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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新时代特征的显现及城镇化的继续推进,作为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劳务分包管理也随之呈现了出新的行业特点,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目标成败,需要深刻认识与探究。
关键词:新时代;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趋势
1、在中国社会新时代背景下,劳务分包单位旧有的顽疾未得到有效根治
我国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到今天,虽然经历了十几年的探索与变革,但一些沉疴宿疾仍然困扰着整个建筑行业。
1.1包工头承揽形式下调层级,仍普遍存在
包工头承揽形式,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的的劳务发包中,已经基本杜绝。但是包工头承揽作为劳务分包工种业务的短板补充,仍然普遍存在。很多劳务公司形成了以部分工种为基础,其他工种固定与包工头长期合作的管理模式,包工承揽形式有其隐蔽性,不利于项目管理的有效实施,侵害农民工利益的情况时常发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1.2农民工接受职业培训的比例普遍较低
出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的,人社部2015年底发26号令废止了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务分包的几大工种“混凝土工”、“钢筋工”、“木工”、“砌筑工”等已不需要持证上岗。农民工进行职业教育的要求,首先是各级政府提供补贴,免费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但是资金利用效率低,宣传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效果并不理想;其次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优胜劣汰的原则倒逼劳务分包自发、自律的进行。但实际情况是,我国建筑业体量庞大,用工量大,项目工期紧,劳务分包的市场竞争并不充分。
1.3劳务分包交易场所和渠道长期处于灰色地带,透明公开的交易平台没有形成规模,没有适用于全国全行业劳务交易形式的法规、规范。
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密集型的特性,市场价格完全基于劳务人工工资,劳务用工单价相对稳定,并不适合采用竞争性招投标的交易方式,尤其是近年来的最低价中标形式。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备案制来管理,缺少有效监管。
2、新时代特征下,劳务分包单位又面临新的考验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建筑业农民工数量约为5400万,占我国总人口的4%,他们也是社会主义直接建设者,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尊重,需要分享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果实。
2.1建筑农民工呈老龄化趋势、文化程度偏低。
目前,我国建筑业劳务人员老龄化现象、“用工荒”现象日趋严重。40岁至50岁以上的建筑劳务人员占了较大的份额,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加入建筑行业。
2.2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较低,拖欠工资的情况仍然存在
2.3农民工工作生活需要更有尊严,获得感要求增强,经济地位要求提高。
虽然农民工家庭收入和消费也在不断稳步提升,但是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社会满意度依然很低,农民工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新生代建筑工人抵制超时加班的情况很常见,个人自由意识的觉醒也给劳务用人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
3、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服务与管理的建议
3.1加大对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的扶持力度
应继续对劳务分包企业减负,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弱化劳务分包资质,降低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3.2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民工互联网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
借助互联网开展农民工外出务工登记,加强农民工向劳务分包企业导流,城镇乡村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约谈包工头,动员他们加入劳务分包企业或者自行建立劳务公司,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服务;各地建筑市场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信息管理平台联网;
规范劳务分包市场,将劳务分包企业纳入数据库,建立信用档案。
3.3加强农民工职业技术能力培训管理
在互联网平台基础上,开展以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及建筑项目为中心的“三点一线”式职业技术能力培训。采用政府主导,行业协助,用人单位参与的组织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培训技能应以实战为主,理论次之,以培训带动就业;做好培训补贴经费监管工作,增加资金利用效率。输出地利用冬春假期农民工返乡和农闲时间,输入地利用农民工回城务工尚未找到工作的间歇期,进入建筑项目以后,结合入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生产交底等形成链条式培训管理。
3.4加速劳务分包交易平台建设,形成透明、公开的交易环境
参与招投标的劳务分包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样,必须是数据库内信用度良好,有履约能力的企业,对于发生过严重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投标失信、履约失信、行贿受贿行为的投标人,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并限制其进入招标投标市场;预警“最低价中标”的出现,劳务分包人工费不得低于市场价、成本价。
3.5在提升农民工经济收入水平的同时,要大幅度提升其社会地位及幸福感
首先应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以当地最低工资为基础探索建筑行业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并为农民工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农民工经济租用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层次分明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藩篱,教育医疗取消户籍限制;推动社会保险法规落实,扩大新生代农民工参保面,落實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措施,实现社会保险关系便捷、自由的转移。
第二满足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精神需求,为其素质能力发展提供助力。为农民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带动其参与社会人际交往,使农民工在学习、娱乐、消遣中增长知识,陶冶性情,形成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
4、结语
劳务分包的管理,需要农民工自身、劳务分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形成合力,形成闭合性服务管理圈,才能良性发展,以满足建筑业发展的时代需要。
参考文献:
[1]王世军. 浅谈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 科技资讯, 2012(9):61-61.
[2]尹蔚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EB/OL].国务院公报,[2018-2-6].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038023.htm
[3]佚名. 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国家统计局,[2018-2-6].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04/t20160428_1349713.html
[4]房俊东, 傅梅芳. 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感研究——基于6000余份新生代农民工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J]. 广东农业科学, 2012, 39(5):184-187.
关键词:新时代;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趋势
1、在中国社会新时代背景下,劳务分包单位旧有的顽疾未得到有效根治
我国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到今天,虽然经历了十几年的探索与变革,但一些沉疴宿疾仍然困扰着整个建筑行业。
1.1包工头承揽形式下调层级,仍普遍存在
包工头承揽形式,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的的劳务发包中,已经基本杜绝。但是包工头承揽作为劳务分包工种业务的短板补充,仍然普遍存在。很多劳务公司形成了以部分工种为基础,其他工种固定与包工头长期合作的管理模式,包工承揽形式有其隐蔽性,不利于项目管理的有效实施,侵害农民工利益的情况时常发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1.2农民工接受职业培训的比例普遍较低
出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的,人社部2015年底发26号令废止了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务分包的几大工种“混凝土工”、“钢筋工”、“木工”、“砌筑工”等已不需要持证上岗。农民工进行职业教育的要求,首先是各级政府提供补贴,免费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但是资金利用效率低,宣传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效果并不理想;其次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优胜劣汰的原则倒逼劳务分包自发、自律的进行。但实际情况是,我国建筑业体量庞大,用工量大,项目工期紧,劳务分包的市场竞争并不充分。
1.3劳务分包交易场所和渠道长期处于灰色地带,透明公开的交易平台没有形成规模,没有适用于全国全行业劳务交易形式的法规、规范。
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密集型的特性,市场价格完全基于劳务人工工资,劳务用工单价相对稳定,并不适合采用竞争性招投标的交易方式,尤其是近年来的最低价中标形式。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备案制来管理,缺少有效监管。
2、新时代特征下,劳务分包单位又面临新的考验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建筑业农民工数量约为5400万,占我国总人口的4%,他们也是社会主义直接建设者,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尊重,需要分享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果实。
2.1建筑农民工呈老龄化趋势、文化程度偏低。
目前,我国建筑业劳务人员老龄化现象、“用工荒”现象日趋严重。40岁至50岁以上的建筑劳务人员占了较大的份额,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加入建筑行业。
2.2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较低,拖欠工资的情况仍然存在
2.3农民工工作生活需要更有尊严,获得感要求增强,经济地位要求提高。
虽然农民工家庭收入和消费也在不断稳步提升,但是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社会满意度依然很低,农民工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新生代建筑工人抵制超时加班的情况很常见,个人自由意识的觉醒也给劳务用人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
3、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服务与管理的建议
3.1加大对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的扶持力度
应继续对劳务分包企业减负,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弱化劳务分包资质,降低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3.2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民工互联网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
借助互联网开展农民工外出务工登记,加强农民工向劳务分包企业导流,城镇乡村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约谈包工头,动员他们加入劳务分包企业或者自行建立劳务公司,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服务;各地建筑市场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信息管理平台联网;
规范劳务分包市场,将劳务分包企业纳入数据库,建立信用档案。
3.3加强农民工职业技术能力培训管理
在互联网平台基础上,开展以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及建筑项目为中心的“三点一线”式职业技术能力培训。采用政府主导,行业协助,用人单位参与的组织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培训技能应以实战为主,理论次之,以培训带动就业;做好培训补贴经费监管工作,增加资金利用效率。输出地利用冬春假期农民工返乡和农闲时间,输入地利用农民工回城务工尚未找到工作的间歇期,进入建筑项目以后,结合入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生产交底等形成链条式培训管理。
3.4加速劳务分包交易平台建设,形成透明、公开的交易环境
参与招投标的劳务分包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样,必须是数据库内信用度良好,有履约能力的企业,对于发生过严重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投标失信、履约失信、行贿受贿行为的投标人,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并限制其进入招标投标市场;预警“最低价中标”的出现,劳务分包人工费不得低于市场价、成本价。
3.5在提升农民工经济收入水平的同时,要大幅度提升其社会地位及幸福感
首先应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以当地最低工资为基础探索建筑行业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并为农民工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农民工经济租用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层次分明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藩篱,教育医疗取消户籍限制;推动社会保险法规落实,扩大新生代农民工参保面,落實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措施,实现社会保险关系便捷、自由的转移。
第二满足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精神需求,为其素质能力发展提供助力。为农民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带动其参与社会人际交往,使农民工在学习、娱乐、消遣中增长知识,陶冶性情,形成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
4、结语
劳务分包的管理,需要农民工自身、劳务分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形成合力,形成闭合性服务管理圈,才能良性发展,以满足建筑业发展的时代需要。
参考文献:
[1]王世军. 浅谈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 科技资讯, 2012(9):61-61.
[2]尹蔚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EB/OL].国务院公报,[2018-2-6].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038023.htm
[3]佚名. 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国家统计局,[2018-2-6].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04/t20160428_1349713.html
[4]房俊东, 傅梅芳. 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感研究——基于6000余份新生代农民工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J]. 广东农业科学, 2012, 39(5):184-187.