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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19世纪,科技飞速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步入现代历程。人们不再相信太阳围绕地球转,对自己身体的探索也在不断加深。避孕,最终从混杂着巫术和传说的技术发展成为一种科学。和其他科学发现的命运一样,避孕作为一门知识的传播在各地都遭到了打压和封杀,但是最终仍在大众中普及。
伴随这一过程的,是社会各种权利的斗争,特别是女性对各种权利的强调,“我的肚子我做主”不仅是一句口号,女性取得了越来越多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
妓女:被遮蔽的群体
在古代,有一群女人善于总结经验,对于避孕这类事情也非常熟悉,那就是妓女。很多医学家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妓女性行为很多却很少怀孕?在中世纪的萨莱诺医学院中,学生们也经常会提到这个问题。
“妓院里用的是一种特殊的浴盆,谁不晓得这种浴盆的话,那么可以说他从未逛过窑子。”诗人弗兰兑斯·维伦(1431-1463)创作了这首叙事诗,暗示的是妓院里使用的坐浴盆的雏形,这种特殊的坐浴盆主要用于清洁生殖器。
在研究中,有人提出这样的假设:对于妓女这种“不体面”的职业来说,避孕知识无疑是不可或缺的,各种避孕方法很有可能是从妓女圈里流传到民间各阶层的。16世纪的科隆,有一个有名的老鸨告诉一名叫做伊莎贝丝的妓女:“不会怀孕的,因为你早上喝了药。只要你把药喝下去了,就会好起来的”。很遗憾,我们并不清楚这具体指的是哪种避孕方法。一名叫做恩特根·冯·波尔榭的妓女在少年时代受到父亲的性虐待,在审判的时候,她被问到为什么没有怀孕,她答道:“那个(不是精子,而是某种避孕药)顺着大腿流了下来。”至于妓女们是如何取得避孕药的,科隆的一个犯罪记录中记载,一个名叫托比亚斯·斯戴恩贝克的江湖医生给妓女特琳·科伦“开了一些药……这些药可以使她避免怀孕或者帮助她堕胎。”
但在英国,一个研究医药的作者删除了其论文中关于避孕的章节,她解释道:“以免妓女们使用这些方法。”可见,主流社会看不惯妓女们浪荡的生活方式,这种做法就显然是针对妓女这个行业的。
中世纪以及近代早期的妓女们使用最多的避孕方法是哪几种呢?这一点很少有资料记载。有资料显示,西班牙妓女通过佩戴护身符避孕,也通过子宫帽或药膏避孕。然而,当时的避孕知识毕竟有限,在今天看来有些方法也是不科学的,她们当然也会不小心怀孕。1519年,德累斯顿的妓院里两名妓女都生了孩子。另外,如果身体允许的话,怀孕的妓女还会继续谋生,尽管这往往是被禁止的。
应该说,妓女是避孕能手这个说法,多半是一种想象,这其中其实包含着对妓女这一行业的蔑视。妓女的生活,长期被主流话语遮蔽。
技术的革命:避孕套普及
19世纪末,避孕套作为一种避孕方法开始广泛传播,并且至今都广受欢迎。当时,避孕套有各种“同义词”,比如,在相对保守的德国,一度称避孕套为“巴黎人”。开始时,医生推荐人们使用避孕套并不是为了避孕,而是防止性疾病传播。首次提及“避孕套”的,可以上溯到意大利解剖学家加布里埃·法罗皮亚(1523-1562),他在《论梅毒》中提到一种用布做成的“沙套”,这个沙套在使用前要先用药水浸泡,主要是为了预防梅毒。一直以来,人们都在争论,法罗皮亚是否就是避孕套的发明者。
1986年,人们在英国伯明翰德利城堡遗址的茅坑中发现了一些避孕套,这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避孕套。通过这些避孕套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德利城堡烧毁于1646年。使用这些避孕套的应该是那些在那里过夜的皇家士兵。20世纪50年代,人们在一个英国庄园找到了一箱避孕套。专家们认为,这些避孕套应该是在1780到1810年间生产的。上述两个例子中,避孕套都是用动物材料制成的。在第二个例子中,还可以知道避孕套的精确尺寸:长度190毫米,直径60毫米,厚度0.38毫米。而在现今的欧盟生产标准中,避孕套的长度则为170毫米。
18世纪的避孕套的使用方法与现代的乳胶产品(20世纪80年代还可以买到羊肠避孕套,但是这种避孕套没法抵抗性病的传播,所以大部分国家禁止人们使用这种避孕套)是不同的。18世纪的避孕套不再是纱布做成的,而是晒干的动物肠,因此在使用前必须先将其浸湿。作家吉姆斯·博斯维尔(1740-1795年)就曾写道,他在和妓女约会前,先把这“装备”浸泡在伦敦圣詹姆斯公园的池塘里。
最初,避孕套主要是用来防止梅毒。1655年,法国上演了米歇尔·米罗林的戏剧《女人们的学校》,首次谈到把避孕套用于避孕。半个世纪后,英国彼得伯勒主教的儿子维特·肯耐特(1660-1728)写了一首诗赞美避孕套,他认为避孕套不仅能预防男人们被妓女传染上梅毒,而且还能够使女人们避免变成“大肚婆”。法国哲学家孔多塞(1743-1794)也呼吁读者关注避孕套的双重功用,他认为,当时避孕套没有广泛传播、几乎没有医生对其感兴趣,原因是保守的性观念,致使避孕套被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1832年,歌德的私人医生胡夫兰德对此也委婉地表示了他的看法:“在我看来,这并非一项令人羞愧的发明。这项发明主要是在射精和受精器官之间建立一层隔膜。其意义并不仅仅是在不产生后代的前提下满足人类的性欲,一些合法夫妇也可以使用这种方法,他们要么是出于经济原因,无法养育一个大家庭;要么则是出于健康原因,因为柔弱的妻子在怀孕和分娩的过程中会有危险。”这些名人的言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接受避孕套的过程,它从不洁的、以预防疾病为主的工具,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 19世纪末以及之前的奇形怪状的橡胶避孕套与今天的乳胶避孕套相去甚远。第一批乳胶避孕套于1929年在美国上市,被称为“Dreadnought”,这个英语单词既可以表示厚呢大衣,又可以表示“无敌战舰”,这项新发明在大萧条时期出现,显得别有意味。几十年前开始,避孕套生产企业开始尝试使用塑料,特别是聚氨酯制造避孕套。1994年,聚氨酯避孕套成功上市。这种避孕套比乳胶避孕套还要薄,但弹性和透气性稍差。
不仅避孕套的生产程序得到了改善,其外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避孕套的可靠性越来越高,但也有些生产商(特别是东欧的)不特别重视避孕套的质量。当时的一家商品检验基金会调查显示,波兰厂家制造的300个避孕套中, 竟有77个都有洞,这个问题在避孕套的历史上一直存在。
“伤风败俗”的《哲学的果实》
在古代,避孕作为一种知识,其传播有着非常隐秘的路径。它在妓女这一行业内传播,也在男人中间悄悄传播,至于普通女性,往往是沉默的群体,对此讳莫如深。
可见的资料是婚姻指导性书籍,中国的读者对此并不陌生,过去在人们办理结婚登记时,民政部门往往会送上一本书,里面有一些健康常识,避孕知识会藏身其中。婚姻指导书籍有着悠久的历史,1850年以前,这一类书籍在英国和美国已经拥有了很多读者。虽然19世纪下半叶一度遭到禁止,但此类书籍的出版率一直非常高。按照克里斯汀娜·丁奈尔的意见,婚姻指导性书籍主要分为三类:第一,传统的婚姻书籍,旨在使新婚女子明白她们在婚姻中的义务以及学会如何持家;第二,解决婚姻中的医学保健问题的指导书;第三,所谓的“生活方式”指导书,讲述婚姻的意义和目的。一个引人注意的现象是,婚姻指导书籍的目标读者往往被设定为女性,告诉“她该如何做”,仿佛男性已经天然具备了这些知识。这当然体现出在当时社会中女性地位的弱势。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不久,婚姻指导性书籍开始涉及避孕领域。涉及避孕问题的都是第二个类别的指导书,然而这一类指导书并不是了解避孕知识的最佳来源,因为很多作者虽然认为夫妻控制子女数量的愿望可以理解,但很少列出有效的避孕手段。因此不妨转向19世纪末最著名的健康指导类图书,比如《比尔兹》,该书在1900年以前的销量就达到100万册以上。该书在“妇女疾病”这一章节中提到了避孕这一话题,写作风格非常客观,没有作出道德评判。作者还给出了建议,特别区分了“不安全的”和“较为安全的”避孕方法:“最佳的避孕手段对女性来说是子宫帽……对男人来说是避孕套……”为了使每个人都明白这些“科学称呼”所表示的到底是什么,该书还配了很多逼真的图片。
在保守者的眼中,避孕知识和色情距离不远。因此,虽然是健康书籍,对出版社来说仍有一定的风险。查尔斯·诺尔顿的《哲学的果实》(1832年)至少再版了33次,在美国虽然有些法官对他不满,但仍能相安无事。19世纪70年代,该书的盗版传到英国,由于书中所附的图片,英国当局也认为该书伤风败俗。为了争取新闻出版自由,自由思想家安妮·贝赞特和查尔斯·布莱德诺共同建立了一个出版社,于1877年发行了诺尔顿的作品,但随后不久就被警察没收了。这两名发行人被逮捕接受法庭审判,出乎意料的是,他们不久之后被无罪释放。对主张避孕的人来说,这种法庭审判是最好的宣传。在审判后的3年内,《哲学的果实》在英国售出了18.5万册。
另一本不得不提的畅销书是亨利·A艾伯特博士的《妻子手册》。该书在贝赞特和布莱德诺的法庭审判几年后发行。定价只有6便士,非常低廉,到1927年为止,该书共售出了50万册。这位来自爱丁堡的的艾伯特博士不仅在书中推荐了以往的避孕方法,还介绍了当时德国妇科医生威廉·门信伽刚刚发明出来的闭合式子宫帽。艾伯特的同事们则认为向广大群众介绍这种信息,违反了医生的行为准则,艾伯特因而被送上了行业法庭。他因发表该作品而被起诉违反了道德准则,而且由于该书价格低廉,导致青少年也可以购买,造成了不好的影响。1887年,他被撤销了行医资格证。然而,艾伯特受到的处罚并不影响该书的畅销,相反,他赢得了更多读者,《妻子手册》被翻译成各种语言传播。
只有非常有勇气的出版家才敢通过出版社大规模地宣传避孕知识。他们必须能够应付检查部门和法院。由于出版这些“伤风败俗”的书籍,他们必须承担被控告的风险,但他们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一方面是因为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他们相信这样做的意义,并且他们坚信新马尔萨斯主义。
另外,很多启蒙作品都是自费出版的,例如理查德.卡里尔的《女性之书》,还有诺尔顿的书籍,都是自费并且亲自组织和印刷。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启蒙作品并没有标明出版社,或者给出错误的出版信息。为了满足美国这个巨大的市场对避孕知识的需求,19世纪中期,各地的出版社开始联合起来,共同承担风险。他们经过协商,共同发行那些有可能畅销的避孕启蒙书籍,并且各自负责当地的营销。
避孕知识的传播,可以看作是18-19世纪人类启蒙事业的一部分。在这个时期,人类科技飞速发展,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避孕,无疑符合这个世界潮流。它是整个人类世界趋于理性化的一部分。
女权运动:“我的肚子属于我”
1929年,德国开姆尼茨地方法院的一个案子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性保健协会的一名代表由于在成员会议上提到了避孕方法而受到起诉,但是后来他获得无罪释放。法院对此给出的解释是:“法律上规定男女平等,由此可以推导出,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的女性都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子女以及生育多少;另外,很多女性由于过多的生育而损害了美貌与健康,同时缩短了寿命,大部分人认为这是不应当的。”这大概是法律文书中最早探讨男女在生育上的平等地位,该审判发生于魏玛共和国末期,当时,妇女已经取得选举权。
女性史以及性别史很早就提出,女性解放和避孕是紧密相关的。德国到19、20世纪之交出现人口下降的问题,历史学家认为这和颠覆性的妇女反抗有关。在“性别斗争”中,女性们通过堕胎以及避孕表达对女性权利的要求以及对男权社会的抗议。
19世纪中期,妇女解放运动掀起了第一个高潮,女性要求选举权,以及获得进入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权利。1910年左右则掀起了第二个高峰,除了选举权之外,对生育自主权的掌控呼声也越来越高。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女性已经获得了参政的权利,但是对于生育,她们依然没有自主权。例如,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女权主义者们试图取消反对堕胎的宪法218条,但是并没有成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参加战争的男人们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上,试图让那些取得了职业独立的女性重新回到家庭,妇女运动由此掀起了第三个高潮。而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妇女运动,更是除了要求职业上的平等外,还要求取得堕胎的权利以及自由使用避孕产品的权利。
回顾人类的避孕史,会发现女性一直是弱者。从古代把避孕和妓女这一职业过多联系起来,到近代的各种新婚指南,女性都是被动的一方。对避孕这一行为来说,20世纪才是进步最快的世纪,在很多国家,女性最终取得了几乎和男性平等的生育权。在中国,男女在生育方面的平等,也写入了法律。避孕,从关于身体的知识,最终发展为一种权利。“我的肚子我做主”,避孕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人人可以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