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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道光、咸丰年间,东北地区流民激增,吏治败坏,社会风气下滑,社会治安陷入混乱,主要表现在盗窃、抢劫普遍化,大案要案越来越多;"马贼"日益嚣张,渐成劫掠活动主体;暴力案件频发;矿徒成为动荡社会的因素;海盗的肆掠。从社会学角度观察,社会风气的堕落与游民阶层壮大,是社会治安痼疾难治之重要因素。同治年间东北抗清武装的兴起,在某种意义上,也是道咸时期社会治安混乱不治累积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