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制定的一项全方位治国方略,构建和谐高校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但是,现阶段我国高校甚至高等教育领域中却存在着大量涉讼案件。由于对纠纷性质认识的不同,人民法院未将所有纠纷纳入司法审查范围,从而加剧了高等教育领域的不和谐。要构建和谐高校,应该建立高校与学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建立对高校自主管理权的有限司法监督原则,完善教育立法,构建和谐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