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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迅速发展起来,虽然发展势头很好,但存在许多问题:整体效能不高;规模普遍较小;带动能力不强;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为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与农民共同致富,而是为了套取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基金.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有的合作社是“三无”合作社:无观念,无人才,无信誉。根本不能发挥合作社的作用,更谈不上服务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