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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夜里。
一个人的黑夜里,看到这本劳伦斯的妻子——莉达劳伦斯写的《不是我,是风》。我喜欢这个名字。仅仅凭着这句话,还有这句话的语境,足够了。喜欢一件事情有时就是这么简单,一句话或一个关键词,就足够了。亲爱的,不是我,而是风。
莉达劳伦斯的这本旧书,出版于1995年的2月。在4月的时候,被一个叫千红的女孩子买走——我宁愿相信这是个女孩子。在扉页上,她深情地写了四个字:爱便是风。
15年后,她辗转到了我的手上。我看到这本旧书,泛着潮的味道,那么旧,旧得有些咸湿——我迷恋这种味道。我翻看着这本书,31岁的女人生了三个孩子,原来可以衣食无忧地过下去,但31岁这年,她遇到了劳伦斯,于是一切改变了。
这个小她七岁的男子疯狂地迷恋上她,他们在爱情的发酵期里私奔了。爱情是什么?从此以后他们一直很缠绵很深爱地在一起。她帮助他写小说,鼓励他坚持。她把自己的气质和风格揉进了他的文字中。
他们在此相遇。
爱情给了他们丰厚的利息。在爱着的时候,记得多贮藏一些情谊,等待爱情平淡时回忆。在爱情丰美的水草里,我们看到的往往是它的艳阳天,深隧和慈悲往往在多年后才能体味。老了,一切过去了,所有的激情,爱恋,纠缠,都让时间慢慢地融化了,活着,居然成了最快乐的事情。亲爱的,不是我,而是风。是风在陪伴着光阴中的你我。
我真迷恋这句话的味道——它充满了一种哲学上的浪漫。风,风也可以随风而逝呀。可是亲爱的,风是多么美,它饱满,它动荡,它邪恶着,它招摇着。因为风,一切都呈现出一种风摆杨柳的美妙,这曼妙的容姿,这亲爱的风,经纤细而妖娆的诱惑吹向你我。
不是我,不是我。又是我,又是我。
千红,她为什么卖掉这本书?一块多钱的书,在十几年之后,被卖到十块。千红,那时她正是恋爱的风么?是吗?劳伦斯在疯狂的爱情中写了一首诗——《所有的蔷薇》,真美丽呀。
所有的蔷薇是什么样子?
她的全身象太阳一样发光
像和蔷薇在攀比一样
在攀比什么?爱情么?比谁爱谁更多一些吗?还是比谁更蔷薇?他还说,我的幸福在扩展,极大的扩展。有多扩展呢?是心的无涯么?其实到了最后,爱到最后,一定是怕。
那时,怕丢了,怕没了,怕爱得少了,怕爱得薄了。真怕呀——你,你不能少爱我一点,一点点也不行。没办法,爱极了,怕了,真是怕呀。怕你离开我,怕你是风,席卷我而去,然后又不要我了,又吹我到另一个世界,那里的世界有多冷,没有你的世界有多冷,我是风吗?我能吹干你脸上的眼泪么?
劳伦斯的妻子对他说,男人有两次生,一次是母亲生他,第二次是从爱他的女人那里得到再生。再生非常重要,他终于找到自己,自己是那样的一股只能让她感觉到的风,吹到她的脸上,轻轻的,轻轻的。
真美呀。
此时此刻,我在我的故乡霸州,看着外面的烟火升起来。这是除夕夜,又灿烂又寂然。我透过那倾斜的小屋顶看着有些深隧的天空,我闻着这本旧书发出的尘土味道,有些沉溺。
我的女友说,她也喜欢这间屋子的屋顶。其实是个阁楼,所以,倾斜了下去。但这倾斜象风的姿势,真有意味,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伤感。像童话。所有的童话都无比伤感,我纠结在里面,寻找着那些丢失的少年梦。
我曾经追过风,那些风的方向,是我青春的远梦——终于越飘越远了,我试图抓住,却两手空空。包括时间,包括容颜,这些,我都明显地感觉到了无能为力。这世间,无能为力的事情真多呀。我叹息一声,明显感觉风在吹向我,这除夕夜的风,吹着我,往哪里去——我看到一个影子飘过来,那是我吗?那还是别人?我们在此相遇,这是约翰伯格的书的名字,多美呀,一场风与另一场风相遇,不早,不晚。
没有擦身而过,亲爱的,你吹上我的脸,这么亲。天地静下来,你说我也吹上了你的脸,可是,亲爱的,不是我,那是風,是风。
是风就足够了呀。
这一场春风,吹得人情意绵软,桃花遍地开了,一朵,又一朵。这是一生的风,正像劳伦斯说他的女人:亲爱的,你是全英国最令人赞叹的女人。她把他席卷了,用眼神,用爱情。用她对他那种特有的味道。这个26岁的青年掌握了我的整个命运,从此我们再也没有分开过。
她说。
再也没有分开过。有这样一场风,即使是吹得人逼出眼泪又如何?
还是轻轻地唱着那首老歌吧,春风,春风它吻上了我的脸,告诉我现在是春天了。
我走到门外,万家灯火。我看到烟火升起来。我分明感觉到春天悄悄地侵略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有温热的湿。
真好。可真好。
不是我,不是我,是风。是风吹起了谁的眼泪,在这寒冷的早春,吹呀吹。
一个人的黑夜里,看到这本劳伦斯的妻子——莉达劳伦斯写的《不是我,是风》。我喜欢这个名字。仅仅凭着这句话,还有这句话的语境,足够了。喜欢一件事情有时就是这么简单,一句话或一个关键词,就足够了。亲爱的,不是我,而是风。
莉达劳伦斯的这本旧书,出版于1995年的2月。在4月的时候,被一个叫千红的女孩子买走——我宁愿相信这是个女孩子。在扉页上,她深情地写了四个字:爱便是风。
15年后,她辗转到了我的手上。我看到这本旧书,泛着潮的味道,那么旧,旧得有些咸湿——我迷恋这种味道。我翻看着这本书,31岁的女人生了三个孩子,原来可以衣食无忧地过下去,但31岁这年,她遇到了劳伦斯,于是一切改变了。
这个小她七岁的男子疯狂地迷恋上她,他们在爱情的发酵期里私奔了。爱情是什么?从此以后他们一直很缠绵很深爱地在一起。她帮助他写小说,鼓励他坚持。她把自己的气质和风格揉进了他的文字中。
他们在此相遇。
爱情给了他们丰厚的利息。在爱着的时候,记得多贮藏一些情谊,等待爱情平淡时回忆。在爱情丰美的水草里,我们看到的往往是它的艳阳天,深隧和慈悲往往在多年后才能体味。老了,一切过去了,所有的激情,爱恋,纠缠,都让时间慢慢地融化了,活着,居然成了最快乐的事情。亲爱的,不是我,而是风。是风在陪伴着光阴中的你我。
我真迷恋这句话的味道——它充满了一种哲学上的浪漫。风,风也可以随风而逝呀。可是亲爱的,风是多么美,它饱满,它动荡,它邪恶着,它招摇着。因为风,一切都呈现出一种风摆杨柳的美妙,这曼妙的容姿,这亲爱的风,经纤细而妖娆的诱惑吹向你我。
不是我,不是我。又是我,又是我。
千红,她为什么卖掉这本书?一块多钱的书,在十几年之后,被卖到十块。千红,那时她正是恋爱的风么?是吗?劳伦斯在疯狂的爱情中写了一首诗——《所有的蔷薇》,真美丽呀。
所有的蔷薇是什么样子?
她的全身象太阳一样发光
像和蔷薇在攀比一样
在攀比什么?爱情么?比谁爱谁更多一些吗?还是比谁更蔷薇?他还说,我的幸福在扩展,极大的扩展。有多扩展呢?是心的无涯么?其实到了最后,爱到最后,一定是怕。
那时,怕丢了,怕没了,怕爱得少了,怕爱得薄了。真怕呀——你,你不能少爱我一点,一点点也不行。没办法,爱极了,怕了,真是怕呀。怕你离开我,怕你是风,席卷我而去,然后又不要我了,又吹我到另一个世界,那里的世界有多冷,没有你的世界有多冷,我是风吗?我能吹干你脸上的眼泪么?
劳伦斯的妻子对他说,男人有两次生,一次是母亲生他,第二次是从爱他的女人那里得到再生。再生非常重要,他终于找到自己,自己是那样的一股只能让她感觉到的风,吹到她的脸上,轻轻的,轻轻的。
真美呀。
此时此刻,我在我的故乡霸州,看着外面的烟火升起来。这是除夕夜,又灿烂又寂然。我透过那倾斜的小屋顶看着有些深隧的天空,我闻着这本旧书发出的尘土味道,有些沉溺。
我的女友说,她也喜欢这间屋子的屋顶。其实是个阁楼,所以,倾斜了下去。但这倾斜象风的姿势,真有意味,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伤感。像童话。所有的童话都无比伤感,我纠结在里面,寻找着那些丢失的少年梦。
我曾经追过风,那些风的方向,是我青春的远梦——终于越飘越远了,我试图抓住,却两手空空。包括时间,包括容颜,这些,我都明显地感觉到了无能为力。这世间,无能为力的事情真多呀。我叹息一声,明显感觉风在吹向我,这除夕夜的风,吹着我,往哪里去——我看到一个影子飘过来,那是我吗?那还是别人?我们在此相遇,这是约翰伯格的书的名字,多美呀,一场风与另一场风相遇,不早,不晚。
没有擦身而过,亲爱的,你吹上我的脸,这么亲。天地静下来,你说我也吹上了你的脸,可是,亲爱的,不是我,那是風,是风。
是风就足够了呀。
这一场春风,吹得人情意绵软,桃花遍地开了,一朵,又一朵。这是一生的风,正像劳伦斯说他的女人:亲爱的,你是全英国最令人赞叹的女人。她把他席卷了,用眼神,用爱情。用她对他那种特有的味道。这个26岁的青年掌握了我的整个命运,从此我们再也没有分开过。
她说。
再也没有分开过。有这样一场风,即使是吹得人逼出眼泪又如何?
还是轻轻地唱着那首老歌吧,春风,春风它吻上了我的脸,告诉我现在是春天了。
我走到门外,万家灯火。我看到烟火升起来。我分明感觉到春天悄悄地侵略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有温热的湿。
真好。可真好。
不是我,不是我,是风。是风吹起了谁的眼泪,在这寒冷的早春,吹呀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