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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不可移动文物数量成倍增加,文物保护形势严峻,县级管理力量相对薄弱,设立业余文保员,加强文保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文物保护的有力措施。
关键词:基层;文物保护员;建设;探索
邹平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又发现了大批文物,全县125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文物点多达170余处,广泛分布于全县16个镇(办事处),其保护呈现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文物保护任务十分繁重。由于种种原因,县级文物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仅靠为数有限的在职工人员,很难把工作触角及延伸到全县各级文保单位的角角落落,利用民间力量弥补文管力量的不足,是新形势下文物保护新的举措。笔者根据本县建立业余文物保护员(以下简称文保员)的实践,就基层业余文保员队伍的建设谈点粗线看法,仅供参考。
一、文保员的定位
文保员是受文物管理部门指导,协助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文物保护(这里指不可移动文物)的人员。他们是基层文物保护的生力军,既是党和国家文物政策的宣传员,又是当地的文物通讯员,也是不可移动文物的监督员。他们身处文保一线,被誉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神,是基层文保的第一道防火墙。
二、建立文保员必要性
(一)建立文保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的可以采取聘请文物保护员的形式”。《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聘请一至三名文物保护员负责管理,并支付合理报酬,费用在文物保护费中列支”。
(二)文物保护形势需要设立文保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使文物点成倍地增加,很多文物也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干部群众的认识和重视,使一些新发现的文物得到了应有的保留和保护。但是随着城市化、现代化的推进和愈演愈烈的盗掘走私造成了文物被盗损坏的现象。文物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日益增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主要依靠文物部门的力量和传统的工作思路,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文物保护工作,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设立文保员能发挥不可或缺的监督作用。
(三)“薪火相传”、“守望故乡”的文物自觉是设立文保员社会基础。文物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结晶,是记录、储藏和传承时代信息和社会信息的重要载体,更是人类精神财富和心理情感的积淀,是凝聚人类家园不可或缺的根基。因此人民群众对文物有着不可割舍的情感。他们是文物的创造者,也是文物的传承者和守护者。建筑学家梁思成曾说:“每个民族,每个国家,莫不爱护自己的文物,因为文物是人民生活环境之一部分,对人民除给予通常美好的环境所能激发的愉快感之外,且更有触发民族自尊心的精神能力”因此,调动民间力量有利于发挥民族文化凝聚力、提升社会文明素质。
(四)文保工作的实践证明设立文保员确有必要。我县建立文保员以来,在文物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参与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为“三普”提供了本区域文物史迹详实的信息,为我县“三普”实地文物调查阶段获省考评优秀等级做了大量工作。文保员每天在文物点周围生活、生产,随时随地就能发现文物点及所处环境的变化,与文管所保持经常的联系,文物保护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有多人次发现文物点周边有损毁文物遗址的现象,他们及时用电话(手机)报告文管所,文管所依法给予制止和妥善处理。
浙江省绍兴县自2007年7月份组建了一支由88人组成的业余文保员队伍,日常管理范围已经覆盖了县城所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员反馈的信息,使文物主管部门及时和有效地了解和掌握了文保单位一些地下文物分布区的最新情况,避免了一些因管理疏忽而导致的文物被破坏现象。
三、文保员职责
文物安全是维系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关系着文化遗产事业成败,责任重于泰山,其岗位职责是: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积极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严守国家秘密;了解文保单位的历史信息和价值,熟悉管辖区内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及时发现、准确反映当地文物的各种信息;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的其他工作。
四、文保员具备的条件
文保员是文物保护的桥头堡,责任重大。由于文物保护形势严峻,又处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因此,文保员的素质不容忽视。根据我县文保员几年来的使用情况,笔者认为文保员应符合下列条件:热爱家乡,热心文物保护工作;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了解当地文物古迹分布及基本历史沿革和风土人情;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有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文物属地管理”的原则,文保员可就地选拔,同时根据文保员的年龄、工作、职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以保证文保工作的延续性。
五、文保员的使用管理
(一)文保员的培训。文保员必须接受一定的文物保护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文物法律知识水平,以利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除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巡查,碰头交流外,还在每年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大活动中,召集文保员参加,向他们发放宣传材料,在文博简报中通报文保队员工作情况,强化文保员的使命感、责任感,调动了文保员工作积极性,巩固了基层文保工作。
(二)文保员的待遇
落实文保员待遇是稳定基层文保队伍的重要保证。文物的公益属性决定了文物保护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在政策、财力上给予支持。山西五台山风景区人民政府采取了“政府部门拿一点,朝山信徒捐一点,寺庙僧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了文保员的待遇问题;同时也弥补了寺庙文物维护经费的不足,借得借鉴。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经济持续不断增长,县政府在有限的地方财政收入中,增加了文物保护经费,解决了部分文保员的待遇,消除了文保员的后顾之忧,稳定了文保队伍,在加速推进的城镇化过程中发挥了文物保护“耳目”的作用,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文保队伍的建立,形成了县、镇(办)、村文保员四级有效保护与管理机制,解决了管理脱节、文保信息不畅等问题,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守望好自己美好家园的梦想正在逐步实现。
参考文献:
[1]京文.北京:绍兴县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实践与探索.中国文物报第三版.2010,10.27.
[2]京文.北京:浅谈基层业余文保员使用中的问题及对策.中国文物报第三版.2013,1.9.
关键词:基层;文物保护员;建设;探索
邹平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又发现了大批文物,全县125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文物点多达170余处,广泛分布于全县16个镇(办事处),其保护呈现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文物保护任务十分繁重。由于种种原因,县级文物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仅靠为数有限的在职工人员,很难把工作触角及延伸到全县各级文保单位的角角落落,利用民间力量弥补文管力量的不足,是新形势下文物保护新的举措。笔者根据本县建立业余文物保护员(以下简称文保员)的实践,就基层业余文保员队伍的建设谈点粗线看法,仅供参考。
一、文保员的定位
文保员是受文物管理部门指导,协助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文物保护(这里指不可移动文物)的人员。他们是基层文物保护的生力军,既是党和国家文物政策的宣传员,又是当地的文物通讯员,也是不可移动文物的监督员。他们身处文保一线,被誉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神,是基层文保的第一道防火墙。
二、建立文保员必要性
(一)建立文保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的可以采取聘请文物保护员的形式”。《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聘请一至三名文物保护员负责管理,并支付合理报酬,费用在文物保护费中列支”。
(二)文物保护形势需要设立文保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使文物点成倍地增加,很多文物也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干部群众的认识和重视,使一些新发现的文物得到了应有的保留和保护。但是随着城市化、现代化的推进和愈演愈烈的盗掘走私造成了文物被盗损坏的现象。文物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日益增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主要依靠文物部门的力量和传统的工作思路,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文物保护工作,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设立文保员能发挥不可或缺的监督作用。
(三)“薪火相传”、“守望故乡”的文物自觉是设立文保员社会基础。文物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结晶,是记录、储藏和传承时代信息和社会信息的重要载体,更是人类精神财富和心理情感的积淀,是凝聚人类家园不可或缺的根基。因此人民群众对文物有着不可割舍的情感。他们是文物的创造者,也是文物的传承者和守护者。建筑学家梁思成曾说:“每个民族,每个国家,莫不爱护自己的文物,因为文物是人民生活环境之一部分,对人民除给予通常美好的环境所能激发的愉快感之外,且更有触发民族自尊心的精神能力”因此,调动民间力量有利于发挥民族文化凝聚力、提升社会文明素质。
(四)文保工作的实践证明设立文保员确有必要。我县建立文保员以来,在文物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参与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为“三普”提供了本区域文物史迹详实的信息,为我县“三普”实地文物调查阶段获省考评优秀等级做了大量工作。文保员每天在文物点周围生活、生产,随时随地就能发现文物点及所处环境的变化,与文管所保持经常的联系,文物保护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有多人次发现文物点周边有损毁文物遗址的现象,他们及时用电话(手机)报告文管所,文管所依法给予制止和妥善处理。
浙江省绍兴县自2007年7月份组建了一支由88人组成的业余文保员队伍,日常管理范围已经覆盖了县城所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员反馈的信息,使文物主管部门及时和有效地了解和掌握了文保单位一些地下文物分布区的最新情况,避免了一些因管理疏忽而导致的文物被破坏现象。
三、文保员职责
文物安全是维系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关系着文化遗产事业成败,责任重于泰山,其岗位职责是: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积极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严守国家秘密;了解文保单位的历史信息和价值,熟悉管辖区内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及时发现、准确反映当地文物的各种信息;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的其他工作。
四、文保员具备的条件
文保员是文物保护的桥头堡,责任重大。由于文物保护形势严峻,又处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因此,文保员的素质不容忽视。根据我县文保员几年来的使用情况,笔者认为文保员应符合下列条件:热爱家乡,热心文物保护工作;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了解当地文物古迹分布及基本历史沿革和风土人情;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有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文物属地管理”的原则,文保员可就地选拔,同时根据文保员的年龄、工作、职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以保证文保工作的延续性。
五、文保员的使用管理
(一)文保员的培训。文保员必须接受一定的文物保护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文物法律知识水平,以利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除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巡查,碰头交流外,还在每年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大活动中,召集文保员参加,向他们发放宣传材料,在文博简报中通报文保队员工作情况,强化文保员的使命感、责任感,调动了文保员工作积极性,巩固了基层文保工作。
(二)文保员的待遇
落实文保员待遇是稳定基层文保队伍的重要保证。文物的公益属性决定了文物保护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在政策、财力上给予支持。山西五台山风景区人民政府采取了“政府部门拿一点,朝山信徒捐一点,寺庙僧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了文保员的待遇问题;同时也弥补了寺庙文物维护经费的不足,借得借鉴。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经济持续不断增长,县政府在有限的地方财政收入中,增加了文物保护经费,解决了部分文保员的待遇,消除了文保员的后顾之忧,稳定了文保队伍,在加速推进的城镇化过程中发挥了文物保护“耳目”的作用,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文保队伍的建立,形成了县、镇(办)、村文保员四级有效保护与管理机制,解决了管理脱节、文保信息不畅等问题,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守望好自己美好家园的梦想正在逐步实现。
参考文献:
[1]京文.北京:绍兴县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实践与探索.中国文物报第三版.2010,10.27.
[2]京文.北京:浅谈基层业余文保员使用中的问题及对策.中国文物报第三版.20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