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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市、县、乡四级逐步推行了以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扩大党政交叉任职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专职副书记”一职应运而生。专职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助手,其工作职责主要是“三协”,即协助、协调、协同,并做好直接分管工作。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党委专职副书记要在“三协”上下功夫,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