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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有商业保险、相互保险、社会保险三种组织模式。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互助型医疗责任保险模式有效防止道德风险,降低保险费率,提高医疗质量。以日本为代表的医师协会联合承保保险模式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自保型股份保险保费较高,信息不对称问题易引发道德风险。以新西兰和瑞典为代表的综合性赔偿的社会保险模式提高了原告获得赔偿的确定性,但需要基于医疗水平标准的问责制度和国家救济措施的可行性保障。患者赔偿基金是在医师责任保险基础上的超额保险,对高风险专业医师提供保险保障、为大额索赔患者提供赔偿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