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工作业绩的实现与公民权利相矛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不能一味追求业绩而忽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领导干部应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在工作中积极主动维护公民的权利,使政府权力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而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领导干部权利思维的培养能够不断提高其依法执政能力,有助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最后,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应积极落实权利意识,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维护好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公民财产权,在工作中真正贯彻落实法治思维。
(三)培养领导干部的程序思维
首先,政府领导干程序思维的培养需要树立程序意识,形成工作程序理念。政府领导干部是否遵守工作程序对我国政府职能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程序意识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关键。因此,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要将程序思维刻入思想意识领域,将程序意识作为领导干部工作的思想指引,保证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自觉抵制法律禁止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虽然我国法律体系仍存在不足,在一定情况下不符合现实情况,但领导干部一味追求工作成果而忽视工作程序,将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不规范行为,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政府领导干部程序意识的培养对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具有深刻意义;其次,在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过程中,仅树立程序意识是不够的,政府领导干部应保证程序思维的执行效果,在工作过程中积极落实程序思维,按程序管理社会事务。为此,政府领导干部在面对有程序要求的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工作,不能私自变动工作程序。同时,在处理没有程序要求的社会事务时,应积极请示上级领导,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决定工作程序。
四、结语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时期,党和政府对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虽然,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政府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的现象。加强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对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提高和我国法治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江燕、樊石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形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人民论坛.2014(20).
[2]熊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研究.重庆行政(公共论坛).2013(6).
[3]王珏.浅谈党校与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培养.求知导刊.2015(6).
[4]刘林.浅析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3(4).
[5]龙爱华.对培养与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思考.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3(3).
关键词 政府 领导干部 法治思维 培养
作者简介:陈晓伟,新疆自治区党校,博士在读,讲师,研究方向:法理学、宪法。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159-02
领导干部担负着我国政府职能的执行工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带头人。党的十八大要求我国政府领导干部拥有完善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法治能力。研究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不仅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促进我国法治建设,而且对我国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国依法治国方略
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具有关键性意义。首先,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我国政府领导干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依法执政能力包含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法治思维是依法治国的思想领导,我国政府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必须加强法治思维的培养,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另外,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实现我国依法执政的前提,依法执政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培养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对社会法治理念的宣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政府领导干部只有在法律前提下科学执政,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政府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完善的法治思维,才能在工作过程中做到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积极贯彻落实我国依法治国政策,不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其次,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够优化依法管理方法,提高依法管理效果。政府领导干部承担我国社会事务的管理责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对政府领导干部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具有深刻意义。
(二)有利于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培养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够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为领导干部的工作提供正確的思想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法治理念处于思想领导地位,为我国法治建设指明方向。另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能够指导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提供具体的工作程序要求,完善法治政府工作内容,培养按程序工作的意识,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其次,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能够为政府工作人员提供可科学的分析依据。法治思维能够指导领导干部对事物进行科学定性,从而帮助领导干部判断事物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辨别事物性质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最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有利于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够帮助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科学合法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使政府领导干部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积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三)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
首先,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能够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杜绝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由于领导干部担负着管理社会事务的责任,领导干部拥有较大的权力,而法治思维的培养能够使政府领导干部正确认识自身权力的来源,意识到人民群众的重要性,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自觉抵制贪污腐败,正确合法使用权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其次,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法治思维的培养有利于政府领导干部从法律角度看待自己担负的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从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二、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缺失现象及其原因
(一)领导干部人治思维的影响
虽然我国法治建设已取得巨大成效,但一些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仍采用人治思维,强调个人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将社会的正常运行寄希望于贤明的政治家,忽视了社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但是,由于人类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对待不同的任务难以采用统一标准去评判,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具有主观性,并且单凭自身的管理经验难以解决工作中的所有问题,人治思维严重影响了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而人治思维来源于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在思想意识领域,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人才在社会事务管理过程中起着最重要作用,历史人治管观念的束缚导致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缺乏。
(二)领导干部权力思维的影响
我国政府领导干部拥有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力,而政府领导干部的权利来自于人民群众,领导干部使用权力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各项权利。但是一些领导干部将自己拥有的权力放在第一位,忽略了对人民群众权利的保护。这种重权力、轻权利的思维导致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一系列错误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忽视人民权利导致政府领导干部和人民的背离,严重阻碍我国依法治国进程。领导干部的权力思维在封建社会达到鼎盛时期,我国封建社会采取君主专制的方式进行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皇帝的权力受到所有人的膜拜和向往,建国后,虽然我国的民主思想和民主意识已有较大发展,但是有些政府领导干部仍然难以摆脱权力思维的束缚,政治环境对掌控我国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总方向。政府领导干部过分推崇权力导致法治思维的缺乏。
(三)领导干部过度重视工作业绩 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过分重视工作业绩而忽略工作过程,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为达到工作业绩采用违法手段损害人民的权利,以人民的利益为代价满足自己的工作业绩。虽然显著的业绩体现了现阶段社会管理效果,但却不利于政府领导干部的长期工作,阻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由于政府领导机关大多依靠业绩来进行人事调动及工资定位,导致部分政府领导干部过度重视工作业绩而忽视工作程序,甚至在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伪造或夸大自己的业绩,追求更高的政府职位,从而获得更大利益。领导干部对工作程序的忽视与我国依法执政的要求相背离,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以为追求工作效果,却忽视了工作的规范性与合法性。而规范合法的工作程序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缺乏规范的程序,导致我国的社会管理工作难以纳入法律体系之中,不利于我国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
三、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策略
(一)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制思维
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重视领导干部遵守法律的思维和贯彻落实法律意识。首先,要培养政府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认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律意识管理社会事务。领导干部要重视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规章制度,掌握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了解我国各项法律规定。同时,政府领导干部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要學会将法律知识运用到社会管理工作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另外,政府领导干部要在工作实践中自觉培养法律意识,提高对我国法律的重视程度。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积极抵制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逐渐养成法治思维;其次,培养政府领导干部践行法律的思维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国政府领导干部要树立严格执法意识,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领导干部严格执法意识的培养需要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按照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审视自身法律意识缺陷,培养依法执政思维,杜绝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培养依法执政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培养领导干部的权利思维
首先要培养政府领导干部尊重权利的思维。政府要强化领导干部的权利观念,将工作重心由“追求权力”转移到“保障权利”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急切要求尊重个人权利,追求自由平等。这使得公民权利的保障在我国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中变得极为重要。而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因此,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公民权利,培养权利意识;其次,政府领导干部要形成维护权利的思维,领导干部要在尊重公民权利的基础上认识到公民权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维护公民权利。另外,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工作业绩的实现与公民权利相矛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不能一味追求业绩而忽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领导干部应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在工作中积极主动维护公民的权利,使政府权力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而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领导干部权利思维的培养能够不断提高其依法执政能力,有助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最后,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应积极落实权利意识,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维护好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公民财产权,在工作中真正贯彻落实法治思维。
(三)培养领导干部的程序思维
首先,政府领导干程序思维的培养需要树立程序意识,形成工作程序理念。政府领导干部是否遵守工作程序对我国政府职能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程序意识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关键。因此,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要将程序思维刻入思想意识领域,将程序意识作为领导干部工作的思想指引,保证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自觉抵制法律禁止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虽然我国法律体系仍存在不足,在一定情况下不符合现实情况,但领导干部一味追求工作成果而忽视工作程序,将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不规范行为,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政府领导干部程序意识的培养对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具有深刻意义;其次,在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过程中,仅树立程序意识是不够的,政府领导干部应保证程序思维的执行效果,在工作过程中积极落实程序思维,按程序管理社会事务。为此,政府领导干部在面对有程序要求的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工作,不能私自变动工作程序。同时,在处理没有程序要求的社会事务时,应积极请示上级领导,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决定工作程序。
四、结语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时期,党和政府对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虽然,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政府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的现象。加强培养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对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提高和我国法治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江燕、樊石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形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人民论坛.2014(20).
[2]熊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研究.重庆行政(公共论坛).2013(6).
[3]王珏.浅谈党校与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培养.求知导刊.2015(6).
[4]刘林.浅析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3(4).
[5]龙爱华.对培养与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思考.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