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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叔孙通制定了汉代的傍章,傍章就是礼仪,傍章因与律令同录而得名等等,已经成为一种通说。即使在1983年底出土了包含有大量汉律的张家山汉简以后,这一通说也未见改变。本文在重新分析相关史料的基础上,提出与前人之说不同的观点,即认为:叔孙通制定的仅为汉礼仪;叔孙通没有制定傍章;唐代人撰写的《晋书·刑法志》有误说;傍章在汉代,应是写成和读作“旁章”;汉代人将汉律分成两类,旁章是汉律里的一类,它相对于汉律中的正律而得名。此外,根据张家山汉简中所见的律篇名,本文推测,凡其中不属于正律即九章律篇名的,依类别而论,应当就是旁章中的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