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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是对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依据技术进步,结合河北省钢铁等行业去产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此次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现有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