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结合西安理工大学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改革,以期保障并进一步提高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增强地方高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关键词: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作者简介:安丰勇(1975-),男,山东诸城人,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工程师;荆红(1981-),女,河南兰考人,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工程师。(陕西 西安 710048)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课题(课题立项编号:C1-2013Y11-173)、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5-0007-02
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博士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衡量科学研究潜力的主要标志,是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支撑。2013年,我国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已达300多所,招生规模接近7万人。据有关资料统计,高校的科研成果中在读博士研究生的贡献越来越大,博士研究生已成为研究型大学的重要科研力量,如何更进一步发挥博士研究生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将博士研究生作为学科重要的科研力量,促进学科发展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提高,是高校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关口就要认识和开始解决的重要问题。
作为地方高校的西安理工大学(以下简称“我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截至目前,我校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作为一所地方高校,近年来,我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方式方法,在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措施的探索与改革,以期保障并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一、地方高校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的探索
1.创新招生宣传机制,不断吸引优质生源报考
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水平。为了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部)结合全日制硕士、在职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甚至陕西工商管理硕士等招生形式,分阶段、多层次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宣传,针对考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制作、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多角度、全方位地树立学校的品牌效应。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网络平台,中国教育在线组织的招生现场咨询会等多种宣传平台,进行多样化的招生宣传,使考生对我校的学科分布、师资队伍、软硬件条件、培养特色、杰出校友和就业前景等情况有更全面的认识。创新招生宣传机制,加强与省内外兄弟院校的交流与调研,学习和借鉴兄弟院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起到了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宣传效果,改进了招生管理模式和宣传运行机制。改革博士研究生收费政策,完善博士研究生学费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优惠与激励政策,通过加大学费减免力度和提高奖助学金额度等方式不断完善研究生招生优惠机制,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的报考。早在200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助学金额度就已达到800-1000元/月,2013年更是提高到1200-1500元/月,已经走在地方高校甚至是部属高校的前列。
2.提升研究生招生管理水平,促进招生工作良性发展
随着招生学科的逐步增长、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的调整以及考生数量的逐年增多,我校本着以人为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建立和谐的招生环境;招生简章、招考安排、复试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均通过学校和研究生院的网站及时发布。招生工作人员耐心回复考生咨询,对考生信函及时予以处理;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利用短信平台向考生及时发送招生信息,提高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促进招生工作良性发展,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的科学管理。
3.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博士招生录取过程公平公正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公安处有关人员参加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倡导集体命题、集体评卷、集体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公正性、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规定,在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在校公安处协助配合下,切實做好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及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及组织工作,强化考试安全责任,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度,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4.完善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对于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国家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控制历来都很严格。近年来,随着报考人数的增长,各高校博士生导师数量的逐年增多,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呈现“僧多粥少”的状况。我校结合近年来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指导思想,在加强对招生规模调控的同时,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优化分配。坚持“需求导向、适度调控”的基本原则,综合分析博士研究生报考数量、学科建设水平、科研情况、培养质量及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规划招生计划的分配机制,同时向学校重点发展与重点培育学科倾斜,向优秀生源多和研究生培养质量高、经费充足以及教育管理效益良好的导师倾斜,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教育,有计划地压缩部分社会需求过剩、培养能力明显不足的学科的招生规模,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促进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5.强化招生约束机制,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管理
在不进行限定的情况下,一般高校非在职全脱产博士研究生比例约占录取总人数的40%,偏低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利于地方高校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我校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及非在职全脱产博士研究生招生比例,限制博士生导师对在职人员考生的招生名额,进一步提高非在职全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力度,以确保博士教育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我校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报考学科的一定的专业背景,有明确的学科研究方向和研究规划,经拟报考学科、学院(部)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报考;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和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如MBA、MPA、高校教师硕士等)考生的审查与考核,此类考生须提交本人学术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专利等)、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及高级职称证明等进行报考审批,且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而且学校将视其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加试。 6.积极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
目前我校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續、直接攻博三种博士研究生招生形式。我校“水利工程”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可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从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从本校已获得学士学位、以国家统一考试或推荐免试方式入学、具有培养潜质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全日制学术型应届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对申请“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学生,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潜质的学生优先推荐。通过硕士、博士衔接培养的方式,有利于优秀学生脱颖而出,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此外,普通招考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在外语、专业课考试成绩的基础上,要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是否具备较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质和潜力,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录取的选拔质量。
7.进一步强化复试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我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学科可采用面试、外语口语测试、笔试、实验等多种复试形式,努力探索符合学科特点、灵活多元的复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突出对考生尤其是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个别高分低能考生的入围;导师队伍是研究生培养体系的核心,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是保证优秀生源的关键,学校通过构建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以科研课题为引导的导师资助制,赋予导师在招生、培养、科研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学校还积极引导、发挥和规范导师、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与原则,在充分尊重二级学院和导师意见的同时,加强了对学术权力的监督和制度约束,提高二级学院、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建立研究生院与二级学院联动管理的招生运行机制,以合理的方式来促进行政权力的正常化以及学术权力的制度化,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8.立足地方,积极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地方高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为地方培养高素质人才。我校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机制,通过成立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与指导工作组和构建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评价体系,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课堂教学、集中开题、年度和中期考核、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抽查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有利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从而充分保障作为博士研究生教育最初环节的研究生生源质量调控、反馈机制,形成有效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机制,更有效地促进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增强地方高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二、结束语
作为一所地方高校,我校在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虽然在国家层面上,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尽合理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大多数地方高校与“985”、“211”高校相比较,在研究生培养所需的“软件”与“硬件”建设方面均处于劣势,对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不具备很强的吸引力,但是,我们仍将在教育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坚持制度创新和技术优化同步推进,结合我校的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继续积极尝试,探索更趋于科学、公正、合理的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与管理机制,为选拔优秀人才提供组织保障,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延东在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R].2011.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号).[Z]
[3]西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若干意见(西理研〔2011〕14号)[Z].
[4]张鸿莹,安宇.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对策与思考[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3(1):142-144.
[5]李阿利,周喜新,杨乔清,等.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讨[J].高等农业教育,2012,(7):74-77.
(责任编辑:刘辉)
关键词: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作者简介:安丰勇(1975-),男,山东诸城人,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工程师;荆红(1981-),女,河南兰考人,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工程师。(陕西 西安 710048)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课题(课题立项编号:C1-2013Y11-173)、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5-0007-02
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博士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衡量科学研究潜力的主要标志,是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支撑。2013年,我国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已达300多所,招生规模接近7万人。据有关资料统计,高校的科研成果中在读博士研究生的贡献越来越大,博士研究生已成为研究型大学的重要科研力量,如何更进一步发挥博士研究生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将博士研究生作为学科重要的科研力量,促进学科发展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提高,是高校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关口就要认识和开始解决的重要问题。
作为地方高校的西安理工大学(以下简称“我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截至目前,我校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作为一所地方高校,近年来,我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方式方法,在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措施的探索与改革,以期保障并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一、地方高校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的探索
1.创新招生宣传机制,不断吸引优质生源报考
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水平。为了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部)结合全日制硕士、在职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甚至陕西工商管理硕士等招生形式,分阶段、多层次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宣传,针对考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制作、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多角度、全方位地树立学校的品牌效应。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网络平台,中国教育在线组织的招生现场咨询会等多种宣传平台,进行多样化的招生宣传,使考生对我校的学科分布、师资队伍、软硬件条件、培养特色、杰出校友和就业前景等情况有更全面的认识。创新招生宣传机制,加强与省内外兄弟院校的交流与调研,学习和借鉴兄弟院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起到了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宣传效果,改进了招生管理模式和宣传运行机制。改革博士研究生收费政策,完善博士研究生学费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优惠与激励政策,通过加大学费减免力度和提高奖助学金额度等方式不断完善研究生招生优惠机制,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的报考。早在200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助学金额度就已达到800-1000元/月,2013年更是提高到1200-1500元/月,已经走在地方高校甚至是部属高校的前列。
2.提升研究生招生管理水平,促进招生工作良性发展
随着招生学科的逐步增长、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的调整以及考生数量的逐年增多,我校本着以人为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建立和谐的招生环境;招生简章、招考安排、复试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均通过学校和研究生院的网站及时发布。招生工作人员耐心回复考生咨询,对考生信函及时予以处理;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利用短信平台向考生及时发送招生信息,提高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促进招生工作良性发展,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的科学管理。
3.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博士招生录取过程公平公正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公安处有关人员参加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倡导集体命题、集体评卷、集体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公正性、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规定,在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在校公安处协助配合下,切實做好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及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及组织工作,强化考试安全责任,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度,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4.完善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对于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国家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控制历来都很严格。近年来,随着报考人数的增长,各高校博士生导师数量的逐年增多,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呈现“僧多粥少”的状况。我校结合近年来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指导思想,在加强对招生规模调控的同时,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优化分配。坚持“需求导向、适度调控”的基本原则,综合分析博士研究生报考数量、学科建设水平、科研情况、培养质量及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规划招生计划的分配机制,同时向学校重点发展与重点培育学科倾斜,向优秀生源多和研究生培养质量高、经费充足以及教育管理效益良好的导师倾斜,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教育,有计划地压缩部分社会需求过剩、培养能力明显不足的学科的招生规模,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促进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5.强化招生约束机制,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管理
在不进行限定的情况下,一般高校非在职全脱产博士研究生比例约占录取总人数的40%,偏低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利于地方高校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我校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及非在职全脱产博士研究生招生比例,限制博士生导师对在职人员考生的招生名额,进一步提高非在职全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力度,以确保博士教育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我校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报考学科的一定的专业背景,有明确的学科研究方向和研究规划,经拟报考学科、学院(部)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报考;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和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如MBA、MPA、高校教师硕士等)考生的审查与考核,此类考生须提交本人学术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专利等)、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及高级职称证明等进行报考审批,且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而且学校将视其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加试。 6.积极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
目前我校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續、直接攻博三种博士研究生招生形式。我校“水利工程”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可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从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从本校已获得学士学位、以国家统一考试或推荐免试方式入学、具有培养潜质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全日制学术型应届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对申请“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学生,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潜质的学生优先推荐。通过硕士、博士衔接培养的方式,有利于优秀学生脱颖而出,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此外,普通招考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在外语、专业课考试成绩的基础上,要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是否具备较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质和潜力,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录取的选拔质量。
7.进一步强化复试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我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学科可采用面试、外语口语测试、笔试、实验等多种复试形式,努力探索符合学科特点、灵活多元的复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突出对考生尤其是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个别高分低能考生的入围;导师队伍是研究生培养体系的核心,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是保证优秀生源的关键,学校通过构建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以科研课题为引导的导师资助制,赋予导师在招生、培养、科研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学校还积极引导、发挥和规范导师、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与原则,在充分尊重二级学院和导师意见的同时,加强了对学术权力的监督和制度约束,提高二级学院、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建立研究生院与二级学院联动管理的招生运行机制,以合理的方式来促进行政权力的正常化以及学术权力的制度化,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8.立足地方,积极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地方高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为地方培养高素质人才。我校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机制,通过成立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与指导工作组和构建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评价体系,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课堂教学、集中开题、年度和中期考核、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抽查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有利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从而充分保障作为博士研究生教育最初环节的研究生生源质量调控、反馈机制,形成有效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机制,更有效地促进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增强地方高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二、结束语
作为一所地方高校,我校在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虽然在国家层面上,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尽合理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大多数地方高校与“985”、“211”高校相比较,在研究生培养所需的“软件”与“硬件”建设方面均处于劣势,对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不具备很强的吸引力,但是,我们仍将在教育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坚持制度创新和技术优化同步推进,结合我校的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继续积极尝试,探索更趋于科学、公正、合理的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与管理机制,为选拔优秀人才提供组织保障,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延东在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R].2011.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号).[Z]
[3]西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若干意见(西理研〔2011〕14号)[Z].
[4]张鸿莹,安宇.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对策与思考[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3(1):142-144.
[5]李阿利,周喜新,杨乔清,等.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讨[J].高等农业教育,2012,(7):74-77.
(责任编辑: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