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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可以说是供电企业的一个严重的问题。违章建筑的存在,导致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存在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由于供电企业本身是不具备政府管电行政职能,也不具有行政权力的执法机关,无权强制限制或拆除违法建筑的房屋行为,所以供电企业必须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及时发现并清理电力违章建筑,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每一个电力企业都要努力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确保电网能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
关键词:违章建筑;电力诉讼;防范对策;安全生产
引言
目前,电力设施法定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仍然严重,一些镇、街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施工、危及电力设施行为时有发生,给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更好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防止和减少违章建筑和违章施工危及电网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结合电力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在电力企业积极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今天,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日益平稳向好发展,但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复杂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其中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可以说是供电企业的一大难题。违章建筑的存在,导致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电力安全事故。
一、加强管理及施工风险管控
作为供电企业,必须结合输电线路实际状况及运行经验,加强线路管理。一方面供电企业要动态开展线路巡视工作,密切关注违章建筑发展趋势。对于巡线发现的安全隐患,供电企业须制定技改、大修计划并落实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对一些暂无具条件进行新建、擴建、改造的电力工程,必须落实好相关措施。另一方面在电力施工工程中,供电企业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掌控好施工中的安全和质量风险,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规定执行,全面开展质量、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等方面工作,按照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通过做好线路管理及电力施工风险管控工作,供电企业一方面加强了系统防范违章建筑引发的电力事故的风险能力,切实提高了电力设施的水平和施工管理;另一方面当面对违章建筑引起的电力诉讼案件,这时供电企业所需承担的主观过错法律责任风险会减少。
二、做好宣传工作,履行告知业务
作为供电企业,应积极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争取营造一个良好的供电环境。供电企业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电台等各类媒体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可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护电常识,不断增强社会每一个公民对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对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的行为,供电企业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通过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等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必须要求当事人签收,对拒绝签收的,供电企业可以通过所在村(居)委会见证或进行公证送达。对于那些严重影响供电企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违法者,供电企业则应该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请求强制执行。总之供电企业首先要负起安全告知职责,尽可能地履行一些法定的书面形式告知违章业主,获取已履行告知业务的有效证据。同时,根据国家相应的法规及其实施细则,供电企业应依法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供电设施设立悬挂警示标志或围栏,并注意在适当位置进行悬挂,所悬挂标示牌必须醒目,容易辨认,并定期进行检查标示牌是否被偷、损坏或伤害到其他人等情况。反之,当供电企业在面对违章建筑引起的电力诉讼案件,如果没法提供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或不能主张已履行安全告知义务的有效证据,将难以推脱赔偿责任。
规章制度作为一个企业正常运行的灵魂,为企业的发展和生存提供可靠保障。没有严厉的规章制度和有章可循的依据,使企业的健康成长受到的制约。如何让企业内各部门严格的遵循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防止违章违规事件的发生,已经成为所有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以电力企业为研究背景,分析导致违章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三、加强协作沟通,共建和谐电力环境
电力产业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全民所有即国有基础性公益性产业,供电企业的很多生产经营活动都渗透着政府的指导性政策调整。所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作沟通,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是供电企业理顺各方关系,化解各种纠纷,加快电力建设,构筑和谐电力的重要工作。对于违章建筑,供电企业要主动与地方政府建立联系关系,排查隐患,治理长效联动机制,紧紧依靠政府力量进一步做好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建筑清理工作。当发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有违章建筑物或正在建房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供电企业应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报告当地政府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请求强制执行。同时,供电企业要加大与土地建设主管单位的沟通协调,告知并要求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和报建申请。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征求单位和部门的意见,方可施行。
四、注重警示作用,提高诉讼案件的能力
供电企业应努力提高应对违章建筑类诉讼案件的能力,并注意对相关电力违章建筑类诉讼案件搜集、分析工作,认清当前电力违章建筑类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在发生相关诉讼案件时,争取第一手掌握现场证据,包括录像、录音、照片、证人证言等有利证据,调查落实有无人员在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并对违章情况和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寻求有利证据支持。供电企业要把警示制度作为一种常态机制,引以为戒,并能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建立风险识别、预警、控制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使违章建筑类诉讼案件的发生率和责任风险降到最低点。
五、积极探索并配合立法工作
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相关电力地方性电力法规的部分内容存在滞后于市场及电力事业发展的情况,这造成了电力执法人员在查处违章建筑案件中,大多数因为电力法规的相对滞后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为此,供电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国家保护电力设施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找准定位,积极探索并配合好电力立法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立法工作,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法规。具体的法规内容既要与法规和条例相呼应,又要与电力行政执法体制相策应,做到能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现状,明确、细化有关部门和企业保护电力设施的职责、权限,确保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六、总结
总之,电力设施安全和电能保护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时清理电力违章建筑,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需要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的保障,需要电力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开拓创新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只有经过各方的努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才能走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性工作局面。
关键词:违章建筑;电力诉讼;防范对策;安全生产
引言
目前,电力设施法定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仍然严重,一些镇、街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施工、危及电力设施行为时有发生,给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更好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防止和减少违章建筑和违章施工危及电网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结合电力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在电力企业积极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今天,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日益平稳向好发展,但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复杂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其中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可以说是供电企业的一大难题。违章建筑的存在,导致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电力安全事故。
一、加强管理及施工风险管控
作为供电企业,必须结合输电线路实际状况及运行经验,加强线路管理。一方面供电企业要动态开展线路巡视工作,密切关注违章建筑发展趋势。对于巡线发现的安全隐患,供电企业须制定技改、大修计划并落实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对一些暂无具条件进行新建、擴建、改造的电力工程,必须落实好相关措施。另一方面在电力施工工程中,供电企业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掌控好施工中的安全和质量风险,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规定执行,全面开展质量、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等方面工作,按照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通过做好线路管理及电力施工风险管控工作,供电企业一方面加强了系统防范违章建筑引发的电力事故的风险能力,切实提高了电力设施的水平和施工管理;另一方面当面对违章建筑引起的电力诉讼案件,这时供电企业所需承担的主观过错法律责任风险会减少。
二、做好宣传工作,履行告知业务
作为供电企业,应积极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争取营造一个良好的供电环境。供电企业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电台等各类媒体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可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护电常识,不断增强社会每一个公民对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对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的行为,供电企业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通过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等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必须要求当事人签收,对拒绝签收的,供电企业可以通过所在村(居)委会见证或进行公证送达。对于那些严重影响供电企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违法者,供电企业则应该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请求强制执行。总之供电企业首先要负起安全告知职责,尽可能地履行一些法定的书面形式告知违章业主,获取已履行告知业务的有效证据。同时,根据国家相应的法规及其实施细则,供电企业应依法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供电设施设立悬挂警示标志或围栏,并注意在适当位置进行悬挂,所悬挂标示牌必须醒目,容易辨认,并定期进行检查标示牌是否被偷、损坏或伤害到其他人等情况。反之,当供电企业在面对违章建筑引起的电力诉讼案件,如果没法提供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或不能主张已履行安全告知义务的有效证据,将难以推脱赔偿责任。
规章制度作为一个企业正常运行的灵魂,为企业的发展和生存提供可靠保障。没有严厉的规章制度和有章可循的依据,使企业的健康成长受到的制约。如何让企业内各部门严格的遵循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防止违章违规事件的发生,已经成为所有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以电力企业为研究背景,分析导致违章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三、加强协作沟通,共建和谐电力环境
电力产业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全民所有即国有基础性公益性产业,供电企业的很多生产经营活动都渗透着政府的指导性政策调整。所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作沟通,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是供电企业理顺各方关系,化解各种纠纷,加快电力建设,构筑和谐电力的重要工作。对于违章建筑,供电企业要主动与地方政府建立联系关系,排查隐患,治理长效联动机制,紧紧依靠政府力量进一步做好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建筑清理工作。当发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有违章建筑物或正在建房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供电企业应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报告当地政府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请求强制执行。同时,供电企业要加大与土地建设主管单位的沟通协调,告知并要求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和报建申请。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征求单位和部门的意见,方可施行。
四、注重警示作用,提高诉讼案件的能力
供电企业应努力提高应对违章建筑类诉讼案件的能力,并注意对相关电力违章建筑类诉讼案件搜集、分析工作,认清当前电力违章建筑类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在发生相关诉讼案件时,争取第一手掌握现场证据,包括录像、录音、照片、证人证言等有利证据,调查落实有无人员在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并对违章情况和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寻求有利证据支持。供电企业要把警示制度作为一种常态机制,引以为戒,并能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建立风险识别、预警、控制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使违章建筑类诉讼案件的发生率和责任风险降到最低点。
五、积极探索并配合立法工作
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相关电力地方性电力法规的部分内容存在滞后于市场及电力事业发展的情况,这造成了电力执法人员在查处违章建筑案件中,大多数因为电力法规的相对滞后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为此,供电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国家保护电力设施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找准定位,积极探索并配合好电力立法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立法工作,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法规。具体的法规内容既要与法规和条例相呼应,又要与电力行政执法体制相策应,做到能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现状,明确、细化有关部门和企业保护电力设施的职责、权限,确保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六、总结
总之,电力设施安全和电能保护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时清理电力违章建筑,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需要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的保障,需要电力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开拓创新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只有经过各方的努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才能走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性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